作者ckr (琴心)
看板Confucianism
标题[转录] 罗钦顺「理气为一物」说之理论效果 (6)
时间Fri Jul 8 00:23:32 2005
五、结 论
综观《困知记》及《整庵存稿》中之记载,罗氏一再表明自己之学问取
向及归宿,乃在於程朱理学。依其所称对朱子之理气为二物之批评,仅属於
理论说明上之补强而已。盖「朱子之言,大抵多随学者之偏而救之,是以不
一,然因其不一而求以归於至一,在我有余师矣。」85 因此,纵使其对朱子
之言论有所不满,亦是出於卫护之心,并无根本推翻之意。观罗氏80 岁时於
〈答林次崖第二书〉中云:「且吾二人之学,皆宗朱子者也。执事守其说甚
固,必是无疑。仆偶有所疑,务求归于至一,以无愧乎尊信之实。道理自当
如此,未可谓之横生议论也。」86 罗钦顺自述「年几四十,始慨然有志於
道」,至83 岁卒前尚殷殷以讲明正学为念。87 前後四十余年朝夕力学深思,
其有功於理学,已如清雍正二年(1724)之予从祀孔庙作为论断。然如近人
研究所示,罗氏乃有被列入唯物主义或「气之哲学」之一员而与朱子之哲学
对立,显非罗氏本人主观上继受朱子之意向。对罗氏学问之评价,学者间见
仁见智。从思想史之发展过程而言,罗钦顺之成就往往因观察之角度而异其
评价。黄宗羲早在《明儒学案》里即曾对罗钦顺之理气论予以最高之评价,
又对其理气论与心性论未能一致而提出批评。而明末清初主张重返朱子者如
陆桴亭、李光地(1642-1718)、陆陇其(1630-1693)诸人均对罗氏之理气说
有所不满。88 但在对抗王学之理论说明上,罗钦顺在清初又被尊为程朱理学
的卫护者。罗钦顺对後世之启发或影响,恐非其谦称只对朱子之不一处,
「务求归於至一,以无愧於尊信之实」而已。
罗氏之理气为一物的涵义,可因观察的角度或偏於理或偏於气而有不同
的说明。就本文所述,罗氏有关理的认知,基本上仍赞同朱子之见解,只是
不再将理作为一独立於气之上的抽象观念。冯友兰曾谓罗氏对理学之最大修
正和革新在於「理在事中」的思想,其说有值供参考之处。89 然若只说「理
在事中」,实际上仍难有一明确之内容,故有必要进一步考察「理在事中」在
理学上之效果或运用。对於理与欲及天命与气质之性的统一,罗氏的看法,
可说为其理气为一物之前提下的合理推论。惟对於朱子理学之中心观念太极
而言,罗钦顺坚持太极为理而非气,显示罗氏仍遵循朱子之思考方式。又罗
氏以《易经》说明太极之涵义,而不以周濂溪之〈太极图说〉为然,固为相
应其理气为一物之主张,同时不可否认地也提高了气的地位。
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是罗氏之「理气为一物」的理论效果与明中後期
乃至清中叶统合天理与人欲、天命与气质之性的主张,有共同的倾向。虽然
其理论背景不同,但在同样着重「气」之实际存在及其影响之条件下,也有
相近似的结论。罗氏之「理气为一物」说,虽为建立理气关系之统一性,但
其理论效果却有超出朱子理学之既定范围的现象。
从朱子之立场而言,如本文所示,罗氏之理气论及相关看法,明显地不
完全符合朱子之理论要求。近人牟宗三、唐君毅、钱穆及明末清初朱子学者
陆桴亭、陆陇其、李光地等人对罗氏有所批评,并非无据。惟就明中叶之思
潮以观,与罗氏同时代之湛甘泉、王阳明及王廷相等人均各自发展个人之独
到心得,以谋解决该时代之思想困境。在思想界已难有一致之理论标准时,
罗氏继受朱子之理气说并予修正,乃至有不同於朱子旧说之处,也非不可想
像之事。罗氏学问性质之评价在建立气之哲学或唯气论之推动下,有视之为
自程朱理学分化出来之气本论者,有认为其思想虽偏向气学但仍带有理学之
影响者。综观罗氏之问题取向与其解决方法,实有其自成一格之理论结构,
难以将之划入严格意义之理学或气学之系统。再则,有关气学之系统的建
立,实际上在重视气之自主性的明清人物中,尚乏普遍的理论标准,只能以
求同去异的方式得出一些大致相同的思考倾向。因此,主张将罗氏列入唯气
论者,亦是取其同於其他唯气论者之基本态度而已,对罗氏本人思想内容之
解析,难认接近真实。明中叶以後,朱子理学已非一成不变,罗钦顺适为一
重要之实例,对该时代理学之演变发展具有重要的指标意义,罗氏思想之价
值似可从此角度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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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困知记》,卷上,页22。
86 《困知记》,附录,页159。林次崖即林希元,《明史》(台北:鼎文书
局点校本,1982),卷282〈儒林一〉,页7234 有传,为尊崇朱子学者。
《困知记》中载有多封与罗钦顺论学书信,嘉靖14 年(1535)曾为《困
知记》刊印作序。《困知记》,附录,页180-181。
87 见罗钦顺於嘉靖7 年(1528),64 岁时作《困知记》序文,及嘉靖26
年(1547),83 岁於卒前9 日作〈罗整庵自志〉。《困知记》页1、199。
88 文献方面参阅侯外庐等人编,《宋明理学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下卷2,页956-957、973-974、1010-1012。
89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第5 册,页
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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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贡欲去告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论语 八佾第三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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