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htra (武英殿大学士尔雅)
看板Confucianism
标题Re: [转录]先秦儒家的丧葬观
时间Mon Jul 4 01:07:33 2005
三、 墨子与庄子对於儒家丧葬观念的批判
以孔子为主的儒家虽然极力主张三年之丧为天下之通丧,认为人子为父母守
丧尽哀三年乃是人子尽仁尽孝的表现。然而墨子修习儒者之业而接受孔子之术,
却大反其道而提倡薄葬短丧,「以为其礼烦扰而不说,厚葬蘼财而贫民,故背周
道而用夏政。」82同时更有庄子以天地为棺椁之奇特思想,不止与儒家重丧多礼
之作风形成强烈之对比,且还批评儒家太拘於俗礼。以下即分别陈述墨子(依钱
穆考证479-381B.C.)、庄子(369-286B.C.)丧葬思想之特色,进而思考其是否
适合人类情性之需要:
82汉‧刘安撰,高诱注,《淮南子》,卷21〈要略〉,见於刘文典撰,冯逸、乔
华点校,《淮南鸿烈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89),页709。
(一)墨子主张节葬短丧
墨子从现实功利的观点着眼,认为圣人为政的最高宗旨,在於为民兴利,因
此说:「圣王为政,其发令兴事,使民用财也,无不加用而为者,是故用财不费
,民德不劳,其兴利多矣。」而所谓衣裘之作用,仅在於「冬以圉寒,夏以圉暑
」而已,因此倘若为死者添衣却无法达到「冬加温,夏加凊」之目的者,即不为
无用之浪费。至於宫室之作用,仅在於「冬以圉风寒,夏以圉暑雨」,亦即有盗
贼侵袭之时,宫室则有加固作用以保护自身的安全,因此倘若为死者加装棺椁而
无法达到此目的者,也不为无用之浪费。同时圣王还有增加人口生殖之责任,不
使民以劳、毋兴师攻伐邻国,制为节用之法以为天下之大利。83在此考虑之下,
於是墨子制为葬埋之法:「棺三寸,足以朽骨;衣三领,足以朽肉;掘地之深,
下无菹漏,气无发泄於上,垄足以期其所,则止矣。哭往哭来,反从事乎衣食之
财,佴乎祭祀,以致孝於亲。」84因为「诸加费不加民利者」,皆在「圣王弗为
」之范围。85
墨子更举尧、舜、禹三圣王丧葬之实例,而说明厚葬久丧果非圣王之道:「
昔者,尧北教乎八狄,道死,葬蛩山之阴,衣衾三领,谷木之棺,葛以缄之,既
犯而後哭,满坎无封,已葬而牛马乘之;舜西教乎西戎,道死,葬南已之市,衣
衾三领,谷木之棺,葛以缄之,已葬而市人乘之;禹东教乎九夷,道死,葬会稽
之山,衣衾三领,桐棺三寸,葛以缄之,绞之不合,通之不坎,土地之深,下毋
及泉,上毋通臭。既葬,收余壤其上,垄若参耕之亩,则止矣。」86说明古之圣
王以薄葬短丧为礼。
83其详参见《墨子》,卷6 〈节用上〉,见於清‧孙诒让着,孙以楷点校,《墨
子闲诂》(台北:华正书局,1987),页145-148。
84同注83,卷6〈节葬下〉,页172─173。另外,页164记载古圣王制为葬埋之法
,有重出,不过文字稍异:棺三寸,足以朽体;衣衾三领,足以覆恶。以及其
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垄若参耕之亩则止矣。死则既以葬矣,生者必无
久哭(王云:「久哭」当为「久丧」。)而疾而(考:下「而」恐衍)从事。
人为其所能,以交相利也。此圣王之法也。
85同注83,卷6〈节用中〉,页148-149。
86同注83,卷6〈节葬下〉,页165-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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