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htra (武英殿大学士尔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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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转录]先秦儒家的丧葬观
时间Mon Jul 4 01:01:11 2005
2.丧礼的延长
棺柩入圹之後,为使哀伤的主人不至於太过伤感、年纪稍大者不太过劳累,
於是安排主人先行迎精而返以举行虞祭,至於乡人年五十者,亦跟随返回丧家以
为反哭之吊。44由於葬礼的举行采取日朝而葬的方式,灵柩入圹後,则为日中而
虞的节目,此即「葬日虞,弗忍一日离也。是月也,以虞易奠。」45亦即丧亲者
在经历亲人入圹由有形而转入无形的剧烈变化,心理是很难适应、更难割舍的,
为求确认亲人的精魂已经安然返家,於是设祭於殡宫以安顿死者的精魂,同时也
安顿生者的心灵。然而面对空荡虚无的殡宫,一虞之祭不足以安顿死者的精魂,
也不足以抚慰生者心中的悲痛,因此士以三虞为祭,希望经由三次的虞祭,一次
又一次的确认死亡的事实,才能在三虞之後进行卒哭之祭。
始虞之祭在葬日当天举行,代表丧亲者一日也不忍或离死者的难舍之情,祭
礼举行时,「主人及兄弟如葬服,宾执事者如吊服,皆即位于门外,如朝夕临位
。妇人及内兄弟,服,即位于堂,亦如之。」46哭丧哀凄之情形,彷佛棺柩尚未
出殡之时。然而此时棺柩又毕竟已经不在殡宫,因而必须另立「尸」以代死者成
为丧亲者行礼致意的对象,此即〈檀弓〉所谓「虞而立尸,有几筵。」之意,而
孔颖达即明白疏释为「未葬,由生事之,故未有尸;既葬,亲形已藏,故立尸以
系孝子之心也。」47因而当尸入门之时,丈夫、妇人皆有感於生死之似幻犹真,
不由得再度哭踊丧痛不已;哭踊稍止,回归现实,於是以所设之几筵献祭祭尸,
再尽人子孝亲之意。由於葬事属阴,因此葬用柔日,故知始虞亦用柔日,取其阴
柔之意以行「祫事之祭」,希望能藉此祭礼先祫於先祖以安新死者之神魂。丁日
始虞,则己日再虞,仍用柔日,号称「虞事」,再次确认新死者之能安於先祖,
也再度安抚生者之心灵。经过此二度确认之後,则丧事进行至此,亦该於理智上
再作一区隔,於是在象徵动之意的刚日庚晨进行三虞之祭,且以「成事」为称,
代表葬事至此已告一段落,生者的哀伤之情亦应稍加学习如何收敛善藏。三虞之
後,始正式制作「虞主」,使死者之神魂有所凭依,并於壬日举行卒哭之祭,此
即〈檀弓〉所谓「卒哭曰成事。是日也,以吉祭易丧祭,明日祔于祖父。」48之
说。卒哭之祭虽然仍旧属於丧中之祭,不过与先前之丧奠而言则已趋於吉,且有
先祔於祖父再返回殡宫的仪式,犹如既祫而各主仍反其庙一般,49其目的无外乎
在於使死者与先祖日渐熟悉。
士的职位低,三虞而後行卒哭之祭,大夫以上则礼数愈多,因此大夫五虞而
诸侯七,50然後再行卒哭之祭。
44同注10,〈杂记下〉,页741:乡人五十者从反哭。〈问丧〉,页947:其反哭
也,皇皇然,若有求而弗得也,求而无所得之也。……亡矣,丧矣,不可复见
已矣!故哭泣辟踊,尽哀而止矣。心怅焉、怆焉、惚焉、忾焉,心绝志悲而已
矣。〈檀弓下〉,页170 :反哭之吊,哀之至也。反而亡焉,失之矣,於是为
甚。
45同注10,〈檀弓下〉,页171。
46同注9,〈士虞礼〉,页494。
47同注10,〈檀弓下〉,页193。
48同注10,〈檀弓下〉,页171。
49同注9,〈士虞礼‧记〉,其详参见页508-512︰始虞用柔日,曰︰……哀荐祫
事,适尔皇祖某甫,飨。再虞,皆如初,曰︰哀荐虞事。三虞卒哭,他,用刚
日,亦如初,曰︰哀荐成事。……死,三日而殡,三月而葬,遂卒哭。将旦而
祔,则荐。卒辞曰:哀子某,来日某,隮祔尔于尔皇祖某甫,尚飨。……明日
,以其班祔。
50同注10,〈杂记下〉,页749:士三虞,大夫五,诸侯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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