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pitalw (潮都市)
标题Fw: 抗议水桶
时间Mon Mar 18 11:13:20 2013
※ [本文转录自 capitalw 信箱]
作者: icyfang (艾曦‧菲恩)
标题: Re: 抗议水桶
时间: Wed Mar 13 19:26:17 2013
● 四、
同一ip位址历史之发文发言者,皆视为同一使用者,若其皆违规则一并予以计算,
视违规情节予以直接水桶或累计处分处理,以避免多重帐号刻意规避板规。
若使用者於水桶期间以分身发文/推文者,经证实後分身连坐水桶,
板主群可依情节轻重,以倍数加长其处罚期限。
水桶期间他人代为发表於bbs站内之任何文章,亦连坐处分。(於他站则不计)
若因发文门槛限制不得发表文章,他人可代为发表文章,
但仅限[心得][创作][实况][问卷][救急]文类。
http://webptt.com/cn.aspx?n=bbs/Salary/M.1351138403.A.E50.html
http://webptt.com/cn.aspx?n=bbs/Examination/M.1351139157.A.802.html
本板该向板规以IP为客观证据,判定为分身帐号。
若对此客观证据有不服,本板板务方将协助报请站方多重帐号查询。
交由站方裁量。
※ 引述《capitalw (潮都市)》之铭言:
: 听闻lol板上公告我和被永久水桶的firegsh为同一人
: 但我和firegsh并非同一人
: 很可能是恰好使用过同样的连线位置如公用网路或是无线网路
: 请查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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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8.0.66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capitalw (202.173.43.205), 时间: 03/18/2013 11: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