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foto (Still Live)
看板ComGame-Plan
标题[申诉] DSLR版主badXman违法裁罚
时间Fri Jul 29 23:46:05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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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板务检举及水桶到期解除请先寄信给板主,
请给板主一些时间, 若三至五天後
板主都未处理, 或是不满意其回覆时再贴文申诉
在未与板主联系前, 申诉将暂时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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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检举人:infoto
2. 被检举人/看板:DSLR
3. 被检举看板所属群组 : Sub_DigiTech
4. 检举事由:本人依据组务转录版主公告,却遭badXman滥权警告裁罚
5. 举证 (如有需要):
文章代码(AID):
#1EAL6ts7 (DSLR) [ptt.cc] [公告] 板主徵选
→ infoto:当然你爱自爆你是假民主,那我就申请由组务主持交接 07/28 23:12
※ infoto:转录至看板 ComGame-Plan 07/28 23:15
5-2.转出、转入文章请徵求作者同意,不可修改标题与内文,但可於文章前方加
上注解。
初犯警告一次,再犯终身水桶
infoto 警告一次
※ 编辑: badXman 来自: 124.8.225.224 (07/28 23:33)
→ jl3000x:组务规定 申诉时需要转录文章 所以现在是板规打组规? 07/28 23:44
→ badXman:他可以问我可不可以转~~ 07/28 23:45
→ badXman:所以也没有板规打组规的问题~~ 07/28 23:46
→ infoto:没关系,你自己去跟群组长解释,转录申诉版主违规还要警告 07/28 23:58
→ infoto:别忘了你的身分是版主,转录是你的公告,你自己也会转录 07/28 23:59
→ infoto:所以你现在就是只准州官放火,不准乡民点灯? 07/29 00:00
→ badXman:麻烦请看完本版的板规~~ 07/29 00:04
→ badXman:要战板主之前最好该板的板规~~~去申诉时也要看一下组规 07/29 00:05
→ badXman:我也没说不准你转我的文章~你没问我就转我文章,就是犯规 07/29 00:07
→ infoto:也请你去看一下组务版规
#1BwM1MzW,有规定要作者同意? 07/29 00:09
→ infoto:现在你要主张版规大於组规就是了,太强大了 07/29 00:10
→ badXman:基本上你说你要说明用途合情合理,我们就会让你转~~ 07/29 00:13
→ badXman:你错在未经我同意~就转文章~~ 07/29 00:15
→ infoto:你可以不用在这解释,你的逻辑如果讲得通,组务就很热闹了 07/29 00:25
→ badXman:那你就在组务板和群长讨论看看~~我就不回应你的问题了~ 07/29 00:50
依据组务规定
#1BwM1MzW
A.[申诉]
a. 所有申诉提出前,必须先与该板板主沟通,
对板主解释不服或板主一周以上不理会,
或是在小组长裁决後仍不服,
才得以提出申诉,并须提出完整之沟通过程及事件相关文章,
资料如有阙漏则不予受理。
(看板文章请用F转寄至信箱备份,再用X转寄至看板,
若有修文痕迹且有假造证据的疑虑时,该证据将不被采信。)
申诉DSLR两位版主滥权限制选举资格,并转录版主badXman置底公告
却遭该版主以未经询问同意,恣意警告
身为版主,当政策失当,态度摆明如有不服请至组务申诉
该篇文章推文亦可证明
→ badXman:如果觉得问题,可以到组务提出检举~ 07/28 00:50
→ badXman:再次口头警告一次~~ 07/28 00:51
然後我依照组务规定转录公告,却以版规5-2.转出、转入文章请徵求作者同意 裁罚
明显抵触组务规定
且badXman身为版主,转录的文章又实属置底公告,皆应可受公评
但该版主迳自做为智慧财产权扩大解释,需要徵求作者同意才能转录
明显罗织罪名
而前项推文又鼓吹版友申诉,明显企图构陷版友受罚
在此提出申诉,要求撤销裁罚
并且修改DSLR此项版规,日後版主之公告皆不得使用5-2版规列入裁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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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217.120.64
1F:→ infoto:群组长,您似乎漏了这篇没处理,静候判决喔 203.217.120.64 08/04 00:04
2F:推 lostname:与法务站长确认公文着作权规范中 122.116.67.44 08/08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