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 (欢迎加入猪头党)
看板ComGame-Plan
标题Re: [申诉]水桶期满,版主却迟迟不见打捞动作
时间Sun Sep 18 03:00:20 2005
※ 引述《NovaShin (DAMN)》之铭言:
: ※ 引述《jzs (推d神一针见血)》之铭言:
: : 请注意一下你自己发言的语气
: : 前文你自己说你是寄信给lookers..我叫你等他看过信再说
: : 你马上回一篇扯上herculex
: : 再者 现在已经是半夜一点半..
: : 板主跟小组长也没有义务24H online处理你的事务吧?
: : 时隔1小时 马上强冠一个官官相护的大帽给我??
: : 如果你已经寄信给两位板主 而且时间也都超过一天
: : 我自然会写信请两位板主给你一个合理的解释
: : sky先生更离谱 请问你来本板申诉了吗?
: : 恕我没有看见你的申诉文
: : 我只看到第一篇文章就指责我官官相护
: : 到时後法务判你没有按程序来申诉
: : 你是不是也要指责法务官官相护呢?
: ★XXXXXXXX 你也不需要跟我解释 [09/18/2005 01:42:11]
: ★XXXXXXXX 你很急的话你可以先用别的ID PO [09/18/2005 01:44:51]
: 硬体版
: ●15360 2 9/18 - □ 水桶还用分身ID PO文章 你当这里是哪里?
: 必要时公布ID
"申诉人之申诉应具体清楚而未经重复编辑"
真的学不会是不是?
一定要用政论节目立委那几招?
你又企图要打迷糊帐了。
#15360的文章显然不是你被砍文的,这点你也已经承认了。
而且该篇文章显然不是"解释",而事实上一般情况水桶分身被砍是蛮常见的情况
我不了解拿
NovaShin的水球记录来替#15360
他人的被砍文章申诉有何意义
如果真的是你用分身PO文"解释"或是什麽的依然被砍那再来申诉还不迟
不需要这样刻意的去制造模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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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值得尊敬的人,
是那些照亮别人,却没有光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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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229.44.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