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onlys (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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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基督徒反同性恋婚姻是否【单纯为公益】毫无私益
时间Fri Nov 11 20:23:26 2016
这个问题就我看来是这样的:
首先要处理的是对於圣经律法的看法为何
基本上我认为可以大致分成三种看法
A. 圣经的律法是对全人类有益处的
(当然还可以细分为A1:个人受益 和A2:整体社会受益 但先合并为一种 有需要再细分)
B. 圣经的律法对信的人是有益的,对不信的人没有意义,甚至是祸患
C. 圣经的律法完全没有益处,上帝当初只是想限制人类或以之为分别的记号而已
那基本上会认为基督徒参与政治的动机是自私的人应该就是持C看法了
基督徒认为参政自私的人中也有一些可能会是持B的意见
那对於持B和C看法的人要去参政的话 我也觉得大致上跟way大说的一样感觉挺自私的
但就我看来那些积极想要改变社会的基督徒大多应该是属於A类型的
他们是真心相信上帝的律法是对人类有益的 动机是公益而非自私的
对於A类型的这些人
你要说他们是智障所以才会觉得上帝的律法对全人类有益的话我或许会说随便你
但你要说他们动机是自私的话我就觉得很不靠谱了
因为对他们来说符合『圣经描述』的社会是对『全人类』最好的社会
并不只是对『基督徒』最好的社会
『社会更合神的心意』的受益者是全人类而不单是基督徒或单是基督徒自我感觉良好
所以我认为你顶多批评他们盲信上帝的律法这样对全体人类有益而提不出其他证据
但要延伸过去质疑他们的动机我就觉得有点越界了
所以基督徒以圣经反对同婚到底是为了『公益』还是『自私』
我们要做的并不是科学证明 我们要做的是圣经经文探讨
各自列出ABC三种看法的圣经经文根据大家讨论讨论
如果得出的结论是B或C 我们就以此劝戒那些持着错误的A看法的人
告诉他们实际上经文支持的是B或C 所以以圣经反对同婚的话是自私的 完全不公益
※ 引述《wayne1027 (小猫爱睡觉)》之铭言:
: 以下描述不论圣经记载之【合神心意】之合理性,我只论动机
: 亦可能与真实状况不符,毕竟不是每个基督徒都反同性恋婚姻合法化
: 再者,基督徒反对的东西很多,只因同性恋议题显然已经成为目前讨论主流
: 就以主流探讨,但实际上把同性恋婚姻代换成【婚前性行为】、【可否离婚】等等皆适用
: 只以【动机是否为自私】做讨论
: 基督徒【自私】的想把社会改造成更接近【圣经描述】的社会
: 所以反对同性恋婚姻合法化
: 直接得到好处的只有基督徒,因为【社会更合神的心意】了,进而得到【成就感】
: 可是完全忽略了【同性恋族群的权益】与【同性恋族群的感受】
: 权益=法律实益 感受=意识形态的法律解释(歧视感)
: 所以基督徒以圣经反对同性恋婚姻是【单纯】为了【公益】吗?
: 科学王请以科学证明一下好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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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taonlys (110.174.221.13), 11/11/2016 20:31:34
1F:推 wayne1027: 你的论点挺有趣,但你的A必须建筑在你能说服大家明确 11/11 20:52
2F:→ wayne1027: 感受到,符合神的心意的社会,以下简称A社会好了 11/11 20:52
3F:→ wayne1027: 你要能让所有非基督徒感受到,A社会形成确实有益 11/11 20:53
4F:→ wayne1027: 就算无益也该无害,但实际上却有一方会受害, 11/11 20:53
5F:→ wayne1027: 同性恋、婚前性行为者之类的 11/11 20:54
6F:→ wayne1027: 否则,你们的A论点只能建筑在A1,同样属私利范围 11/11 20:54
7F:→ wayne1027: 因为你所谓的【相信有益】始终是一厢情愿,故,你不能 11/11 20:58
8F:→ wayne1027: 因为你的一厢情愿觉得好,就说这是对大家都好 11/11 20:58
9F:→ wayne1027: 就是己所欲,勿强加於人 11/11 20:58
10F:→ taonlys: 你质疑的是动机不是实质效益吧 11/11 21:05
11F:→ taonlys: 就算是一厢情愿动机也是全然公益啊? 11/11 21:06
12F:→ taonlys: 实质效益当然可能跟你讲的一样有人受害 但那就是B或C的人 11/11 21:07
13F:→ taonlys: 的论点了 B和C当然可以也必然主张A的实质效益只有私利 11/11 21:07
14F:→ wayne1027: 你可以主张你全然公益,但外人看来还是A1属私义 11/11 21:08
15F:→ taonlys: 但我还是认为实质效益和动机要完全分开来讨论 11/11 21:08
16F:→ wayne1027: 因为现在判定方是非教徒,自然是用世俗眼光判定的 11/11 21:08
17F:→ wayne1027: 所以你可以主张,但没人会信 11/11 21:08
18F:→ taonlys: 然後你讲的A1应该是我说的B啦 11/11 21:08
19F:→ taonlys: 我前面解释的不清楚 这边补充解释一下好了 11/11 21:09
A1的意思是凡是照着上帝律法操作的人都会受益 但只是个人受益
(即便你是非信徒 你照着做的话就会得到好处 甚至就算你是被逼照着做也是)
A2的意思是如果整个社会照着上帝律法操作的人多 整个社会都会得到帮助
感觉比较像是上帝会祝福整个社会之类的 或是整体社会风气改善之类的
B的意思是信徒照做的话个人会受益
(如果你是非信徒 你照着做的话不会得到好处 甚至你心甘情愿照着做也没益处)
※ 编辑: taonlys (110.174.221.13), 11/11/2016 21:12:27
20F:→ wayne1027: 那基本上外人看来都是B 11/11 21:13
21F:→ taonlys: 然後判定别人的话只能判定效益不能判定动机吧? 11/11 21:13
22F:→ taonlys: 外人来看效益都是B我完全同意啊 但这跟动机完全没有关系 11/11 21:13
23F:→ wayne1027: 你宣称A,但这其实类属自由心证问题,我当然不能100% 11/11 21:13
24F:→ wayne1027: 表示你没有A的可能,但你也没法证明你其实是B 11/11 21:13
25F:→ taonlys: 所以我完全同意你可以质疑效益 但质疑动机我觉得万万不可 11/11 21:13
26F:→ wayne1027: 但同样道理,我宣称挺同事为了公益,你亦无法100%证明 11/11 21:14
27F:→ taonlys: 那这边就是基督徒跟非基督徒的差别了 也就是为什麽我说 11/11 21:14
28F:→ wayne1027: 我不是为了公益,基本上还是可以打科学王的脸 11/11 21:14
29F:→ taonlys: 我们需要讨论怎麽解经 因为基督徒必须照着圣经走 所以如 11/11 21:15
30F:→ taonlys: 果你解完经证明圣经立场是B 那他就不可能宣称他是A 11/11 21:15
31F:→ wayne1027: 然则其实你绕了一圈还是想说基督徒是公益不自私 11/11 21:16
32F:→ taonlys: 基督徒不走自由心证的 我们讨论经文解释 然後照着操作 11/11 21:16
33F:→ wayne1027: 嘛,你开心就好,基督徒最公益了,以上 11/11 21:17
34F:推 uka123ily: 所以不就是双重标准嘛? 11/11 21:17
可以多写几句阐述一下内容吗?
35F:→ taonlys: 我想说的是撇开圣经解释直接批判基督徒的动机对基督徒不 11/11 21:17
36F:→ wayne1027: uka算了,基督徒都是公益的都是无私的,圣经无敌於天下 11/11 21:18
37F:→ taonlys: 公平 基督徒很多B和C的人啊 他们都跑去挺同婚了 我脸书上 11/11 21:18
38F:→ wayne1027: 圣经是唯一经典,我们只要知道这些就够了,其他不用管 11/11 21:18
39F:→ wayne1027: 这就是基督徒要的结论,反正公道自在人心 11/11 21:18
修正一下
圣经是(大部分)基督徒唯一经典
你批判基督徒的时候(至少在批判动机的时候)应该至少知道这些才够
如果你忽略圣经对於基督徒的重要性的话 那其他真的都不用管了 随你自由心证就够了
但动机是不能质疑的这麽草率的 像是我就不会轻易质疑你的公道是自私的公道
40F:→ taonlys: 的基督徒十之六七也都在挺同婚 天天嘲讽反同婚的人 11/11 21:18
41F:→ wayne1027: 实际上这边同婚只是假议题,我脸书上也不少基督徒 11/11 21:19
42F:→ wayne1027: 挺同婚,这边通常是战更基本的东西,同婚算是案例而已 11/11 21:20
※ 编辑: taonlys (110.174.221.13), 11/11/2016 21:25:58
43F:→ uka123ily: 要说不公平应该先问说同志自私的人吧,怎问我们? 11/11 21:23
44F:→ uka123ily: 我也只是说如果这样是私利,那大家也都是而已。 11/11 21:24
45F:→ uka123ily: 不过守护自己的价值本来就是一种利益。 11/11 21:25
说同志自私的人可能对同志不公平 我没跟到文所以这里不评论
但无论他对同志公不公平我都可以希望其他人对基督徒公平吧?
只问你们(其实我觉得我没问你?)是因为我就看到这个讨论主题
看了之後我就觉得这种质疑动机的方式对基督徒不公平啊
但也不只基督徒 对於任何人轻易的质疑对方的动机我都觉得不公平的
(轻易的例子:看到有人执行A行为 觉得对方动机不良)
(不轻易的例子:有人宣称自己属於B但去做应该A才会做的事 觉得对方动机不良)
46F:推 wayne1027: 说到底我这篇也不是问你的意见,科学王被打脸就躲起来 11/11 21:26
※ 编辑: taonlys (110.174.221.13), 11/11/2016 21:31:59
47F:→ wayne1027: 严格来说,我只质疑他而已 11/11 21:26
48F:→ wayne1027: 因为他很明确的说同性恋=自私 基督徒=公益 11/11 21:27
49F:→ pinjose: 哪里被打脸,纷纷受不了你的逻辑罢了 11/11 21:27
50F:推 uka123ily: 同志争「平等」说是私利,拿「圣经」不是私利?怪耶 11/11 21:30
拿什麽东西做标准是可以只是价值观的依据 不一定能判断是不是为了私利
相信资本主义的人拿资本主义可以是为了公益 相信共产主义的人也是一样
相信人权优先的人可以是为了公益 相信神权优先而後人权自然整体上升的人也是一样
51F:→ uka123ily: 「平等」价值难道不是一种公益? 怪耶? 11/11 21:30
不一定吧 要看什麽东西平等并且怎麽平等法以及现在国情到底适不适合这样平等
像是有人觉得共产主义比资本主义平等的很多
即便或许这是真的 那也要看操作的人怎麽操作 当时的国情适不适合那样操作
而就算操作下来真的大家比较平等了 也不一定对於整体社会实质效益比较大
可能经济上面反而被资本主义打爆之类的 整个国家积弱不振什麽的
资本主义贫富差距大 很不平等 但大家可以滑手机
操作失败的共产主义大家都很平等 只是有点吃不饱这样
52F:→ uka123ily: 若争平等是为了同志自己,那教徒就不是为了自己信? 11/11 21:31
你争平等可以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社会大众 但教徒也可以是为了社会大众
当然可能两边都是为了私利
当然也有可能两边都是为了社会大众为了公益
同志争平等动机到底自不自私要审慎评估不能轻易判断
基督徒反对的动机也要仔细分辨
53F:→ uka123ily: 这样的论点会有人接受才怪,所以我才说是自伤。 11/11 21:32
54F:推 wayne1027: 算了,基督徒神逻辑也不是一两天了,继续自HIGH吧 11/11 21:32
※ 编辑: taonlys (110.174.221.13), 11/11/2016 21:41:17
55F:→ DarkHolbach: 同志争平权,也会对社会大众有利啊,不是吗? 11/11 21:33
同志争平权 动机可能是对社会大众有利这我相信
但实际效益还要另外讨论
总之你这句话讨论的是实质效益 但我整篇讨论的是动机 所以有点离题了
56F:→ wayne1027: 算了啦,睡着的人看不懂,自己人逻辑有问题不先肃清 11/11 21:33
57F:→ wayne1027: 然後赶快来撇清,真是标准基督徒做法 11/11 21:33
58F:→ DarkHolbach: 你应该去批评一下neo,而不是像他一样,看到自家教友 11/11 21:33
我很久没上来了很多文没看到 你可以告诉我哪篇
我看完真的觉得他乱质疑别人动机的话 可以帮你嘘他
59F:→ DarkHolbach: 出错就不讲话,然後只会当抓非基督徒的纠察队 11/11 21:34
※ 编辑: taonlys (110.174.221.13), 11/11/2016 21:44:42
60F:推 wayne1027: neohippie 这ID的最近两篇提到的 11/11 21:45
61F:→ DarkHolbach: 你就a一下id慢慢看就好了 11/11 21:45
62F:推 uka123ily: 不用a他自己在文章下面就推过文了 11/11 21:46
我还真的推过文了 看起来就是两边共识还没建立啊
那他基於圣经之外讨论证明世俗动机的方式感觉还OK啊
我也觉得要先花时间在对方的领域(讨论争取权益范围的原则)证明动机再去批评啊
只是讨论还没出来他就说已经有共识了这我就觉得不OK太武断了
所以我在这里也要求质疑基督徒动机的话要在基督徒的领域(讨论圣经解释原则)证明动机再批评
63F:→ DarkHolbach: 话说neo不是很好战吗?怎麽最近都躲起来了? 11/11 21:46
64F:→ DarkHolbach: 想看他出丑让我笑话一下的说 11/11 21:47
※ 编辑: taonlys (110.174.221.13), 11/11/2016 21:52:19
65F:→ DarkHolbach: 我还很期待他会提出甚麽同志家庭如何如何的数据 11/11 21:48
66F:→ DarkHolbach: 结果拿出来的只有护家盟式的质疑:如果同志能结婚 11/11 21:48
67F:→ DarkHolbach: ,为什麽肥宅不能跟初音结婚? 11/11 21:49
68F:→ DarkHolbach: 这种程度真是废到笑 11/11 21:49
这边我需要Dark你多一点解说 不然看不太懂为什麽不能提出这样的疑问
基本上我认为有这样的疑问其实是在问
『对於婚姻的定义我们可以有一个界线去划分吗?
怎麽样的划分法算是歧视怎样不是呢?为什麽?』
如果婚姻限制男女算是歧视同志的话
那婚姻限制对象非近亲算不算是歧视近亲相恋者呢?为什麽?
(如果是因为生出来的孩子很容易有基因缺陷
那我们是不是应该剥夺有基因缺陷的人结婚的权利呢?为什麽?)
婚姻对象限制为人(不能是初音)的话算不算歧视恋物癖者呢?为什麽?
婚姻限制单一而不能多重的话算不算是歧视多重婚姻倡议者呢?为什麽?
一个双性恋者想同时和一个男生一个女生结婚有什麽问题吗?
总之就是婚姻的定义到底可不可以修改?
我们如何决定哪样的修改是歧视而哪样的修改不是歧视?
是不是只要婚姻定义存在的一天都必然歧视到一些人?
如果歧视是必然 那我们要如何去决定我们歧视的标的物?
如果其实和歧视没有关系 我们又要如何去划分定义的那条线呢?
69F:→ uka123ily: 很多教授也信萌萌这套,问证据呢?他们就说被罢凌。 11/11 21:49
70F:→ uka123ily: 我OS,你自己都搞不清楚的东西你也拿出来讲???? 11/11 21:51
※ 编辑: taonlys (110.174.221.13), 11/11/2016 22:02:07
71F:推 uka123ily: 奇怪,他有证明过动机嘛?XDXDXDXD 11/11 21:55
我觉得还在讨论阶段 不算有证明
所以如我上面所提到的 我不同意他24757那篇前面那段
我觉得太过武断了 对挺同婚的人不公平
72F:→ uka123ily: 他可是用「神谕」直接宣称同志就是为了私利。 11/11 21:56
73F:→ uka123ily: 他连解释或争论都没有空间,就直接下好下满。 11/11 21:56
74F:→ uka123ily: 其他人好歹还分析了一下耶 11/11 21:57
75F:→ uka123ily: 告诉他如果争取理想的价值,那双方并没有什麽差异。 11/11 21:58
双方都在争取自己理想的价值被大众认同 算是一种私立的争取
这个看法我可以接受感觉 对双方很公平
※ 编辑: taonlys (110.174.221.13), 11/11/2016 22:05:24
76F:→ kalestorm: 婚姻定义能否修改根本假问题,非基督徒也能定义耶和华神 11/11 22:06
对不起我说话常常不太清楚 我是说法律(民法)上的定义啦
※ 编辑: taonlys (110.174.221.13), 11/11/2016 22:09:33
77F:→ kalestorm: 民法哪里定义了婚姻? 11/11 22:10
恩 好 我想了两分钟 决定认错
我潜词用字把上面那段的『定义』改成『规范』或『规定』好了
这样感觉比较好讨论
所以大概就是民法对於婚姻有很多规范
我们该怎麽判定怎样的规范是歧视怎样不是 为什麽
78F:→ uka123ily: 其实我觉得只要只有婚姻存在就必然是歧视跟压迫 11/11 22:14
79F:→ uka123ily: 所以我们不需要美化婚姻,并且该提出更多选择。 11/11 22:14
我知道优卡大是这一派的
不过我比较偏向在婚姻外提出更多选择而非在婚姻内
80F:→ DarkHolbach: 重点是,为什麽只有在同性恋改变婚姻的时候,你们 11/11 22:15
81F:→ DarkHolbach: 会搞这种滑坡谬误 11/11 22:15
82F:→ DarkHolbach: 为什麽在黑白通婚的时候,你们不会这样问? 11/11 22:16
因为我还没出生啊
不过我其实也不知道当时到底有没有人问啦
另外我真的觉得
83F:→ DarkHolbach: 喔不,我忘记你们的外国前辈也是这样搞然後被切割 11/11 22:16
※ 编辑: taonlys (110.174.221.13), 11/11/2016 22:22:46
84F:→ DarkHolbach: 为什麽讨论同志婚姻的时候就要把其他议题加进来? 11/11 22:17
85F:→ DarkHolbach: 今天我说吃肉合理的时候,你难道会问我说:如果开放 11/11 22:18
86F:→ DarkHolbach: 吃动物,这样杀生,我们会不会哪天开始吃人? 11/11 22:18
87F:→ DarkHolbach: 如果你不会用这种逻辑的话,为什麽要把这种逻辑用在 11/11 22:19
88F:→ DarkHolbach: 同志婚姻上? 11/11 22:19
啊 滑坡的话之前neo大有一篇文我有接着你下面回一些了 如uka大上面所提
你举的例子比较有因果关系的感觉 我觉得算是滑坡
但实际上我或neo大用的字句比较会像
“如果我们可以吃动物 那为什麽我们不能吃人? ”
这种表达就没有因果关系了 然後你要反驳的时候就可以直接举证为什麽不能吃人
不需要讨论吃动物和吃人的因果关系
而实际上我觉得更好的例子应该是
“如果我们可以屠杀动物吃动物 那为什麽我们不能在路上杀猫杀狗?”
89F:→ DarkHolbach: 你要反对就直说,不要像某人一样问东问西 11/11 22:20
反对当然是反对啊 但问东问西为的就是讨论
讨论的目的是不轻易的下判断 至少不轻易地帮对方的动机下判断
或减少对方对我的动机误判的情况发生
※ 编辑: taonlys (110.174.221.13), 11/11/2016 22:28:23
90F:推 uka123ily: 我的意思是婚姻内外都要提供更多选项。 11/11 22:24
91F:→ uka123ily: 例如更多婚姻权利义务选项,加上其他伴侣或家庭制度 11/11 22:25
92F:→ uka123ily: 例夫妻财产分配跟家务分工就是一种 11/11 22:25
其实对於权益这一块我自己认为无论是婚姻 伴侣或家庭制度都不太足够
或是说太过狭隘了 我觉得要另外多开一个法定代理人(集团)制度并落实
像是如果有人希望遗产给他的好朋友(而不是婚姻对象或伴侣或家人)
或是希望一个不具上述关系的人签署他的医疗紧急同意书的时候
如果法定代理人(集团)制度可以落实 我觉得会比单止伴侣或多元家庭什麽的更为宽广
反正我希望不只有婚姻或可能即将进入婚姻体系的同志可以享有法定关系的权益
我希望任意两人都可以结盟享受那样的权益 但同时不需要被归类为婚配或是伴侣啥的
※ 编辑: taonlys (110.174.221.13), 11/11/2016 22:33:49
※ 编辑: taonlys (110.174.221.13), 11/11/2016 22:35:19
93F:→ taonlys: 说时迟 那时快 我瞬间就决定去睡觉了 11/11 22:44
94F:→ taonlys: 但我真正想讨论的还是上面的ABC啦 有请Lau大开示正教观点 11/11 22:44
95F:→ taonlys: 下次上站再来观摩各家解经(希望有人解一下) 11/11 22:45
96F:推 neohippie: 其实反同婚真的以圣经来做依据的话,是利他 11/12 05:06
97F:→ neohippie: 基督徒为了同志的永生,反对同志继续朝犯罪的路上走 11/12 05:07
98F:→ neohippie: 所以不是wayne讲得甚麽乱七八糟的「成就感」 11/12 05:08
99F:→ neohippie: 一直被主流文化攻击,成就感超低的好吗? 11/12 05:08
100F:→ neohippie: 成就感勒 11/12 05:09
101F:→ neohippie: 而且「成就感」这种抽象的东西是哪门子的利益? 11/12 05:09
102F:推 geken: 就抽象利益啊 你无法理解吗? 11/12 10:43
103F:→ DarkHolbach: 哈,笑话,同志难道被主流反对的还不够吗? 11/12 11:10
104F:→ DarkHolbach: 你觉得基督徒是为了同志,同志就不是为了扭转这个 11/12 11:10
105F:→ DarkHolbach: 社会对不同性向的歧视吗?笑话 11/12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