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oian (打滚~~~~~)
看板Christianity
标题Re: [问题] 为什麽同性恋本质上是可憎恶的?
时间Fri Dec 10 16:02:52 2010
※ 引述《giva0008 (咬我啊)》之铭言:
: why?
: 比如在社会上,我打伤一个人,是我侵害其个人法益,使他受到身体上的伤害
: 他会痛,很难受,也可能无法工作,所以我侵害了他的权益
: 现在你们一直强调 [同性恋本质上是可憎恶的,不因时代改变而改变可憎恶的本质]
: 那到底一个人爱同性的人,是侵害了谁吗? 他们二人互相恩爱,是互相侵害罗?
: 但是他们二人都很愉悦啊?
: 到底为什麽同性恋本质上是可憎恶的呢????????
因为基督教认为万物都是 神所造的
而上帝创造了男性与女性 就是要男性与女性结合 不是要男性与男性 女性与女性结合
我们的身体也是一男一女在肉体方面才是完美的结合
同性恋这个"行为"就违反了上帝最初创造的意思
(那为什麽人没有就像当初上帝所创造的那样,反而还出现了同性恋呢? 这是另一个问题)
所以基督教不能认同 同性恋这个"行为"是好的
但不代表基督徒看到同性恋就要拿石头丢他 或是鄙视这个人 远离这个人
只因他有同性恋行为
这样做的人并不合圣经的教导(参考众人要丢妓女石头 耶稣是怎麽回答的)
其实教会要做的是接纳同性恋 然後要告诉这些人同性恋这个"行为"是错的
不是要憎恶有同性恋行为的这个"人"
但不可否认有很多人是憎恶这些有同性恋行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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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鞭 我想看看不同的意见 否则就只会落入自己有限的框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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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4.137.169
※ 编辑: broian 来自: 140.114.137.169 (12/10 16:05)
1F:→ Golddragon:首先,那位不是妓女,是偷情行淫的有夫之妇。 12/10 16:05
2F:→ Golddragon:再者,以宗教逻辑说服未信者不容易,所以我多半少用. 12/10 16:07
3F:推 dans:男人天天想打泡 女人不喜欢天天打泡 男女间也不是完美结合啊 12/10 16:07
4F:→ Golddragon:dans说的没错:创3:16中,男女合法关系中的爱已经被诅咒. 12/10 16:10
5F:→ Golddragon:所以其他各种不合法的关系...状况岂不是更糟?! 12/10 16:11
6F:→ broian:嗯 谢谢更正 错误就留着提醒别人~~ 12/10 16:12
7F:→ Golddragon:文中女人对男人的"恋慕",是专指一种带着妒意而自私的爱 12/10 16:14
8F:→ Golddragon:不客气...感谢你包容我的指正:) 12/10 16:14
9F:→ candy2boy:我接触到的教会多或明或隐地加重这种憎恨 12/11 00:54
10F:→ candy2boy:若因同性恋不符合圣经之原始造物原则而反对之 12/11 00:55
11F:→ candy2boy:试问现今人类之社会治制度和经济活动又有多少违反圣经? 12/11 00:55
12F:→ Golddragon:某甲三妻四妾争家产登报,是否意味他的该行为值得效法? 12/11 01:19
13F:→ Golddragon:这种事情应该连羞愧都来不及了,为什麽某些人会想羡慕? 12/11 01:21
14F:推 flyindeepsky:回金龙大 至少他在拥有三妻四妾的时候 很爽 12/12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