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ilai (合众国的荣华也该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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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 曼哈顿宣言︰基督徒良心的呼唤
时间Sun Mar 21 01:01:05 2010
2009 年 10 月 20 日起草
2009 年 11 月 20 日发布
序言
传扬神的话语、寻求社会正义、反对专制暴政,以及怜悯穷人、受压迫者和处患难中的人
;基督徒作为这个传统的继承者,已经有 2000 年的历史。
尽管我们完全承认,历世历代的基督教机构和团体都有不足之处,但是我们仍旧坚持,那
些从罗马垃圾堆里救回弃婴,那些公开斥责帝国纵容杀婴,为无辜生命辩护的基督徒,是
我们的宝贵遗产。我们怀着崇敬的心,铭记那些勇敢的基督徒,他们在瘟疫期间不顾性命
,留在罗马城里照顾病患;宁愿死在斗兽场,也不愿否认他们的神。
当蛮族侵占了欧洲之後,基督教修道院保存下来的,不仅有圣经,还有西方文化的文学和
艺术。是基督徒与罪恶的奴隶制度抗争︰16、17 世纪的教皇法令谴责奴隶制,并最先把
任何从事奴隶交易的人逐出教会;由约翰卫斯理和威廉威伯福斯带领的英国福音派基督徒
,终止了该国的奴隶贸易。在威伯福斯的领导下,基督徒还成立了数百个协会,致力于帮
助穷人、囚犯,以及卖身给工厂的童工。
在欧洲,基督徒挑战君权神授,竭力抗争,成功地建立了法治和对政府权力的制衡,使现
代民主成为可能。在美国,基督徒女性充当选举权运动的先锋。20 世纪五六十年代,在
基督徒的带领下,伟大的人权运动高举圣经真理,宣扬神形象的荣耀存在於每个人身上,
不论种族、宗教、年龄和阶级。
最近十年,同样出於对人类尊严的热爱,基督徒致力於终止人口贩卖和性奴这样灭绝人性
的行为,为非洲艾滋病患者提供满富同情的看顾,并投身到无数其它人权事业之中--从
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纯净水,到为成千上万因战争、疾病和性歧视而成为孤儿的孩子寻找抚
养家庭。
同我们那些怀有共同信仰的先辈一样,今天的基督徒蒙召,要宣告那满有宝贵恩典的福音
,要保护人类固有的尊严,并要支持公共利益。当教会忠于她特有的呼召,作门徒的呼召
,就能够通过服事他人,为公共利益做出重大贡献。
宣言
我们这些来自东正教、天主教和福音派的基督徒,自 2009 年 9 月 28 日起,在纽约相
聚一处,起草如下宣言--我们是以个人的名义署名,不代表我们的机构;我们是置身于
我们的社会、也面向我们的社会讲话。我们共同采取行动,顺服独一的真神,这位圣洁而
慈爱的三一之神。要求我们全人的顺服,并因着这些要求呼召我们,与历世历代各民各族
的信徒一起,去寻求和保护所有那些按照的形象被造之人的益处。我们这个宣言所依据的
真理,扎根于圣经的话语、人的自然理性(在我们看来,理性本身是仁慈的上帝所给的礼
物),以及人性本身。当我们和圣保罗一起,在神面前,对每个人的良心发出这个呼唤时
,我们号召所有善意之人,无论信徒还是非信徒,都认真思考、并深刻反思我们在这里所
提出的问题。
虽然整个基督教道德所关注的范围,包括对穷人和弱势群体的特别关注,都值得我们注意
,然而让我们特别感到不安的是,今天在我们国家,那些未出生的、有残疾的,以及老年
人的生命,受到严峻威胁;已经被滥交、通奸和离婚冲击的婚姻制度,正处于被重新定义
的危险境地,以迎合流行的意识形态;那些使用强制工具,迫使信徒违背他们内心最深处
信仰的人,使宗教自由和良知权利受到严重危害。
因为人类生命的神圣、婚姻作为夫妻联合的尊严,以及良知与宗教的自由,是正义和公益
的基本原则,我们在自己基督教信仰的驱使下,为上述诸项辩护和行动。在这项宣言中,
我们声称︰1)每个人都是按照神的形象所造的受造物,具有深刻、内在、平等的尊贵,
在尊严与生命上,具有与生俱来的平等;2)婚姻是男女之间的夫妻联合,此乃神从创造
中所规定,并在历史上被信徒和非信徒所共同承认,是社会最根本的制度;3)宗教自由
是以神的本性、基督的榜样,以及按照圣洁形象被造之人所具有的内在自由和尊严为根基
。
作为基督徒,我们跨越了教会差异的历史界限,联合在一起,为要坚持我们有权利--更
重要的是,有责任--为这些真理辩护和行动。我们彼此宣誓,并向我们的信徒同胞保证
,在地上没有任何权势,不论是文化还是政治的,可以迫使我们默不做声,或者勉强同意
。无论得时不得时,我们的责任都是,要宣扬关乎我们的主和救主耶稣基督的完备福音。
愿上帝帮助我们,不在这责任上失职。
生命
於是,神照着自己的形象创造人;就是照着他的形象创造了人;他所创造的有男有女。创
世记1︰27节
我来了,是要使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节
尽管民意已经在朝反堕胎的方向转移,但我们仍然悲伤地注意到,赞成堕胎的意识形态,
今天,正在我们的政府部门当中盛行。在当前的行政部门中,许多人都试图使在任何胚胎
发育阶段的堕胎合法化,并想让纳税人提供堕胎的费用。在国会的参议院和众议院中,多
数人都赞成堕胎的观点。最高法院 1973 年对罗伊案那臭名昭着的判决,剥夺了对未出生
婴儿的合法保护,并继续视选择性堕胎为一项基本的宪法权利,虽然它也同意,对堕胎的
某种限制合乎宪法。我们的总统说,他想降低对堕胎的“需求”。这是一个值得称赞的目
标。但他同时也承诺,要使堕胎变得更加容易和普遍,办法是去除禁止政府资助、要求准
备堕胎的妇女有等待期、以及未成年人堕胎要通告父母等法律。除去这些重要而有效的反
堕胎法律,後果无疑不会有其它,只会极大地增加选择性堕胎的数字,并因此使无数儿童
的生命在出生之前就被扼杀。我们对於生命神圣的委身,不是一种结党营私的忠诚,因为
我们认识到,在自罗伊案件以来的三十六年里,两个主要政党选举和任命的官员,都在对
被约翰保罗二世描述为“死亡文化”的东西提供法律认可。我们号召我们国家所有的官员
,无论是选上的还是任命的,都来保护和服事我们社会的每一个成员,包括那些最受排斥
、无发言权和易受伤害的人。
死亡文化推广一种信念,认为有缺陷、不成熟、或者有残疾的生命可以废弃。这不可避免
地导致生命在各个时期、各种条件下都被贬值。正如许多有先见之明的人所预言的那样,
从堕胎开始的对生命的贬值,如今已经扩散到其他领域了。比如,对人类胚胎的破坏性研
究及其公共赞助资金,打着科学的旗号,以发展对疾病和损伤的治疗和护理为由,得以大
力发展。总统和国会中的许多人都支持扩充胚胎研究,把所谓的“治疗性克隆”纳入由纳
税人提供资金的项目。这会导致工业化大规模生产人类胚胎,然後再将这些胚胎杀死,以
生产可基因重组的干细胞系列和组织。在生命的另一头,一场越来越有影响力的支持辅助
性自杀和“自愿”安乐死的运动,正日益威胁着脆弱的老人和残疾人的生命。诸如
lebensunwertes Leben(没有存活价值)这样的优生学观念,最早於 20 世纪 20 年代由
美国和欧洲精英沙龙中的知识分子提出。自恐怖的 20 世纪中叶之後,这些观念在耻辱中
被埋葬了很久,现在又死灰复燃。唯一的区别就是,如今这些优生学家的学说都披上了“
自由”、“自主”和“选择”的外衣。
我们将会团结一致,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击退这种杀人许可,这种从堕胎遗弃未出生孩
子开始的许可。我们将会如一直以来的那样,努力向有需要的孕妇和受过堕胎伤害的人,
提供援助、安慰和照顾,我们也同样坚决反对那种堕落而可耻的观念,认为蓄意杀害他们
未出生的孩子,从某种方式上看,是为了妇女最好的利益。我们的观点就是,并且永远都
是,对於有问题的怀孕,公正、富有人性而又真正属于基督徒的回应,是所有人都同样关
心和爱护母亲和孩子。
一个真正先知般的基督徒见证人,会坚持不懈地呼召那些被委以世俗权力者,履行政府最
首要的职责︰保护弱者和易受伤害的人,免于暴力攻击,并且在这样做时,没有丝毫偏袒
、偏爱和偏见。圣经吩咐我们,要为那些不能为自己辩护的人辩护,并为那些自己不能说
话的人讲话。因此,我们为未出生、残疾和无法自理的人辩护和讲话。圣经和理性之光所
清楚揭示的,我们也必须清楚揭示。即使要付上我们自己和机构的代价,我们也必须乐意
保护我们弟兄姐妹的生命,无论他们处在任何发展阶段和情形。
我们的关注不仅仅局限於我们自己的国家。在全球范围内,我们都目睹到种族灭绝和“种
族清洗”的事例、战争无辜受害者的无助、对儿童的忽视和虐待、对弱势劳动者的剥削、
年轻女子的性交易、对老人的遗弃、种族压迫和歧视、对各种信仰信徒的迫害,以及未能
采取适当的措施,阻止诸如艾滋病这类可预防疾病的蔓延。我们认为,这些荒谬的现象,
与推动堕胎行业和辅助自杀、安乐死、用於生物医学研究的人体克隆等运动一样,都是出
于对人性尊严和人类生命神圣的意识的缺失。所以我们的伦理观是,而且必须是一种对全
人类、在任何情况下,都真正始终如一的爱和生命的伦理观。
婚姻
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她当称为女人,因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
因此人要离开父母,和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记2︰23-24节
这是极大的奥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无论怎样,你们各人都要爱自己的妻子,
好像爱自己一样。妻子也当敬重丈夫。以弗所书5︰32-33节
在圣经中,男人和女人被造,并作为夫妻联合成一体,是神创造的最高成就。在传递生命
和养育子女的事情上,男女彼此配合在一起,得到与神同工的极大荣耀。因此,婚姻是人
类社会最早的制度事实上,就是在这个制度的基础上,所有其它制度才得以建立。在基督
教传统中,我们把婚姻称作“神圣婚盟”,为的是要表明一个事实,即婚姻是神所设立的
一个制度,也受到基督的祝福,因为出席了在加利利的迦拿举行的一场婚礼。在圣经中,
神自己祝福、并极其尊重婚姻。
人类大量的经验证明,在维系一个社会所有人的健康、教育和福利方面,婚姻是最初、也
是最重要的制度。凡在婚姻受到尊重的地方,在婚姻文化盛行的地方,人人都受益夫妻本
身、他们的子女、他们生活的社区和社会。在婚姻文化开始衰败的地方,各种各样的社会
疾病便很快浮现。不幸的是,在过去几十年中,我们在我们的国家里目睹了一系列严重侵
蚀婚姻文化的过程。或许最明显、也最引人警惕的标志,是私生子的出生率。不到五十年
以前,这个比例还低于百分之五。如今,这个比例已高于百分之四十。我们的社会正在为
青少年犯罪、毒品泛滥、成人犯罪、监禁、没有盼望和绝望付出昂贵的代价,特别是在那
些最贫困和最易受伤害的区域,那里私生子的出生率甚至比国家平均水平还高出许多。其
它婚姻文化衰退的标志还包括无处不在的未婚同居,以及毁灭性的高离婚率。
我们满怀悲哀地承认,基督徒和我们的机构经常未能维护婚姻制度,也未能在婚姻的真正
含义上为这个世界做出模范,实在令人羞愧。现在,只要我们在什麽地方太轻易地接受离
婚文化,对破坏婚姻尊严的社会行为保持沉默,我们就在什麽地方悔改,也号召所有基督
徒都这麽做。
为了巩固家庭关系,我们必须停止对滥交和通奸的美化,并让我们的人民重新认识到,忠
贞的夫妻之爱拥有深远的美好、神秘和圣洁。我们必须改革那些会削弱婚姻制度的不合理
政策,包括单方面离婚这类可耻的想法。我们必须在法律、文化和宗教范围内,在年轻人
的身上建立起合理的认识,知道婚姻是什麽,有什麽要求,以及为什麽婚姻值得忠诚的夫
妻付出承诺和牺牲。
为了认可同性关系和多个性伙伴关系,就对婚姻进行重新定义的冲动,是婚姻文化腐化的
症状,而非其原因。它反映了对婚姻含义的认知缺失。这在我们的民法、宗教法,以及形
成这些法律的哲学传统中,都有所体现。然而,阻拦这种冲动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屈服于
它,将意味着放弃恢复对婚姻合理看法的可能性,并且随之一起放弃的,还有重建健康婚
姻文化的希望。不阻拦这种冲动,就会陷于一种错误而又具毁灭性的信念,认为婚姻就是
浪漫和其它成年人的满足感,在本质上与生育和夫妻行为关系中,那独特的品质和价值无
关;但这些行为和关系的意义,正来自其对生育、促进和保护生命的使命。我们在夫妻交
流和养育子女中(作为神的礼物,孩子是父母婚姻之爱的产物),发现了婚姻盟约的深刻
理由和益处。
我们承认,有些人有同性恋和多角恋的行为和关系倾向,正如有人倾向于从事其它形式的
不道德行为一样。我们对具有这些倾向的人表示同情;我们尊重他们具有人类完全、固有
、平等的尊严;并且我们也称赞那些,虽然能得到的支持通常很少,但却竭力不向欲望屈
服的人;他们和我们一样,都视这些欲望不合常理。我们和他们站在一起,即使他们有时
动摇。我们和他们一样,都是辜负了神对我们生命美好目的的罪人。我们和他们一样,也
不断需要神的忍耐、爱和饶恕。我们呼吁整个基督徒群体,反对性方面的不道德,同时也
不向那些屈从的人随意轻蔑定罪。尽管我们坚决排斥罪,但不排斥罪人。因为每一个罪人
,无论他的罪如何,都为神所爱;并非要毁灭我们,而是要改变我们的心。耶稣呼召所有
偏离正道的人,回到“一条更美的路上。”作为的门徒,我们愿意在爱中伸出援助之手,
帮助所有那些听到呼召、并愿意回应的人。
此外,我们也承认,一些在性道德和婚姻本质的问题上,与我们、也与圣经和基督教传统
教导看法不同的人,是真诚的。一些参与同性恋和多角恋的人,无疑认为他们自己的结合
是真正的婚姻。然而,他们未能明白,婚姻是由男女在性方面的互补才成为可能,是全面
、多层次的生命分享,包括身体上的如此结合,以致使夫妻在生物意义上连接,成为一个
有生殖能力的单元。此乃因为身体不唯是人的外在工具,而是人本身的一个真实部分。人
不是只有意识、情感、思想或者灵体的中心,居住在无生命的肉体中。人是灵、魂、体的
一个动态整体。婚姻就是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离开所有其它人,做出一生的承诺,在由
充满爱意的性交中建立委身;在这样的性交中,夫妻二人不是只在某种隐喻意义、而是在
共同完成生育所需要的行为条件上,成为一体;并且在生存的各个层面生理、情感、性格
、理性,以及灵性 找到生命的分享。这就是为什麽在基督教传统中,以及在历史上的西
方法律中,圆满的婚姻不允许因不孕而被解除或取消,虽然婚姻关系的本质目标就是生育
的美好,而其特征在组织和结构上也受到这目标的影响。
我们了解,有许多公民同胞,包括一些基督徒都认为,历史上把婚姻定义为一男一女的联
合,是对公民权利的一种否定。他们所坚持的论点是,如果社会法律给两个按性关系同居
的男人或女人赋予“婚姻”的地位,对这两人或任何人都不会造成伤害。他们看不出有谁
可以反驳这种论点。毕竟,这不会影响他们自己的婚姻,不是吗?然而,仔细一想,认为
管理一种婚姻关系的法律不会影响另一种关系,这种论点根本站不住脚。如果它真能证明
什麽,那它能证明的就实在太多了︰认为一种婚姻关系的合法地位不会影响到其它婚姻关
系,这种设想不仅可以为同性关系辩护;也可以为多角恋关系、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家
庭关系、甚至成年弟兄、姐妹、或者弟兄姐妹之间的乱伦关系辩护。从平等或民权的角度
来看,难道这些也应当被承认为合法婚姻吗?难道这些也对其它关系没有任何影响吗?当
然有。事实上,婚姻不是某种抽象或中立的东西,以至于法律为了取悦那些有钱有势的人
,就可以将其定义和重新定义。
没有任何人的公民权可以将非婚姻的关系当作婚姻来对待。婚姻是一个客观现实,是丈夫
和妻子的盟约联合;而法律的职责就是,为了正义和公共利益,承认并支持这个现实。如
果法律未能这样做,真正的社会危害将随之而来。首先,对那些将婚姻看作一个良知问题
的人来说,他们的宗教自由受到了危害。其次,当家庭生活和性教育课程,在学校被用于
教导孩子们说,一些在许多父母看来,本质上属于非婚姻和不道德的性关系,所谓进步的
观念却承认它们是“婚姻”,父母的权利这时就被损害。再有,当法律自身在其关键性的
教育功能上,成为侵蚀健康婚姻观的工具时,文明社会的公共利益便受到了损害。因为在
任何社会,婚姻文化的繁荣都必不可少地依赖于健康的婚姻观。可悲的是,我们今天的婚
姻文化远非繁荣。但是,倘若我们要开始这项具决定意义的重要进程,改革我们的法律和
道德,重建这种文化,那麽我们最不能够做的一件事,就是如此重新定义婚姻,以至于让
我们的法律错误地宣告婚姻的本质。
因此,是出于爱(而非“敌意”)和对公共利益的谨慎关注(而非“偏见”),我们宣誓
,要永不停息地努力,保护婚姻为一男一女联合的合法定义,并重建婚姻文化。若不如此
,我们基督徒还能做什麽呢?圣经告诉我们,婚姻是神创造之约的一个核心部分。事实上
,丈夫和妻子的联合反映了基督和教会之间的联合。因此,正如基督出于爱,乐于为了教
会完全牺牲自己一样,我们也乐意为了婚姻这个无价之宝,充满爱意地付出任何需要的牺
牲。
宗教自由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因为耶和华膏了我,叫我传福音给困苦的人;差遣我去医治伤心
的人,向被掳的宣告自由,向被囚的宣告释放。以赛亚书61︰1节
凯撒的应当归给凯撒,神的应当归给神。马太福音22︰21节
几个世纪以来,争取宗教自由的过程漫长而艰辛。但它并不是一个新奇的想法,也不是近
期的发展。宗教自由的本质乃基于神自己的本性,在耶稣基督的生命和工作中得到最充分
的展现。早期的基督徒决意忠心地跟随耶稣,无论生死,并诉诸道成肉身的样式来生活︰
“神差遣基督,难道是像某些人所想的那样,来当暴君,挥舞着恐惧和恐怖吗?绝非如此
,带着温柔与谦和而来……,因为强制并非神的属性”(丢格那妥书 7︰3-4节)。因此
,宗教自由的权利,其根基乃在于基督自己的榜样,以及按神的样式所造的人所拥有的尊
严;这种尊严,正如我们国家的创始人所宣称的那样,是每一个人身上所固有的,只要正
当使用理性,就都可以晓得。
基督徒承认,惟有神是良知的主。免受宗教强迫,是自由良心的基石。任何人都不应当被
强迫,去接受任何违背他意愿的宗教,有信仰的人也不应当被禁止,按着他们良心的催逼
去敬拜神,或者自由而公开地表达他们最深的宗教信仰。对个人来说正确的,同样也适用
于宗教团体。
讽刺的是,今天那些主张有权杀害未出生者、年老者和残疾者的人,主张有权参与不道德
性行为,甚至主张,从这些不道德的行为中建立的关系,有权得到法律的承认和祝福的人
,--宣称有这些“权利”的人,往往也是乐意践踏别人自由的先锋,因为其他人在生命
的神圣和夫妻联合的婚姻尊严方面,要表达出他们的宗教和道德认信。
比如,我们看到,为了削弱和消除道德条款,从而迫使一些反堕胎机构(包括跟宗教有关
的医院和诊所),反堕胎的内科医生,外科医生,护士以及其它医保专业人士赞成堕胎,
甚至在某种情况下,实行或参与堕胎,这些人就压制别人的自由。我们在反歧视法的使用
中,也看到类似的情况;他们以此迫使宗教机构、商业和各种服务行业,要麽屈从做自己
认为很不道德的事情,要麽就停业。例如在马萨诸塞州,当司法强制接纳同性恋婚姻後,
虽然天主教慈善机构帮助安置孤儿到健康家庭有世纪之久,现在却宁肯很不情愿地终止这
项事工,也不愿违背天主教本身的道德教义,按照法令的要求,将儿童安置到同性恋家庭
。在新泽西州,当一项关于准婚姻的“公民联盟”草案被通过以後,一个卫理公会的机构
,出于宗教道德的原因,拒绝将其所拥有并运作的一处设施,用作祝福同性恋结合的仪式
,便被剥夺了之前所享有的免税地位。在加拿大和一些欧洲国家,基督教神职人员曾因教
导反对同性恋的圣经规范而被起诉。在美国,新的仇恨犯罪法也引发了类似的忧虑。
近几十年来,与媒体、学术界和政治领导层对宗教价值的尊重不断下降相对应的,是案例
法案件数目的不断增长,导致对宗教自由活动的限制。我们认为这是个不祥的发展,不仅
因为它对每个人(无论他或她的信仰如何)都拥有的个人自由造成了威胁,更因为这个趋
势动摇了我们共和政体的根基--共同的福利和自由的文化。比如,限制良心的自由、或
限制宗教机构雇用有相同信仰或良知道德信念之人的权利,就会破坏社会中间结构的生存
空间,而这种中间结构是防止政府权力过度集中的关键缓冲,其结果将导致托克维尔先知
性警告过的软专制。【1】民权社会的瓦解是专治的前奏。
作为基督徒,我们认真遵守圣经的告诫,尊重和服从当权者。我们相信法律和法治。我们
承认我们有责任遵守法律,不管我们碰巧喜欢还是不喜欢它,除非法律存在着严重的不公
正,或者法律命令那些在它权下的人做不公正或不道德的事。从圣经的角度来看,律法的
目的是为了维护秩序,为正义和公共利益服务;然而那些不公正的法律,特别是那些迫使
公民做不公正事情的法律,损害了公共利益,而非为公共利益服务。
回顾教会早期,基督徒拒绝在他们传福音的事情上妥协。在使徒行传第 4 章中,彼得和
约翰被命令停止讲道。他们的回应是,“听从你们过于听从神,在神面前对不对,你们自
己说吧。我们看见的听见的,不能不说。”贯穿几个世纪以来,基督教一直教导说,非暴
力抵抗不仅是可以的,而且有时候是必需的。在为宗教良知的权利和职责辩护方面,没有
比马丁-路德-金在他《伯明翰狱中书》中所提供的辩护更有说服力的了。金从很明白的基
督徒角度出发,引用诸如奥古斯丁和阿奎那等基督徒作者,教导说,公正的法律提高人的
修养,并使人高贵,因为它们植根于道德律,而这些道德律的最终来源是神自己。不公正
的法律使人堕落。只要他们在纯粹人类意志之外找不到更高的权威,就没有任何约束良心
的能力。金宁愿进监狱,也不愿遵守不公正的法律,堪称典范,引人追随。
因为我们尊重正义和公共利益,所以我们将不会遵守任何企图迫使我们的机构参与堕胎、
破坏性胚胎研究、辅助自杀和安乐死、以及任何其它反生命行为的法令;我们也不会屈服
于任何企图迫使我们祝福那些不道德性关系、将它们视为婚姻或与婚姻同等、或者禁止我
们宣扬就我们所知,关乎道德和不道德、婚姻与家庭真理的法规。我们将完全而慷慨地将
凯撒的归给凯撒。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绝不会将归给神的,归给凯撒。
【全文完】
起草委员会
罗伯特-乔治(Robert George)
普林斯顿大学麦考密克法学教授
提摩太-乔治(Timothy George)
桑佛德大学毕森神学院教授
查尔斯-寇尔森(Chuck Colson)
寇尔森基督教世界观中心创始人(Lansdowne, VA)
【1】托克维尔(Alexis de Toqueville)着,《论美国的民主》(Democracy in
America)。
Copyright 2009 Charles Colson, Robert George, Timothy George
http://www.youpai.org/big5/read.php?id=3512
http://www.youpai.org/big5/read.php?id=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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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贵版版友会对此文章感兴趣,故转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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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ay for Obama: Psalm 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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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8.192.248
1F:推 Pietro:阿们 03/21 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