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kok (ookok)
看板Christianity
标题Re: 「天性」是否能拿来作为挡箭牌?
时间Sun Mar 22 16:19:23 2009
因为看到我的好友也上来PO,我也来凑乐闹一下
不过我很懒,中打又不快,所以我就简单的把我的看法与大家分享。
罪的定义与xsoteria一样:
就是神不喜悦的(或是没达到神的标准?)
天性可不可以成为党箭牌?
天性的定义可能要先定一下,我假定我们的了解是如加拉太书五:十六:
『你们当顺着圣灵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慾了‧因为情慾和圣灵相争,
.............bla bla bla....』
所以我们这里所讲的天性是肉体的情慾吗?「情慾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
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恼怒.......』(十九节)
这里所说的很明显,我们不该去顺从肉体的情慾,也指出哪些是肉体的
情慾,相反的我们该去顺从圣灵,也就是说如果天性指的是肉体的情慾,
我们就不该去顺从这天性‧
其实如果天性这样一定义下来,这问题就没有什麽好谈的了,因为这天性已经
与『罪性』化为等号‧也就是说当我们让天性战胜我们,我们就在犯罪了‧
所以可以当党箭牌吗?对神来说,神不喜悦(罪的定义),但是神已经赦免了‧
这问题其实可以就变成,我可以犯罪吗?因为我的罪性要我犯罪‧就像一个杀人犯说
:『我可以杀人 因为我想杀人』
但是这其实都是我们每个罪人的光景,我们都会犯罪,原因是? 我们有罪性,也就是
我们天性如此‧所以我们才需要耶稣的赦免以及圣灵的帮助‧
我觉得我好像有说和没说一样,或许是这个问题本身就没意义,至於律法以及顺从圣灵
在律法之上,加拉太书同一段讲的很多,我觉得可以去参考参考‧
就一句话:基督徒不是靠遵行律法称义,也没有什麽可行及不可行,最重要的是活出
新性情,也就是圣灵的生命,因为顺从圣灵就不在律法之下‧活出新性情,是必须
每时每刻都做出的抉择:我要顺从肉体还是圣灵‧也就是说我们每时每刻都在争战‧
谁说没去主日就是罪?你可能因为路上突然遇到需要帮忙的人,你顺着圣灵而去牺牲你去
主日的时间‧相反的你也可能因为去了主日而犯了罪,因为你故意对需要帮忙的人
视若无睹‧我们基督徒是被赋予新性情,而不是新律法‧
这点还可以谈的更多,不过我想睡了,有机会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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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5.61.8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