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ckroach (假先知假使徒)
看板Christianity
标题Re: 仔细想想,上帝交给了人什麽?
时间Wed Oct 24 19:45:15 2007
※ 引述《amateratha (天使长路西法 Luciferous)》之铭言:
: 我当然考虑过作者若都不是同一个的状况。
: 既然你嘴里说没兴趣辩论,手指却可以一直写文辩论,那我稍微陪你玩一下好了~
: 前面已经提过,契约的形成不需要以「法律文献的文法」为构成效力的必要条件,
: 就算是神话故事,以扫用长子名分与雅各换取红豆汤的叙述,也是一种交换契约!
任何故事只要有交换行为,都有可能用法律的观点来解释他。你说的我本来
就不反对阿,但那又怎样?就算你的证明从头到尾都没错,那又怎样?
你只不过证明了在某种观点下,某个故事中的主角(耶和华)是个浑蛋。对,
在这种观点下,该故事中的耶和华是个浑蛋,我不反对,那又怎样?问题是
,我根本就不认为该故事确实发生。难道穿着皮靴的猫可以证明世界上所有
的猫都是好猫?
你的证明和逻辑再正确又怎样?我该颁发一章「从罗马法的权利与义务观点
看创世纪」的认证给你吗?没搞清楚状况,我根本不需要说你「有错」,你
懂吗?
: 拿着有特殊格式的文体去类比不需要特殊格式的文体,
: 你莫非想拿明朝的剑斩清朝的官?
: 你的举例能力当真是毫无长进....
哈,小白终於恼羞成怒了!
: 再来,若作者不是同一个人....又怎麽样?
: 不要忘了,旧约圣经也是经过筛选才将所谓「要旨一贯」的多部作品合并而成的
: 玩意,除非你现在想说文本文类、形式、叙述体材等等玩意把这『大前提』彻底
: 踢爆?
: 『假如』这样的话,圣经就成了一本牛头不对马嘴、大家各说各话的大杂烩,这
: 是国际宗教期刊对圣经文本的结论吗?我看不是吧!
: 既然宣称要旨一致,那麽创世纪第一章的管理权无偿授与,是不是可以与後面的
: 章节「一起『讨论』」?
: 作者是不是同一个人,作品是不是该单纯当作神话故事,对於我之前的论点,
: 『毫无影响』。
: 之前说你「不知所谓」,真的是说的太含蓄了,
: 倒是要麻烦你,嘴巴讲出来的东西,请跟实际的行动切合一点!
这很值得惊讶吗?有很多人的确质疑圣经是否有一贯的主题。
比如说创世纪,就至少有三个以上的主题不连贯的故事结构。包括两种
神观,以及一种祭司的法律观点。
至於福音书,四卷福音书所描述的耶稣基本上也是不连贯的情节。
保罗书信和使徒行传,在很多细节和神学观点上也不完全相同。
更不要说那些很重要但因为某些缘故才被排除出圣经的经卷(比如说以诺书)。
什麽叫主题?你问我 Nag Hammadi 还是死海古卷有没有连贯的主题,
老实说我都很难回答你。
以上这些都是大部份圣经学者公认的法则,随便找一本期刊都看得到。
校订批判听过没?什麽叫「国际宗教期刊」?没看过就承认自己没看
过,会叫就代表你有看过吗?
朋友,你真是让我太没成就感了!
: : 说到底,不过是选一种对自己对有利的立场来满足自己的期待而已。我根
: : 本不需要证明 amateratha 是错的,我只要证明这是很多种解释方法中的
: : 一种,而且很不幸的这种解释没有考虑到文本成书的历史和脉络,没有考
: : 虑到文本本身的形式和文类,在国际的宗教研究学术期刊上搬不上台面那
: : 就够了。
: 诉诸权威谬误。
: 某小领域没讨论的东西,不等於这些讨论是错的。
我没说你错阿,我只有说你欠缺考量上不了台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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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3.73.249
※ 编辑: kockroach 来自: 123.193.73.249 (10/24 19:48)
※ 编辑: kockroach 来自: 123.193.73.249 (10/24 19:49)
※ 编辑: kockroach 来自: 123.193.73.249 (10/24 19:52)
1F:→ untilnow:什麽叫主题?我倒想知道你系列文章的主题218.168.163.156 10/24 20:53
2F:→ untilnow:是什麽?单纯只是说讨论上不了台面吗218.168.163.156 10/24 20:54
3F:→ kockroach:你不能忍受别人批评你的论述欠缺周延吗? 123.193.73.249 10/24 22:22
4F:→ kockroach:一定要别人赞成或反对你的意见吗? 123.193.73.249 10/24 22:23
5F:→ kockroach:诠释方法和立场没有对错,只有谁能照顾 123.193.73.249 10/24 22:27
6F:→ kockroach:到比较多面向的问题而已..... 123.193.73.249 10/24 22:27
7F:→ kockroach:这句话我好像在 18294 就说过了.... 123.193.73.249 10/24 22:28
8F:→ untilnow:你受不了我说穿你的底吗? 你其实不在乎 220.136.232.39 10/24 22:59
9F:→ untilnow:是非对错,只是说出"也许你对,但我可以不 220.136.232.39 10/24 23:01
10F:→ untilnow:这麽认为"而己,这种东西同样上不了台面 220.136.232.39 10/24 23:02
11F:→ untilnow:自认为照顾比较多那种话~还是自己收着吧 220.136.232.39 10/24 23:03
12F:→ untilnow:你所认为的~基督徒不需要一个永远不会犯 220.136.232.39 10/24 23:08
13F:→ untilnow:错的上帝~这个是考虑比较多面向吗? 220.136.232.39 10/24 23:09
14F:→ untilnow:是我的问题?还是你在卖弄你的认为? 220.136.232.39 10/24 23:10
15F:→ kockroach:所以你的论点是我「应该」赞成或反对你 123.193.73.249 10/25 01:51
16F:→ kockroach:的意见,「不准」有其他选择罗? 123.193.73.249 10/25 01:52
17F:→ kockroach:我不能对你的意见「存疑」,一定要百分 123.193.73.249 10/25 01:55
18F:→ kockroach:之百赞成或反对吗? 123.193.73.249 10/25 01:55
19F:→ kockroach:到底是谁的意见上不了台面阿..... =,= 123.193.73.249 10/25 01:55
20F:→ untilnow:我来套用你的逻辑说话好了... 211.76.175.170 10/25 10:42
21F:→ untilnow:========分隔线====================== 211.76.175.170 10/25 10:43
22F:→ untilnow:你只不过证明了在某种观点下,某个本篇文 211.76.175.170 10/25 10:44
23F:→ untilnow:章上不了台面。对,在这种观点下,本篇文 211.76.175.170 10/25 10:46
24F:→ untilnow:章上不了台面,我不反对,那又怎样? 211.76.175.170 10/25 10:47
25F:→ untilnow:问题是,我根本就不认为你认为是足以代表 211.76.175.170 10/25 10:48
26F:→ untilnow:基督徒或上的了基督徒的台面 211.76.175.170 10/25 10:49
27F:→ untilnow:上的了台面的意见就是正确的意见? 211.76.175.170 10/25 10:52
28F:→ untilnow:========结束======================== 211.76.175.170 10/25 10:52
29F:→ untilnow:心得:忽略你的认为就好了~反正你能自己 211.76.175.170 10/25 10:59
30F:→ untilnow:调适~大概像路人甲等级之类的吧 211.76.175.170 10/25 10:59
31F:→ kockroach:我建议你先研究一下近代诠释学对偏见 140.119.62.21 10/25 11:23
32F:→ kockroach:的看法,再来和我讨论什麽是台面.... 140.119.62.21 10/25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