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sue (玉蜀黍)
看板Cheer
标题[我思] 照相以及签名 (高雄中山玫瑰)
时间Sun Sep 25 23:35:03 2005
1.
这次的签名会
有先说明 只签华丽的冒险这张
然而在我前面的歌迷朋友
在工作人员告知此次签名会只签新专辑并退还旧专辑*2後
仍向绮贞再次要求:是否能帮我签旧的?
而绮贞(人真的很好)说:那签一张好了
2.
签完名
该位歌迷朋友
又询问
"可不可以照相呢?"
一旁工作人员态度很好的说:"抱歉不行唷"
该位歌迷朋友依然就地拿起相机照了相
(开闪光灯照正面)
以上两点
使得排在这位朋友後面的我
感觉真的很不好
因为他的举动
原本已经要走向绮贞的我
不得不多等待了一阵子
队伍也因此拖延
我想
这两项规定都是合理的要求 并没有太过分
目的都是为了维护所有参与签名会的歌迷的权利
使签名会能顺畅的完成
我不知道这位朋友这样做
将其他参与人的权益放在哪里?
将工作人员的告知与回答当做什麽?
大家都一样的在等待与绮贞难得的签名握手
为何其他人得因为某些个人的私心而再度等待?
还是已经被告知不允许的事.
另外
我以为至少拍照不开闪光灯是大家的共识
毕竟大家都知道闪光灯过後必定会有烦人的残影
何况绮贞正需要快速的书写
但就在绮贞面前直接的打闪光灯拍照
我会想怀疑 是否真的爱护绮贞
不知道绮贞版的大家
怎麽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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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绮贞真的很高兴~
有记得跟她说:辛苦了!
毕竟她这样的奔波全省各地签名哪..
结果忘记握手了..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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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6.11.218
1F:推 purplejeff:这样拍照不关闪光灯是白目鬼吧.... 09/25 23:36
2F:→ purplelisa:灯咧 > < 09/26 02:01
3F:→ purplelisa:如果我是你会斥责他!漠视规定!相机不能带了还开闪光 09/26 02:03
4F:→ purplelisa:上头两句要换一下~~ sorry 09/26 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