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ango (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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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闲聊] 劳健保不是公司应该要给员工的吗?
时间Fri Nov 16 18:35:13 2012
建议要去和公司HR(人事)问清楚,如果它指的是劳健保公司必须负担的
部分,还要你缴回去,这真的满不合理的!
当天你觉得怪怪的就可以提出罗,不过现在也要回去问比较好。
员工最基本的权利要掌握,公司如果连这点法令都不遵守,
那一定其他法令也有可能会有问题。
可以先copy一份保留,以利以後保护自己用。
而且……就算你签名了,因为合约本身就不符合劳基法,就是无效的。
※ 引述《sayakosun (裂冰负载着哀伤离岸)》之铭言:
: 刚刚
: 在公司发的规章里看到一行字
: 突然觉得有点怪
: [未满三个月试用期即离职者 除与公司有签定短期劳动契约或兼职契约之证明
: 外 其余人员将在离职之最後薪资中扣除先前公司所为其缴纳之劳健保费]
: 这是不是不合理啊= =???
: 劳健保不是本来就是公司应该要给员工的东西吗
: 为何未满三个月离职 还要返还劳健保费?
: 我对这类规定并不是很熟 也没有遇过这样规定的公司
: 所以很疑惑
: 进公司当天 被发了一份规章 然後被要求看完後签名
: 其实我当下有一点疑虑
: 但还是签了
: 现在想想 还是觉得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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