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ncingmoon (舞月小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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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职场] 辞职但是老板不放人...
时间Wed Dec 12 16:57:30 2007
http://www.104.com.tw/project/changejob/save_02.htm
自请辞职之预告
劳工自请辞职时,必须遵守劳基法预告期间之规定
(不定期契约,劳工终止契约时,应准用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期间预告雇主),
但终止劳动契约在法律术语上是一种形成权之行使,并不须得到雇主之同意,
只须离职之意思表示已送达公司即可,不过,实际上,离职者多是依循公司人
事管理规定,填具公司制式之离职申请单或其他类似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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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三个月以上必须提前十日告知离职
做到以後就仁至义尽了啦
更何况你未满三个月又没有签约
担心什麽呢
※ 引述《iLuvLove (我爱。)》之铭言:
: 我目前在某知名连锁英语补习班当英文老师快三个月了。
: 因为当初面试的时候主任有说绝对会有三万(包含所有的奖金加起来),
: 可是我到目前根本就领不到三万!(大约2万五)
: 我想要离职的最大原因不是钱,而是我打算出国念研究所,
: 我目前正在处理申请的事,忙得焦头烂额,
: 实在很难兼顾工作。
: 於是在多方考量之下,我提出了离职,
: 但是主任却说:你要等到我们说你能离开才能走,
: 因为我们要找老师来接你的班啊!
: 基本上不是说走就能走,我们不放人你也是没办法啊!
: 我听完实在很害怕!因为我申请研究所的事是一月中前要全部处理好,
: 我没有时间跟他耗!
: 我可以一个月一到(提出离职一个月後)就包包拎着走人吗!?
: 更何况当初根本没签约啊!
: 还有,我提出离职後被一个女性主管白眼+冷嘲热讽,
: 她还会在我面前直接摔书在我桌上,
: 我真的必须要忍受这样吗?!
: 有人能教我我到底该怎麽做吗?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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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我对自己没信心,人家喜欢我我就怀疑人家只因为我好看
To :是喔~人家喜欢我 我只会想到『真好~世上还有人模人样的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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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4.23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