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m17 (Sherl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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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ONE_PIECE 板主 fm17 不当水桶
时间Tue May 13 19:49:34 2014
※ 引述《rocfrank (roc_frank™)》之铭言:
: 申诉人: rocfrank
: 被申诉人: ONE_PIECE 板主 fm17
: 主旨: 不服 fm17 板主禁言判决并於组务判决後一并申请罢免案
: 要求: 取消不当禁言处罚
: 说明:
: ●19138 m28 5/12 fm17 □ [公告] 水桶
: ┌─────────────────────────────────────┐
: │ 文章代码(AID): #1JSAFbEF (ONE_PIECE) [ptt.cc] [公告] 水桶 │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ONE_PIECE/M.1399890917.A.38F.html │
: │ 这一篇文章值 40 Ptt币 │
: └─────────────────────────────────────┘
: 本鲁於公告中被 fm17 板主判决 第三章B.推嘘文规范 4. 禁言七日
: 4、引战推文:人身攻击、挑衅、谩骂、引战之推文经检举。(一句一罚)(同篇)
: 推 rocfrank:你是个做大事 要以打倒kmt伟大志业的男人 屈就op 不好吧? 05/12 10:29
: 依国语辞典解释 挑衅是故意惹起争端 亦需要有对象 让其有感到不适之状况
: 根据判例 z-5-466
从之前管板开始 只要有来信检举都不会公布检举人之名单
且 B-4 之规则不一定非得要当事人觉得不适
只要有人来信检举 感到不适
经由我们判定 觉得是否有抵触到板规
我们就会处理
如小组长需参阅 该名检举人 方可将信件转至小组长之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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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lice0225 (濑斯) 看板 ONE_PIECE
: 标题 [公告] 禁言
: 时间 Tue Apr 22 22:40:22 2014
: ───────────────────────────────────────
: #1JLVXERI (ONE_PIECE)
: → showcoai:PrinceBamboo是那里有毛病啊 04/22 21:58
: 违反板规 B-4 挑衅,禁言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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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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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azieru
: 指名挑衅其他两名板友,
: 根据一句一罚的条文规定
: B-4*2 水桶 14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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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鲁去信与 fm17 板主申诉 并请求说明适用对象 是挑衅何人? 是否为当事人检举之?
: 并无说明下 只好来组务申诉之 请小组长秉公处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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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fm17 (36.239.216.210), 05/13/2014 20:0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