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y3580 (嘴炮系型男)
看板C_GenreBoard
标题Re: [申诉] #1c8g9oOq (C_Chat) 判决不当
时间Sun Apr 28 19:58:05 2024
※ 引述《erimow (阿欧伊)》之铭言:
: ※ 引述《andy3580 (嘴炮系型男)》之铭言:
: : 看板名称:
: : C_Chat
: : 申诉人ID:
: : andy3580
: : 申诉对象ID:
: : erimow/nh507121/risingheart
: : 申诉原因:
: : 不服版主违规判决,并於C_ChatBM 申诉後三日内未获得任何回复
: : 欲平反之结果:
: : 请小组长重新审查判罚合理性,改判4-11违规不成立
: : 所附证据:
: : 检举文 #1c5-jTO0 (C_ChatBM)
: : 判决文 #1c8g9oOq (C_Chat)
: : 申诉文 #1c9KuBVP (C_ChatBM)
: : 1.个人文章1c5-U8gF (C_Chat),因引叙内容,经人检举4-11第三项
: : 有讨论他人的政治立场之意图,被欲申诉之三为版主判违规
: : ,本人於4/22 1:34於(C_ChatBM)提起申诉(#1c9KuBVP),超过三日无任何一个版主回应
: : ,故於本版提起申诉。
: : 2.遭版主判违规文章#1c5-U8gF (C_Chat)之原文发文初衷,
: : 是简单整理民众党於iwin事件中过去与现在的表现,给一些不解为何民众党在4/11的会议
: : 後会收到那麽多ACG迷愤怒的板友,做一个简单的说明,明显是iwin的相关讨论文章,
: : 属於板规4-11第一项允许的:讨论中华民国政治相关ACG作品或ACG相关政策
: : 这部分应该没有疑问
: : 3.引言引用到部分Aprildie的文章,是因为他明显也是不了解为何民众党在iwin事件
: : 表现被喷的那麽惨的一员,也刚好当时他是该串最新的文章罢了
: : 讲白点留下他一部分的文章仅是方便用来辨识我的文章说明对象也包含Aprildie而已,
: : 再无其他意图
: : 而回文内容包含後续版友讨论状况,当然也完全无涉及讨论Aprildie的政治立场
: : 再说文章经由版友提醒,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便将引叙的部分删除,包含本人後续推文与
: : 版友回应也完全无提到Aprildie的政治立场,
: : 这应该也足够说明我的文章没有讨论他人政治立场的意图,
: : 至始至终Aprildie挺哪个党没人在乎,也不想讨论。
: : 3.考虑到当时也不是4-11加严时段,判决中仅以一个短暂且很快就被修正的引叙文,
: : 即认定此举违反4-11第三项藉机讨论宣传他人的政治立场,完全无视後续的回复主文、
: : 推文跟版友讨论内容都明显无讨论他人政治立场之现实,实在让人觉得判决过於牵强
: : 若现今版主群的在判定"藉机讨论宣传他人的政治立场"这件事上
: : 完全无视前後文、回应,以及文章後续编辑处理状况,仅仅都是以关键字认定
: : 这种判决模式,老实说跟目前各大社群令人诟病的AI审查实在没有什麽不同
: : 但现实上C_Chat是活人在判决的,依然如此草率便做出判决结论让人无接受。
: : 4.综上说明,请小组长协助审理,感谢。
: 1.
: ※ 引述《Aprildie (精神鞭笞)》之铭言:
: : 刚刚看到这篇文章後相当震惊,然後马上跟多数推文一样转为愤怒,
: : 先声明我的立场:投给民众党、但是不会支持打压虚拟创作的政党
: : 如果民众党支持 iWIN 扩权,我会站在它的对立面
: 4-11 〔政治文违规〕
: Ⅲ 第一项之「讨论」,仅限定作品或政策中明确特定政治人物、议题之合理
: 讨论,不得离题、提及无关之政治人物、群体、粉丝,或藉机宣扬个人政
: 治理念,或提到没有明示暗示的人事物。
: "声明我的立场:投给民众党、但是不会支持打压虚拟创作的政党"
: 明显宣扬个人政治理念
: 2.
: Ⅱ 称文章者,其内容包含标题、内文、引文、签名档及转文内容。
: Ⅲ 发文谓发表文章、回文谓回覆文章、转文谓转录文章。
: 综上所述,板规规定引文部分亦属於"发文者"的文章内容
: 再以C_Chat规定而言,引文属於文章的一部分,符合4-11要件
: 因此原作者违规之叙述被申诉人引用,应视为申诉人个人的文章内容
: 故我认为此判决无疑义
依被申诉答辩
认为原文不符合版规4-11 Ⅲ的部分是指:藉机宣扬个人政治理念,这部分
但看这条版规後半段对於NG行为的描述
"...提及无关之政治人物、群体、粉丝,或藉机宣扬个人政治理念,或提到没有明示暗示
的人事物。"
其中"藉机宣扬"跟前面的"提及",明显是不同的概念
"提及"就是一个很单纯的YES or NO,有或没有的状况
但"藉机宣传"在判定上,应对发文者的"发文意图"进行一定程度的考量再下判决才合理
也就是整篇回文内容、作者推文回应等皆应纳入判决考量
但被申诉三人明显是把"提及"与"藉机宣传"画上等号,
并无考虑原板规用字上的差异。
我想在大部分的人再看了文章的内容、後续的编辑、推文回应
都会得出"andy3580没有想去对Aprildie支持民众党一事进行宣传之意图"
就如同我答辩提到的,Aprildie支持民众党没人在意
回文内容只是单纯地让不懂的人了解,民众党在iwin议题上,
为何让人如此失望罢了
更不用说本篇也未造成後续讨论有离题的状况
没有人说要支持民众党,才能对民众党在IWIN议题上被炎上产生疑问吧?
所以自始自终Aprildie政治立场为何,
对任何人包含发文者来说根本不重要,那又何来"藉机宣传"之说。
再说Aprildie本人不希望大家知道他支持民众党吗
并没有吧,他自己都大声昭告天下了,那还要旁人来帮忙宣传干嘛?
以"提及"来指控"藉机宣传"根本有替换概念的嫌疑
当然我也可以了解
把"提及"与"藉机宣传"画上等号来处理版务是比较轻松的,
Y/N的是非题,总是比填空或申论题好处理
但今天并没有4-11加严活动
直接画等号办理不免让人觉得实在便宜行事
如果版务日後想省麻烦
我倒是建议应主动在C洽发起版规修改议题,把4-11 Ⅲ後半段改成
"...提及无关之政治人物、群体、粉丝,或个人政治理念,或提到没有明示暗示
的人事物。"
把"藉机宣传"四个字彻底砍个乾净
顺便3-5亦附注,不论任何状况皆不适用4-11条
未来类似状况下达今天判决才称得上合理。
综上所叙,本人无法接受被申诉者得答辩,认为判决明显扭曲板规意思且有便宜行事之嫌
再请小组长进行後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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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25.126.250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_GenreBoard/M.1714305488.A.D14.html
※ 编辑: andy3580 (36.225.126.250 台湾), 04/28/2024 20:02:32
1F:→ erimow: 我觉得你自己都讲了 板规目前就是这样 103.131.12.26 04/29 11:14
2F:→ erimow: 2-2-I 2-2-III 让我得这样做 103.131.12.26 04/29 11:15
3F:→ andy3580: 2-2-I 2-2-III 大意是版主依版规跟合议 220.129.70.251 04/29 23:38
4F:→ andy3580: 结果办事 但我申诉的是版规引用跟解释上 220.129.70.251 04/29 23:40
5F:→ andy3580: 有瑕疵,产生不合理的判决 220.129.70.251 04/29 23:41
6F:→ andy3580: 跟2-2-I 2-2-III毫无关联性 220.129.70.251 04/29 23:42
7F:→ andy3580: 而且我也没有讲 "版规目前就是这样" 220.129.70.251 04/29 23:45
8F:→ andy3580: 不知道是哪一段让你产生这样的错觉? 220.129.70.251 04/29 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