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anvanjohn (尚市长)
看板C_ChatBM
标题Re: [问题] 请问怎样叫"蓄意延续争议"?
时间Sun Oct 21 20:01:23 2012
※ 引述《arrakis (DukeLeto)》之铭言:
: 最後容我提醒一下:依C_ChatBM公告备份,你在引战相关的累计违规纪录,已经达到上限
: ,只要再一支相关警告,就是永久水桶。
: 期君自爱。
我也要顺便说一点(虽然可能不是很顺耳):
我刚刚查了板规,并没有规定"劝诫两次即警告一次";
所以arrakis,你这个公告是不合板规的。
你可以从现在开始制定这条板规,但法律不能溯及既往,
同样,也不可以法外用刑......
换言之,你可以劝诫,但不可以规定"劝诫N次即警告一次",
因为板规并无所谓"劝诫累积"的规定,正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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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184.32.151
※ 编辑: jeanvanjohn 来自: 111.184.32.151 (10/21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