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rfboy (烤鸡鸡)
看板CVS
标题[问题] 使用电子载具退费需回原店疑问?
时间Mon Oct 27 17:57:55 2014
目前问题是这样的:
我在今年九月二日在台南全家购买来一客牛肉蔬菜泡面(中标了),
发票都是存在HappyGO载具内,也办理了财政部的归户。
但是最近有一阵子待在台北,没有回台南,
而近日统一产品中标,想直接在台北办理退费,遭遇到一些问题
询问店员得到的答案都是要回店家才能办理...
甚至打给了全家的客服也是相同的回答,也说这是财政部的规定(?)
想请问的是,
政府在设计电子载具的时候难道没有想过这样的问题吗?
如果遇到了这样的问题要如何去解决?
遇到这样的状况就变成消费者自己倒楣了吗?
不知道板友有没有遇到此状况,那该如何解决?
或者就自认倒楣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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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ale1234: 全台小七都能退,不用回原店噢!那个店员资讯错误。 10/28 00:03
2F:→ ZARD2000: 但是原PO是在全家买的欸 10/28 01:41
3F:→ kaworucloud: 管你在哪买的… 10/28 01:59
4F:→ kaworucloud: 符合的商品就能拿去小七退 10/28 01:59
5F:→ surfboy: 有退费成功了,在ibon查询财政部的系统,找到那张有中标 10/28 02:14
6F:→ surfboy: 的发票明细,再请店员抄写就可以了 10/28 02:14
7F:→ surfboy: 不过想要抱怨财政部电子发票系统的客服,解决办法还是要 10/28 02:18
8F:→ surfboy: 消费者自己去问业者,业者的客服又说是财政部的规定,处 10/28 02:18
9F:→ surfboy: 理机制ㄧ团乱... 10/28 02:18
10F:→ surfboy: 在别的便利商店买的ㄧ样都到7-11查询退费就对了 10/28 02:21
11F:→ HT2: ibon可以查发票 10/28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