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jokosai (老娘不是要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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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关东煮热水烫伤客人 店员判拘役30天
时间Wed Apr 6 17:16:48 2011
一名在便利超商打工的林姓女店员,去年十月,因为要加热水进关东煮的热食锅内,
却不注意,不慎将滚烫的热水,整锅撒到在店内走动的客人身上,
造成客人前胸及背部2度烫伤。法院最後依业务过失伤害罪,判女店员拘役30天。
(潘千诗报导)
判决书指出,现年28岁的林姓女店员,今年2月才离职,但她先前则是某便利商店的员工。
平常负责结帐、进、补货的她,在去年10月间,林姓女店员正要添加热水,
到关东煮的热食锅内,但她突然转身却不慎撞上正在店内选购商品的锺姓客人,
而女店员手上捧着的整锅滚烫热水,就全部撒到客人身上,
造成锺姓客人的前胸以及背部,均有二度烫伤。检方最後是依过失伤害罪,
将女店员起诉。
法院审理後,林姓女店员坦承犯行。法官指出,
女店员平时需负责替店内关东煮的热食锅添加热水,本应注意店内随时有客人在走动,
但女店员却疏於注意,才会烫伤锺姓客人,属於业务上的过失,再加上,
双方虽然意见不一,无法达成和解,但斟酌女店员没有前科纪录,犯後态度良好,
法官最後是依业务过失伤害罪,判她拘役30天,得易科罚金。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406/1/2pbs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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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arttien:不知道易科罚金是多少? 04/06 17:18
2F:→ Enjokosai:30天易科罚金是3万块新台币 有错请指正 04/06 17:22
3F:推 casko:规定是1000-3000折算一日 实务大都是1000折算一日 04/06 18:27
4F:→ ami9897:那罚金是受害者拿吗? 04/06 19:32
5F:推 avanlis:罚金是给政府,赔偿才是给受害者。 04/06 19:57
6F:推 chouyihen:客人好惨喔@@ 04/07 00:44
7F:推 hilterp:拿东西真的要很小心 很多人不长眼 碰到你就吃不完兜着走 04/07 10:51
8F:→ starburst:楼上说得好像是客人的错 谁会知道便利商店哪时要加热水 04/08 06:45
9F:→ ayurio:楼上说的好像有人没长眼睛,谁会没看到加热水的店员 04/08 17:52
10F:推 MELOEX:店员身分那麽卑微 怎会出现在高贵的客人眼中 04/09 12:58
11F:→ MELOEX:不要说的好像都是客人的错 太放肆了 04/09 12:59
12F:→ MELOEX:要注意自身四周的状况 不论是撞与被撞方都有疏失 04/09 12:59
13F:→ MELOEX:当然 端着热水的一方要更注意周围的状况 04/09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