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jeng2001 (Jack)
看板CSSE
标题Re: [问题] 台湾的 hackers 和 open source 发展?
时间Mon Jul 11 12:44:45 2005
※ 引述《milen (OOXX点点点)》之铭言:
: GPL限定了作者"获利能力"??@@
: 智慧财产保护了作者一定程度的获利能力
: 但也阻碍了其他人依此发展的能力
: 小时候因此而讨厌智慧财产权
: 等长大缺钱了.........
: 才知道不保护的话=_=
: 吃饭都没钱了还发展软体给你玩勒????
昨晚发现了本版 虽然能看懂的内容不到20%
但足以断定这实在是优版啊!!!
感谢版主的用心与贡献
针对 milen 的心声
虽然 Freeware 非个人领域知识 所知有限
还是忍不住想发言一下
从企业使用 freeware观点来看
运用Freeware有其诱因所在
但对企业来说
增加了选择的自由是否会陷入GPL侵权行为的疑虑仍是有待克服的问题
从软体开发者的角度来看
法律上智财权保护为软体开发者提供了获利可能性保障
对於能否获利其本质考验创作者是否能写出符合使用者需求之产品
只是有很多业者的收费模式偏离了上述基本获利模式的原则
企业为了避免被商业软体予取予求
加上 Freeware对加速开发及降低初期投资成本的效益
不少企业对使用 Freeware 的意愿逐步增高
然而GPL授权条款限制软体开发者
在使用别人源码改作後
於散布时必须有释出源码之义务
虽然对於散布之定义仍有待明确厘清
但这样的授权条款
其实限制了开发者无法利用法律上的智财权保护改作之创作
来形成上述商业授权的获利模式
也因此对软体开发者来说
厘清智财权对软体创作的保护与GPL改作散布後之开源义务
从中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是需要思考的功课
面对商业授权软体与 GPL授权软体
这是一场拳击赛竞争 只能有一个赢家 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还是这是F1赛车 比engine性能 比底盘操控 比轮胎抓地力 比空气动力...
最後看谁跑的快 得到不同的积分与市场支持度
我想企业与User应该比较喜欢商业软体与GPL类似F1赛车的竞争发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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