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iautumn (浩浩)
看板CSMU-FOREIGN
标题Fw: 12/18医师劳动权益座谈会 ◎林佳和
时间Tue Dec 20 01:02:34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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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odolongdodo (豆豆龙) 看板: medstudent
标题: 12/18医师劳动权益座谈会 ◎林佳和
时间: Tue Dec 20 00:26:45 2011
这是一篇纪录,纪录12月18日林佳和老师主讲的座谈会,会中
老师时而振笔疾书,去讲解劳动法的架构与概念;时而用自己
的例子去说明国内外的差异,以及进一步去拆解谈判桌上的应
对技巧。
会有这场座谈会是因为我们深感最近几年来,几乎每个月都传
出医师或实习医师过劳死、过劳而重病倒下、过劳而交通意外
的消息,这些辛苦的同仁们在力拼至过劳之後,不但没有从优
抚恤,换来的反而是社会漠然,以及医院、教育部、劳委会和
卫生署的推诿卸责。
所以我们应该要改革,或者至少要对现状有更多了解吧。
我们认为,要改革医师劳动条件并非不可能,只是
医界必须要
对於医师目前劳动现况有更全面的认识,并且内化理解相关知
识,包括劳动意识、劳动法、国内外的劳动人权、国内外的值
班模式、基本保障的内容以及各种运动改革模式。
我们请来林佳和老师为我们座谈,老师是从劳工运动出身,再
去念劳动相关法律,在德国待了八年更了解欧陆进步的劳动法
律以及欧洲的医护权益状况。另外,老师还长期跟护权会一起
对抗中央行政单位,保障护生的权益。
会议的脉络有点纷杂,但是大家看完之後可以尝试回答看看底下的问题,
这些大概就是这篇的精华问题,林老师都有讲到:
一、医师的劳动意识不彰的原因是什麽?
二、受雇医师理应要纳入劳基法,为什麽?
三、劳基法是什麽,有哪些保障?
四、现实上医劳小组的谈判策略是什麽?
五、医学生上谈判桌很容易被玩的团团转,那开会的重要性在哪里?有哪些应对技巧?
六、除了开会以外有哪些改革方式?
七、要如何去推广概念,以形成运动的力量?
- - - - - - - - - - - - 会议记录开始 - - - - - - - - - - -
时间:12/18 14:00~17:00
地点:郑南榕文教基金会
与谈人:国立政治大学法律学系 助理教授 林佳和老师
与会人员:医师劳动条件改革小组、煮酒论医丈量室
纪录:金宁煊
林佳和老师引言:受雇医师应该有一定的劳动保护,这不是if的问题、而是how的问题,
本来就应该这样。我们是为了别人而劳动,从别人那边拿到报酬,就应该要有一定程度的
保护。世界各国都如此,台湾没有,大概有以下几个原因:
1.很多人
在出发点上,就不觉得自己是一个受雇者。医师这个行业的崇高性,让很多人
认为自己的受雇是短暂、而且是可以忽略的。过去是很多人可以在外面兼职的。所以医疗
界几十年来从不认真面对这个问题。
2.医师在行业里面的自主性很高,执业时不太容易感觉到自己的从属性,某个程度上就
弱化了自己身为劳动者的处境。
3.
立法院里面有很多医师立委,不论蓝绿,他们都不是受雇医师。再加上医师公会的压
力,让医师长期无法被纳入劳基法。有时候不只是单纯成本考量的问题,
当法律在人与人
、权利之间建立一个关系之後,那个气氛、那个结构是会改变的。前几年涨时薪的隔天,
我姊姊就被解雇了,同样的钱当然请一个好骂的年轻小朋友。举个例子来说,外商害怕的
不是可以计算的成本〈退休金、劳健保blabla〉,害怕的是不能计算的成本。当老板他的
意志无法被贯彻时,例如叫你滚蛋没办法,他可能就觉得很麻烦。
很多的发展在健保实施之後发生了改变,总额重质而不重量,多看病人等於自己吃亏、也
需要医师减少医疗的浪费。
总额制度有很多基本的假设,例如小病去诊所、大病去医院;
减少医疗浪费;不同服务的医疗供应可以正常化等等,这些欧洲都做到了,总额可以推,
台湾却没做到,因为上述假设不存在。但病人会这样滥用医疗也不是没有道理,毕竟诊所
和大医院的水准差太多。而且病人喜欢逛医院,於是间接压榨医护劳动条件。
2006年我在
看世足赛的时候,德国是公立医院的医师在罢工。台湾社会存在的文化观,让整个制度往
更坏的方向走。
什麽叫人权,就是你拥有了,让人家会觉得不舒服,而人家还愿意,那才叫人权。
Review:我们先看一下12/5和12/6的会议纪录稿件。
医事处长concern的比较不是医院的成本,而是有没有好的人力可以用。
劳委会…、教育部…〈请参这两份会议纪录〉。
林佳和老师:听了之後
完全不意外,这是一个很简单的套套逻辑。这完全是政策、力量的
问题。因为你不是技术生,所以你不归我管。啊不就纳入就好了吗?劳委会要纳入,必须
问老板行政院的意见,行政院会问卫生署的意见,卫生署会问医院经营者的意见。总之最
後
回到一个问题,就是医院经营者不同意。
政府官员不必再否认了,世界各国都早就承认了,你们的实习是
既有学习又有劳动。欧洲
国家很清楚,在这个阶段
原则上要适用关於劳动的法律,
例外不适用。什麽是例外呢?像
工资、解雇保护、损害赔偿责任〈如Intern过程中造成病人的损害,出发点是以故意或重
大过失为限,学生才需要负责。台湾没有把责任归属写进条文里头,所以遇到事情的时候
就感情用事;除学校之外,谁有同情心谁帮学生扛〉等等。
德国的实习医师在1970s完全
没有保障,後来社会的压力太大,就纳入保障了〈德国政治本来就有一股蛮大的
左派力量
,这是跟台湾比较不一样的地方〉,其实没有行不行的问题。建教合作为什麽很早就放进
去,因为那是很早就有共识的领域。台湾在经济起飞的时代,需要很多中下级的技术人才
,政府就让这些人直接被拉到工厂,让工厂很快就有这麽廉价的劳动力可以用。
再来是台湾已经被滥用的责任制。
不是责任制本身不好,是台湾不具备让他好的条件。
国
外的责任制工时,必须经过劳资协商,才有办法决定。医师为什麽没有工时保障呢?我在
德国,我儿子出生的时候,德国医师看看表就说他要下班了,然後另一个主治穿着白袍走
进来。就算在紧急状况不能换人,国外法律也有规定,在你连续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後,会
强制你有一段时间休息。
Q:我们有没有办法塑造那个政治压力?我们有没有本钱要求劳委会去做事?
林佳和老师:对,
他不怕你在会议桌上跟他开会,我们的政府是非常媚俗的政府,只怕舆
论的压力。台湾过去有很多事情是「出去」就解决了。2000年的时候国营事业法的确有靠
黑道立委,不是说你们要去找黑道帮忙,只是就目前而言,我还没有看到医学生的力量。
假如全台湾的医学生一起出来,对社会而言就是一股力量了、那个image完全不同。
再来
是立委,要挺你挺够够的;
最後是媒体。或者串连全台湾的医学生,跟老师说好,我们全
台湾罢课一天!我相信那个战场上的位置,可能就很不同了。
在与行政机关的谈判桌上会得到枝节性的进步。就算他不认为你可以纳入劳基法,但至少
需要回应你丢出来的东西。我的看法是
要多头并进,要去找一些进步的、意志坚定的立委
〈当然可能很难找医生啦〉。台湾基本上就是一个食物链,政府怕民代、民代怕人民、人
民怕黑道、黑道怕政府。我跟很多绿营的人在谈的时候,会很难讲,毕竟他们的金主就是
医师、非受雇的那种。你找到的立委必须打从心底支持你。
各位你们是社会上尊重的人,假如能有一次集体的力量,那是不一样的。但至少我在外面
看来,我还感受不出来这是一个全体医学院学生共同感受到的问题。
Q:有没有可能真地对那些在我们上面的住院、主治等非资方的医师造成负面影响?如何
串连他们形成更广大的力量?
林佳和老师:医师纳入劳基法
本来就不是一个新议题,已经被挡了二十年。也许是一个借
力使力的问题,假如底层的实习医师适用,那上层的他们就会适用;但上层适用不见得代
表底层适用,护生就是一个例子。接下来我可能没有办法回答的是,医院的医师如何看待
这个问题?如果他们认为没有必要,怎麽能说服他们呢?
理论上各行各业是受雇者先、底下的学生才纳入,也许你们可以项庄舞剑、为人作嫁。
Q:纳入劳基法但先适用84-1是我们目前的策略。老师您看过那麽多次劳基法扩大适用的
进程,有没有什麽内容可以分享?
林佳和老师:一般适用劳动法的面向分为四种,工资、解雇保护、特定给付〈退休金、资
遣费〉、工时〈工时范围、例休、弹性休假〉。有
新行业要纳入的时候,总是在这四个面
向的其中一些碰到龃龉,像服务业一开始无法纳入劳基法,就是因为特定给付的资遣费,
小资本的服务业发不出来。後来2005年的时候有劳退法解决特定给付的问题、而84-1解决
工时的问题,而前面两种根本不是问题,所以现在全台湾没几个行业不能适用劳基法了。
不过这84-1可能有点问题,需要细分去讲。第一个,以行政命令限定
行职业。例如一个护
理人员在普通病房就不会受84-1所限、但在开刀房或加护病房就适用84-1,只是医院不知
道是因为无知还是怎样,会说护理人员通通适用84-1。第二个,
自行约定。可是你自行约
定如果乱约定怎麽办?所以第三,
必须经过政府的核可。
台湾基本上後面两个,实质上都
不存在。在欧洲,後面两项是靠强大的工会势力去做;但在台湾,工会不彰,所以现在有
声音是要求政府去做,由政府强势去订每个行职业的工时。政府有在做了,像保险业,但
这也是非常繁复的问题。
欧陆人相信,一定有一个可以让资方的经营和劳方的保护双赢的模式,这个模式运行了好
几年都没有出问题。
如果我们的社会还在计较个人赚的多寡,然後仇视,那我们台湾人可
能配不上这样的制度。
今年五月一日过了一个条款,找了很多医院经营者来,没想到他们都赞成医院罢工。因为
台大想说自己不会罢工、只有荣总会罢工;荣总想说自己不会罢工、只有马偕会罢工,然
後就过了。於是医院可以罢工,但有个缓冲的,必须通过「必要服务条款」,明订说某A
在某个病房担任什麽职务,所以不能罢工;某B因为担任什麽什麽,所以可以。德国也不
喜欢医护罢工,可是
医护常常在罢工,德国的医院也没有怎麽样。
Q:老师您提到了劳动意识缺乏的问题,但在其他行业里面可能也有类似情形,如何让其
他行业内部也具有劳动意识?
林佳和老师:我觉得这题不好答。这要看整体的社会意识,西方人失业了之後,就去登记
找工作。但
东方人失业之後,就自己开业变成小老板。我们自扫门前雪,总认为自己会翻
身,缺少了与其他人的连结。我们观察东方型的法律文化都发现到一个现象:「别人遵守
法律对我自己有利,但我遵守法律对我自己不利」。我必须要猜测,在各位这里又更困难
。因为各位有非常明显的专业性。
台湾很喜欢用似是而非的讲法,
专业上受指示跟劳动上受指示完全不一样。你们医师是有
很高的自主性没错,但那是专业上不受控制,劳动成果还是要归资方呀。
不要有媳妇熬成
婆的心态,台湾现在就是这个问题,每个人都这样想。
也许我们可以先做到这一点:
让每个医学院有窗口,办几个活动、演讲。或许跟护生可以
策略合作。
Q:关於之前与政府机关开会时被质疑的劳基法利弊分析、与代表性?
林佳和老师:其实每个法案在推,行政机关都要作利弊分析,其实那是他们最痛苦的地方
,现在
刚好丢给你们去做。另外代表性也是常常去质疑你们的,你们不要傻傻地说,噢我
们目前团体里面有20个人。你们当然要尽量夸大,有些东西是可以做出效果的,
可以借助
媒体,媒体喜欢有真实故事,这样他们就可以拿来吹嘘一番。
与会人分享:有两个建议可以给学生朋友:
第一个可以去找职病的医师,他们也是主治医师,相对比较了解劳动场上的状况。第二个
可以去连络
环境职业医学会,找一些故事素材。学会目前的理事长是成大的郭浩然医师,
明年会卸任,接棒的应该是一位长庚的医师,也许长庚医学系的线可以去联络。
Q:84-1存废的实际状况?
林佳和老师:我的看法是,就算84-1要废掉,也只是形式上废掉,实质上还是会存在。台
湾的立法是一个非常僵硬的制度,硬要把84-1套用在各行各业上,然後不套用的看似没保
障。未来若是没有84-1之後,可能会从弹性工时的方向去下手。但政府既然要废84-1,废
除84-1後,不会没有因应,可能会出现一个最基本的框架,例如每周不能超出60小时之类
的,然後框架里面要怎麽样,你们劳资自行约定。但
不要仰赖劳资协议,也不要仰赖政府
,更不要仰赖医院经营者,你们要有一个自己的工时模式。其实你们面对的问题,国外都
已经走了很久,
上网查,他们的工时模式很多。
Q:可是纳入劳基法就算政府不反对,但常会碰到工时的问题,请问策略上怎麽应付?
林佳和老师:那就要变成沙盘推演、交互攻击,他提的点我们都要有所准备。
Q:集结上R可能因为工作等等的原因,比较难以行动。
与会人分享:的确比较难,没有一个住院医师的组织,我会觉得可能就是慢慢丢资讯。
Q:刚才讲的自行约定,德国是一定要「团体」来协商。有没有可能因为有这样的法律,
使资方被迫要催生工会?
林佳和老师:我会觉得要期待政府这样做很困难,等於让资方做他们不想做的事。国内的
劳资协商,以我的观察,九成是假的,常是老板叫人事部门来冒充劳方代表签名。我比较
建议立法,有一个核心、具最高性的工时限制,再授权行政机关在此核心的前提下,考虑
各行各业的特殊性,订出各行各业的明确工时。然後各行各业可藉由劳资协商,订出对劳
工更有利的模式。如果订不出来,就回归法律本文的核心限制。在欧洲国家行之有年,非
常OK。这在法律技术上也是可行的,就是政策的问题。
Q:如果医疗业特殊到连核心的工时限制都没办法满足呢?
林佳和老师:在特殊行业的部分,由员工代表进行协商,或者
以强制休息来调解连续长工
时〈在明显紧急涉及第三人性命的状况等〉,国外有强制休息十一小时,或者让你休息更
长的规范。
Q:在会场上那个强硬的态度,要如何表现出来?像医院协会的人就有说:「1989年美国
纽约州就率先立法限制R工时,推动数年後仍有83%仍然无法达到工时限制。」这类的话,
我们该怎麽反驳?
林佳和老师:他们是比较
家长心态啦,可能觉得是你们小孩子有意见来闹一闹。像刚刚你
的那个例子,我可能会再加一句:「其实美国的劳动保护非常落後;就好像你要比经济,
去跟非洲贫穷国家比。」故意用专业式的语汇去吓他〈
显然政府不了解国外发生了什麽事
,常常会拿美国来压你〉。学生团体可能比较吃亏,你们不像环保的那种公民团体,带着
律师去踢馆。我的想法是,你们可能要
更多装备自己;如果
正式会议的话,可能在大家的
角色上要有所安排。有人应该扮演坚定政策主张的角色,例如坚称「你有劳动事实就应该
纳入劳基法」;有人去注意细节等等。
坚定政策的这个人,必须要有够强的专业
background,如果对议题不够了解,当对方端出一点东西的时候,你可能马上就会被牵着
鼻子走。
下次有正式会议之前,如果有法律的问题,我可能可以帮忙做沙盘推演和分析、猜测。有
时候真的是熟悉度,我可能比较知道一些事情的正反意见在哪里。至於其他领域,可以找
别人帮忙。
Q:我们自己也会在会议前先有沙盘推演,可是有遇到意见分歧的状况,怎麽办?
林佳和老师:谈判最怕的是随着别人的音乐起舞,他丢什麽细节,你在里面打转而忽略的
本质问题,你基本上就是输了。通常主要办的那个部门就已经决定了基调。
其实也不要气馁啦,台湾任何重大的改变一开始总是困难的,你们这些人要责无旁贷。
Q:之前医事处在会前会时有抛出过难题,例如主治和住院医师在法条上的不可切割性?
林佳和老师:这又是一个标准的似是而非的讲法。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当然不一样,但作
为受雇者则完全一样。接下来我可能也可以说劳工有分男和女的差别啊等等。
记得,
纳入劳基法还是最根本的事情,有弊吗?完全没有!我们可以先纳入劳基法後,确
认我们的劳工身分,再去就细节做调整。
我觉得未来你们要找立委,
由立委来开公听会或政策协调会,
蓝绿两边都找,因为议题上
常有蓝绿对峙的心态;如果能找医师立委会更好,因为他可以帮忙厘清卫生署那一套「医
疗专业盖过劳动事实」的迷糊帐。於是就可以化被动为主动,
立委可以找特定的机关、或
甚至要求特定的职位以上的人。人帮我们找来、议题由我们设定、我们帮立委写结论,要
他们限期内写反对实习医师与住院医师纳入劳基法的意见,「限期一过就当作你们赞成罗
」。这个
结论所表示的是未来要责成行政机关的东西,
怎麽可能到部会里面找部会下结论
。那个心态不同,部会找你们去就部会自己是老大〈在部会里面这样的会议叫做
谘询会〉
,但他们
到了立法院就矮一截。当然我们也遇过强硬的部会、配上意志不坚的立委,所以
我们要准备充分、然後一定要找外援。
大家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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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5.118.143
※ 编辑: dodolongdodo 来自: 163.25.118.143 (12/20 00:28)
1F:推 magicagar:太好笑了 "医师公会的压力 让医师长期无法被纳入劳基法" 12/20 00:29
2F:→ magicagar:还强制加入咧 这种公会到底要他做什麽...... 12/20 00:29
3F:推 KiloLumen:推~ 12/20 00:29
4F:推 davie71722:那天研讨会上就已经说医师公会都是绑桩绑来的肥缺 12/20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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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taiautumn (218.162.99.148), 时间: 12/20/2011 01: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