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kinya (ㄚ金)
看板CSI
标题Re: CSI 618: The Unusual Suspect
时间Tue May 30 13:05:36 2006
※ 引述《astr (.........)》之铭言:
: ※ 引述《BIASONICA (sonic boom)》之铭言:
: 最後,有一个疑点想求教懂法律的版友:
: 像这种因恶作剧导致他人意外死亡的case,算是一级谋杀吗
ꄊ 1.如果恶作剧的人有预见或计划使被害人摔死
这就是杀人罪
2.如果纯粹只是想恶作剧报复 并非想致被害人於死
因为之前有用氢氧化钠伤害被害人的行为
可能成立伤害致死(这在我国其实也判蛮重的 @@")
伤害与致死间的"相当因果关系"与"客观预见可能性"
应该还可以再讨论
是否受惊吓的人就可能会滚下楼梯摔死
是否可以可能预见受惊吓的人会摔死
如果否定 则应该成立伤害罪而已
後面过失致死的部分应该不可以归责於恶作剧的人
3.以上是我国的操作模式
美国是怎麽操作 我是不太清楚 XD
另外 其实我蛮欣赏被告女律师的那句话
美国定一个人的罪
宁愿放过一百个"可能"犯罪的人
也不要使一个无辜的人受到刑罚
(大概是这个意思 XDXD)
美国的刑事诉讼要定一个的人罪
一定要让陪审团达到"毫无怀疑"的确信
那个天才妹妹就巧妙的利用这点
动摇陪审团的心证
例如那些新出现的证据...
相较於我国 例如李泰安
只要有"合理的怀疑"
大家就认定他是凶手
可能是国情不同 XD
至於检察官的部分
其实我不太喜欢他的作风
到最後不知谁是凶手
仍然靠组员的投票决定
如果真的认定错了怎麽办?
我比较偏向"罪疑唯轻"的作法
事实或证据不能认定谁是凶手时
只好把两个人都给放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0.117.169
※ 编辑: Akinya 来自: 218.170.117.169 (05/30 13:17)
1F:推 shelc:但其实陪审团也是少数服从多数,所以我觉得每个案件要做到百 05/30 13:41
2F:→ shelc:分之百毫无疑问的证据其实是很难的 ^^ 05/30 13:42
3F:推 Akinya:XD 那陪审团"最後"讨论出来的决定要一致吗? @@" 05/30 15:38
4F:→ Akinya:我记得CSI有一集就是因为有一个陪审团成员因为持反对意见 05/30 15:41
5F:→ Akinya:因而被其他成员下花生酱谋杀 虽然最後证明是被蜜蜂叮死的囧 05/30 15:42
6F:推 shelc:好像要看案件的形式,一般民事或刑事案件不需要全员一致通过 05/30 16:03
7F:→ shelc:好像是12成员里面九个达成一致的结论就可以,但谋杀案件要 05/30 16:04
8F:→ shelc:一致通过,不能达成一致陪审团就要一再重新审议,所以才会有 05/30 16:05
9F:→ shelc:类似陪审团成员受不了的情况出现~ ^^ 05/30 16:06
10F:→ waynedd:花生酱那次我印象是记得死者不吃花生这类..因此有一受不了 05/30 16:22
11F:→ waynedd:的人故意要对她恶作剧..就给他吃花生酱之类的..应该不是故 05/30 16:23
12F:→ waynedd:意要谋杀的..我记得是这样的啦..不知有无记错.. 05/30 16:25
13F:→ durellchu:不是要恶作剧,但那个人死掉也不是因为花生酱的关系.. 05/30 18:26
14F:推 Akinya:shelc好专业阿~ XDXD 05/30 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