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UANLEI (小树*)
看板CHNA
标题[公告] 争议性板规补充说明
时间Tue Jun 1 02:06:57 2010
1.因有板友来信质疑关於网志、心得、黑特等文板工执行不当,
未於第一时间处理,在此两位板工深感抱歉,
故从本公告发出开始,一旦发现与板规12相抵触之文章,
一律不经警告直接删除外加水桶一周,并视情况设定劣文。
2.若怀疑板工未尽管板事宜,因此产生任何疑问or不满,
请直接来信检举并说明理由,也欢迎给予建议,让板规得以彻底执行。
有任何问题请当事人直接寄站内信告知,非当事人、非站内信一律不受理。
3.板规并非完美无缺,也无法尽如人意,但由於公告後并无人反应意见,
故身为板工,得照板规办事。
不久前针对买卖文已经给予板友答覆,若尚有意见或者更好的建议,
欢迎寄信或是推文讨论。对於其他板规有疑问者,一样比照上述办理。
4.若觉板主办事不力、偏颇不公,欢迎提出抗议或罢免。
板主 HSUANLEI、kto0623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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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55.165.66
1F:推 kto0623:附议(.___.ˊ 06/01 02:09
2F:推 xweiweix:推一个 06/01 02:19
3F:推 icici:管理版也是很辛苦的!!!推一个 06/01 11:15
4F:推 robacca0138:我也推 辛苦了 06/01 11:17
5F:推 RX110:买卖文那样规定很合理呀 我还想要硬性规定大家都要自介勒 06/01 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