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pyd (我爱飞碟(FM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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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出尔反尔,欲盖弥彰
时间Wed Apr 13 18:47:47 2005
※ 引述《pengtu (ytht.net)》之铭言:
: 你不是乃燕的分身吧?
: 帮乃燕说话的乡亲还真不少,但没有人能代表乃燕自己的意见。
: 她现在是小组长,她必须表明自己的态度。
: 你说话的效力和她说话的效力在本组是不一样的。我不想在这个问题和其他网友争论,
: 我在等乃燕的回答。
我想你连判断一个id是不是分身id都不太清楚的,
怎麽能当好一个板主?
我很少听过一个分身id上站次数比本id多上两三倍的两千多次的..
而我所问你的问题至今你有回答过其中任何一点吗??
批踢踢这边的体制很明确的就是
站→组→板→使用者,
你拿一个板的板规来说组不遵守是不对的,
这个就很像租界一样,我要求要使用法国的法律来处理中国的问题是一样的,
这样合乎逻辑吗??
另外你说到转录的问题,请问一下你问过该板板主同意转录过来吗?
你不遵守着作权法,台湾这边可是受到着作权法的保障的,
更何况站规明定板主有权力删除其认定不适当的文章。
另外一方面,你转一堆文章过来干什麽??
依照你的逻辑的话,是不是大家都可以把自己看到高兴的文章到处转?
哪很简单,我也把我发表过的9000多篇文章转到你的板上,
然後你就不要删除,也不要说什麽我违反板规,因为板规没这条,这样合理吗??
今天为什麽这麽多人会出面帮小组长说话,
你有没有去思考过问题在哪里?
小组长说实话,群组名称也只有建议权,根本无权自己更动,
也有很多例子是组长提上去的案子被站务否决的例子,这不是没有发生过,
而你现在只是像一个吃不到糖哭闹的孩子一样,
如果你愿意大家好好的谈,我相信小组长他也愿意跟你谈。
而组的规范要怎样定,组长最好尽快找板主讨论公布一个标准出来
免得争议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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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213.59
※ 编辑: lpyd 来自: 218.166.213.59 (04/13 18:56)
1F:推 mypal:正名正名 叭叭叭~~ 211.151.89.114 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