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upidduck ((0‵◇′0) 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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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时光的漂泊] 为了满地的鼠尾草
时间Wed Mar 3 17:22:25 2010
【中国时报∕E4∕人间副刊∕2010/03/03】
【张让】
如果说对情人最大的礼赞是求婚,对一个地方便是留下来不走了。跟人说:「啊
,我到过哪里哪里!」是炫耀。真喜欢一个地方反而羞於启齿,说起来细声低语,生
怕亵渎了。
「啊,真美!」有人呻吟,是B,这时我们在佛芒特群山间,或是在科罗拉多南
方往西山路上。
「啊,真美!」有人呻吟,这次是我,这时我们在新墨西哥北部山间往陶斯路上
,或是在加拿大新苏格兰省的凯布兰登岛上。
总之,旅行当中我们不免为景物所迷而喃喃呓语,紧接便是痴人说梦:「我们搬
到这里来吧?」然後认真考虑细节,第一是决定地点,譬如佛芒特:「巴里、芒匹里
尔还是勃陵敦?」新墨西哥:「陶斯还是圣塔非?」等等。
这种对话在不同地点一再重复,多年下来这「理想住家候选地」已足够画一张「
桃源地图」了。
旅行对现代人简直像天赋人权。有钱加上有闲,人人都在旅行,张口闭口:「我
热爱旅行!」当然也有人讨厌旅行,不过想必是少数。若问:到底喜欢旅行哪一点呢
?可能会招来:废话,这还用问!意思是:吃喝玩乐,谁不喜欢!
没错,这点无法争辩。只不过,未必。拿我们来说,旅行明是大步游乐,暗里总
有寻访逃世净土的意味,所以才会旅途上一再「想入非非」做桃源大梦。
如果说对情人最大的礼赞是求婚,对一个地方便是留下来不走了。跟人说:「啊
,我到过哪里哪里!」是炫耀。真喜欢一个地方反而羞於启齿,说起来细声低语,生
怕亵渎了。至於说为什麽某处有那麽大魔力却发现难以说清,理由千条万条其实连一
条都嫌太多,因为──没有因为。
书呆的哲学是好书值得一读再读,好地方也是。观光不论怎样多少有点罐头式,
匆匆一瞥浮光掠影,看见的不如没看见的。就像单凭第一印象没法真正了解一个人,
认识一个地方光靠几天兴高采烈跑来跑去不够,得要跨出观光客身份化绚烂为平淡去
实地生活才算数。
只有一个问题:现实。喜欢归喜欢,终究却没法就住下来。於是只有退而求其次
,一再回去──这时旅行几乎是一种怀乡。所以有人一再重访京都、巴黎,而我电脑
桌面背景放的是往陶斯的路 。
不然是在旅途中读当地人写当地的书。所以我在缅因时读《在缅因》,在科罗拉
多读《旧围栏,新邻居》,在凯布莱敦岛上读《跨海堤道》,在佛芒特时读比尔.麦
克本的《漫游回家》。
总之,每人心里都有个天下最美的地方。对陶渊明是南山,对塞尚是普罗旺斯,
对艾德华.艾比是犹他州的拱门国家公园,对农夫作家温德尔.贝里是肯他基,对大
卫.逵曼是蒙大拿,而对麦克本则是纽约州和佛芒特交界,亚地容戴克山区与绿色山
脉夹峙的香槟湖两岸一带。对孟东篱,花莲一度是这样地方。
究竟,那些地方好在哪里呢?当我们喜欢上一个地方时虽不尽是凭空虚构,多少
经过了浪漫透镜美化。没真正住过买过菜付过水电费、让那里的风雪刮过冻过、和那
里的居民鸟兽打过交道以前,算什麽呢?这我们很清楚──只是若不做梦,未免太辜
负了。
辜负了什麽?有人问逵曼为什麽住蒙大拿,他答:「为了鳟鱼。」
我且借用:为了满地的鼠尾草。
引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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