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ba (   ﰠ I
看板CLUB_KABA
标题关系
时间Tue Aug 1 14:00:35 2006
或许有人会了解到关系的难以定义,这就如同制度本身充满着吊诡性一样。
不可否认的,当给予一件事物和关系定义的同时,它即满载了专断,不管你
是否认同、理解、否认。某种程度上,都必需在乎它、受它牵制、无所逃於
天地之间。
给予这样的开头,并没有任何的道理可言,我只是在想一些发生在日常生活
当中的事。举近来身边的几个例子加以说明好了,我有幸的在年轻时就有些
超越朋友关系的女性朋友。当我在名义上尚存所谓定义下的「女朋友」时,
这些朋友也在日常生活当中与我「女朋友」往来,并相交甚笃。然而,她们
并不想取代,成为定义下的「女朋友」。这些女性朋友始终受到道德上的拘
束,她们或许因为与我有肉体关系而良心不安;或许因为某种程度上背叛了
我的「女朋友」而有道德上的谴责。
或许我把这个关系说得太复杂了,这种事经常发生,在这个社会当中也没有
什麽了不起。但当你成为事件的主角时,偶尔抽离出来,站在一种下棋的立
场,就不会过於陷入而无法自拔。
情感与肉体本能的冲动,由於流动、充满动物性,使人与人的互动存在着各式
各样的可能性。可以一对多也可以多对一,只要满足人的享乐天性就不需要受
到谴责。然而,由於我们对於关系的某种想像,使我们定义了「朋友」与「女
朋友」,在此之外的关系就使我们紧张,因为他无法定义、归类、区别,内心
就会挣扎而陷入道德的困境。
或许结婚也就是如此。当一对佳偶透过公开的仪式,向大家宣告、登记成为合
法的交配对象( 配偶这个字实在取得太好了,当有人看到你的身份证时,翻过
来就知道你与谁在交配 )。我自己是个比较保守而害羞的人,不敢到处公开宣
称谁是我的交配对象,都私底下偷偷的来。然而,有些人比较大胆、不怕羞、
爱表现,到处跟人说他 /她是我的交配对象。当有一天,哪一方也偷偷的与其
他人在私底下暗着来的时候,被抓包时就很难看了。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想要交配,为什麽要有一个公开的制度到处跟人家说呢?我的智慧不够,还
得再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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