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Jing (书只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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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关於球员资格/系所合报之争议
时间Tue Oct 23 19:12:58 2012
很感谢主办单位那麽迅速地回应
(主办单位的回应请见上一篇)
试归纳主办单位的回应如下:
1.一领当天成大台文系女篮与成大中文系女篮
请求合报之提案,经在场领队投票,被压倒性否决。
2.主办单位重申:【本届参赛对象仅承认相同名称之
大学部与研究所可以合并报名,不同名称必须各别报名。】
主办单位关於身分界定的疑虑是很有道理的,
对於比赛公平性的高度重视也令人肯定。
但我们仍想提出一些回应:
成大个案的情况,不能推导到所有的情况。
「成大台文系&中文系能否合报」和
「本次大中盃华文所、台文所能否与中文系合报」
是不同的问题。
原因是
系、所之本质性的不同:
系&所之根本差异,在於人数,以中文系相关系所来说,
华文所、台文所招生名额甚少,一个年级甚至不到十人。这麽
少的基本人数,要组成一个可以出外比赛的球队有先天条件上的困难。
主办单位举例中之成大 是要求 系+系,
既然已在一领经各校领队表决通过,自然不再有异议。
但我们所诉求的重点是系+所,原因如上所述,
「系」和「所」在本质上有相当大的差异,不能和系+系的情况等量齐观。
因此,希望主办单位能针对"系+所"的状况再次对各校进行调查!
我相信应该不少学校都有这个问题
希望领队能确实跟各个系队沟通完毕再来投票:)
关於公平性的问题,在此也提供一些方案以供主办单位参考:
◎若该研究所
有同名之科系,
则该研究所可自行决定要以「所」之名义单独报名或与「系」合报。
Ex:师大国文所可独立报名,也可与国文系合报。
成大台文所可独立报名,且该校有台文系,
故台文所亦可和台文系合报,不可和中文系合报。
◎若该研究所
无同名之科系,
则该研究所可自行决定要以「所」之名义单独报名或与「中文系」合报。
Ex:政大华文所可独立报名,而该校无华文系,故接受其与中文系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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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21.133
※ 编辑: ILJing 来自: 140.112.221.133 (10/23 19:14)
1F:推 Jay1:成大台文所球员全都是研究生吗 我以为是系所合报只是挂所名 10/23 19:53
2F:推 weihoncheng:其实...不是各校都有台大盃XD 10/23 19:53
3F:→ Jay1:一个人数不多的研究所可以出这麽多篮球猛将还真是惊人...... 10/23 19:53
4F:推 a06383:推 成大台文 兵少将猛............. 10/23 19:55
※ 编辑: ILJing 来自: 140.112.221.133 (10/23 21:41)
5F:推 js3406:推 有理! 10/24 01:35
6F:推 fewajio:推! 10/25 17:10
7F:推 blueandwhite:推! 10/27 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