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estar (看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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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请益] 社团组织章程~
时间Sat Sep 18 23:44:15 2004
※ 引述《kkabcd (11)》之铭言:
: 那儿有档可以下载的~?????
: 这问题好怪@_@!
: 不过最近因为学校申请社团出现问题,资料要重交~~
: 组织章程~"~我印象中网路上有~
: 不过我搜寻不到咧~"~
: 拜托各位围棋社友噜~
国立中山大学围棋社组织章程
93.1.1社员大会通过
第一条:本社定名为『国立中山大学围棋社』,以下简称本社。本社之宗旨为「围棋为我
国之国粹,近年来由於国际棋赛盛行及我国民间团体的大力推动,围棋成为一种大众运动
,蔚为风行。有监於此,为提升本校学生人文素养,增进吾人对於我国文化精髓之认识,
进而成立中山大学围棋社。」
第二条:凡认同本社宗旨之国立中山大学在学学生,填写社员资料表并缴交社费,即为
本社之社员。
第三条:本社设有指导老师、社长、副社长各一人。以下设文宣组、总务组、活动组,每
组各设组长一人,各组下设组员数人。其组织架构图如下:
社员大会 ──→ 社长 ──→ 副社长
│
〈指导老师〉 ├───→ 文宣长
│
├───→ 总务长
│
└───→ 活动长
第四条:本社干部之职掌如下:
一、社长之职责:
对外代表本社,领导社团走向。统理社务,并提出每学期工作计画。主持社员大会与干部
会议,於特定活动期间担任领队。
二、副社长之职责:
辅导并监督各干部之推行状况。执行社长交办之事项并协助社长推动社务。
三、文宣长之职责:
整理并编排社课内容。协助社团资料之管理建档。
四、总务长之职责:
负责本社活动之收支及管理。负责社上器材之申购及保管。
五、活动长之职责:
负责与他校围棋社之交流与互动。规划社上集体之活动及比赛。
第五条:凡为本社社员参加本社社团活动达一年以上始具有担任本社干部或社长之资格。
担任本社干部或社长应符合本社宗旨,以树立标竿模范。
第六条:本社指导老师以聘请对於围棋深入探讨之讲师,由干部会议决定之。
第七条:本社社员有参加本社社团一切活动及在社团大会有发言、表决、选举、被选举、
罢免、之权利。
第八条:社长人选由干部会议提名,并经由社员大会会议审查通过,始得为社长候选人。
社长需经由每年四月底直接选举产生,并於期末社员大会时正式交接。社长选举需本社全
体社员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社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第九条:本社社长执行职务如有违反法令、本社组织章程或社员大会决议情事者,得由社
员大会罢免之。社长之罢免由二分之一以上社员连署召开社员大会,经出席社员三分之二
以上出席,出席社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罢免之。
第十条:本社社员如有违反法令、本社组织章程或或社员大会决议而致危害团体情节重大
者,得经全体社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社员大会,出席社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社员大会为本社最高决议机构,每学期期初与期末共召开二次,於开会前二周
通知各社员。社长认为有需要召开社员大会得经由五分之一以上社员请求,可不定期召开
临时社员大会,并於开会前一日通知。
第十二条:干部会议为本社二级会议,由社长召开。每学期期初与期末共召开二次,可不
定期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决议事项与社长裁决有所冲突时,采会议制并交付由社员大会会
议裁决之。
第十三条:本社经费来源由社费收入、民间各界与围棋之相关团体赞助、学校补助。於期
末社员大会时,总务长应将该学期收支编造报告,提报社员大会通过。
第十四条:本组织章程由社员大会全体社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社员二分之一以上同
意通过後经干部会议核定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本社其他细则或行政命令与本章程抵触
者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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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才成立的 给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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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7.94.38
※ 编辑: seestar 来自: 140.117.94.38 (09/18 23:45)
1F:推 kkabcd:感恩~~~ 218.162.170.76 09/20
2F:推 kkabcd:抱歉~~问这种可笑问题= ="让大家见笑了 218.162.170.76 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