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cksley (南河)
看板CFP
标题Re: [问题] 买投资型保单
时间Sun Jul 15 16:32:40 2007
※ 引述《htleo (无奈)》之铭言:
: ※ 引述《Locksley (南河)》之铭言:
: : 他说不用课就不用课吗?
: : 请他去跟法官说吧
: : 不然之前被课的案例请局长跟法官说一下
: : 看能不能改回来
: : 我觉得这个讨论很有趣的地方是
: : 很多人一直说这些被课税的是"个案"
: : 那不知道这些坚持投资型保单不用课税的人
: : 手上有没有个案 是投资型保单的课税争议
: : 然後判不用课税的
: : 假如判不用课税的例子一个都没有
: : 另一边却已经有好几个被判要课税的
: : 你觉得那一边的证据强度比较高?
: : munemasa版友可能有些法律背景
: : 看看他引用的台中高等法院解释文吧
: : 看起来 比在网路上说 我问过某某某
: : 可信的多
: 很好很好....
: 这位大大有PO出会计师的看法
: 那请这位大大仔细看一下
: 第一篇
: "从租税风险角度分析,所有意图规避税负(遗产等)之操作"
: 这是国税局坚持的实质课税的理由
: 第二篇
: "南区国税局辖区内有被继承人在死亡"前两年"内陆续投保投资型人身寿险"
: 请注意..."前两年"
: 再看下面的叙诉
: "南区一名被继承人甲在死亡前两年内,陆续以五名子女为指定受益人,按趸缴方式向
: 保险公司投保投资型人身寿险,合计缴付保险费2,500余万元。国税局查得甲投保时年
: 岁已高,且投保前已被医院诊断有中风後的失语症和记忆障碍,之後多次住院。住院
: 期间虽有意识,但自行处理事务能力差,显然是蓄意规划投保人身寿险以规避遗产税。
: 国税局便依实质课税及公平正义原则"
: 所以说是个案
: 清楚吗?
对啊 就是已经有个案了
有没有投资型保单相关的遗产税争议
判免税的个案?
要课税 已经有个案了
免税说 有个案佐证吗?
: : 只能以"个案认定"课税?
: : 那买投资型保单有遗产规划的人
: : 最好你不会是那个个案!
: : 保险业务为什麽不能面对事实
: 关於这点
: 请问这位大大
: 资产配置,遗产规划是短期规划还是长期规划?
: 以投资型保单可以免课遗产税在近五年内趸缴为话术的业务员
: 本身就是不及格的
: 这种规划是长期的规划
: 什麽叫不能面对事实
: 这是业务员素质的问题
: 并非身为业务员的原罪
: 还是有业务员愿意用心去学习用心去请教用心去规划
请问您的意思是说
投资型保单做五年以上的长期规划
投资帐户部分就可以免遗产税吗?
我在台中高院的解释文中
完全看不到有五年以下和五年以上的区分
你拿出去投资 不是用来购买保险的部分
法官就认为不是实质保险
就可以扣税
管你这张保单是保了五年以上还是以下
我觉得 以现在这种状况
敢跟客户说 投资型保单长期规划 保证免遗产税的人
仍是不及格
: : 一定要跟客户讲"免税"
: : 投资型保单才卖得出去吗?
: : 面对这样的解释文和被课税的问题
: : 能不能免税是很难说的
: : 面对客户开口说出"免税"两个字
: : 都不会心虚吗?
: : 看几篇在做节税规划的会计师的网路文章
: : http://tw.myblog.yahoo.com/jackchen351/article?mid=240
: : http://tw.myblog.yahoo.com/jackchen351/article?mid=229&prev=231&next=224
: : 免税? 我看大有问题!
: 请你再仔细看看这两篇文章
: 跟我所说的是否有抵触
: 谢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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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6.64.43
1F:推 munemasa:正确的说 应该是「台中高等行政法院」 不是台中高院 07/15 17:15
2F:→ munemasa:你简称 中高行也可以 07/15 17:16
3F:→ Locksley:谢谢M大指正 法律方面 希望多看到您的见解 07/15 17:18
4F:推 baccat:发问...假使未被课税者...又没曝光...怎会知道... 07/15 18:36
5F:推 kuoyu:楼上:只要经过金融单位的金额 基本上都难逃国税局的电脑 07/1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