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mna (timna)
看板CCU_CSIE87u
标题Re: 看板废除规定
时间Sat Mar 28 00:10:01 2009
※ 引述《timna (timna)》之铭言:
: 看板待废条件:
: a.超过一个月无广告以外的本站文章发表。
: b.看版与原来申请的目的不符合,经组长查证後废除!
: c.看板以无版主状态达1个月
: d.由全体版主经看版使用者同意申请废版...。
: e.申请班系版却於开版後变成个人使用看板者,或是常常用与看版主题无关的
: 东西灌水,经使用者检举/组长查获後第一犯於该看板提出警告予以纠正,
: 第二犯则设定违法看板,第三犯则由组长提报群组长/站长迳行废除看板!
: (符合以上其中一项即可进入废板程序)
: 会不会一个多月後,班版就被废版了?
感谢终於有值日生出现了,还以为快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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