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zuphia (泣离)
看板CCRomance
标题[板务] 版规释疑
时间Fri Oct 18 01:02:47 2013
版主您好因版主亟欲建立判例,因此对於判例有一些疑问想请版主释疑:
1.
版规 5-2内文如下:
: 5. 禁止在他人着作中对特定对象以不雅言论(谩骂嘲讽、挑逗猥亵) 5-1
: 或恶意攻讦言论(仇恨威胁、不实指控达到妨碍名誉、谬误挑衅) 5-2
: ,经检举人身攻击属实者,若为可受公评之事除外。
: (经判决後发文者可消除该推文)、(检举5-2请附说明原委,以利判断)
:
: 推文部分 检举人身份限定
: 5-1 为发文者、特定对象之当事人
: 5-2 为发文者
:
: 文章部份 为板主群判定
请问在判决
#1IO0_r-f 中,检举人Fant1408除了於推文中表达申诉之外,
是否有附说明原委?若有是否请版主说明该原委之内容。
2.
在判决在判决
#1IO0_r-f 中,版主认为Machadango对使用者Fant1408的推
文「洋屌有这麽好吗」、「你想太多吸吸阿是一个给爱哈洋屌的人取暖的
地方」等内容,给予「恶心」的评价,此评价是对於使用者Fant1408的「
仇恨威胁」
但版主并没有对於为何此处仇恨威胁成立作出说明。而据维基百科,所谓仇
恨威胁言论(Hate speech)其定义为:对於个人或团体基於歧视所作出的污
蔑和反对。
请版主说明给予前述推文「恶心」的评价,为何是一种歧视、偏见?
3.
请问版主,给予使用者明确不在版规规范之内的判决,是否逾越版
主裁量权限?
以上,请版主释疑。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0.126.64.68
※ 编辑: dezuphia 来自: 120.126.64.68 (10/18 01:03)
1F:→ dezuphia:贴文後几秒马上改判决内容LOL 10/18 01:09
因版主迅速从善如流的改变判决内容,因此进一步询问:
4.
若所谓「仇恨」是说带有恨意的负面用词,那请问版主此处的「恨意」
是否存在标准由谁判断?是否能给予明确的定义各种负面用词中,哪
种类型的词汇会被定义为有"恨意"的负面用词?希望版主能给予如前
述本人引用之维基仇恨言论相关条目之类具体定义,以利使用者理解
发言遣词之标准。
※ 编辑: dezuphia 来自: 120.126.64.68 (10/18 01:15)
※ 编辑: dezuphia 来自: 120.126.64.68 (10/18 01:23)
"板主群的共识是 在合乎板规下尽可能的保护发文者有不被无由地攻讦上的尊重"
这句话没有回答到本人对於版主是否有依照版规行使权力之提问。
我发现版主常常有选择性跳过问题的习惯,
再提醒版主本人上面有四个问题,若版主认为回答完毕请直接告知,
本人视情况迳付组务。谢谢
※ 编辑: dezuphia 来自: 120.126.64.68 (10/18 02:23)
3F:推 monologue:原来仇恨威胁是指hate speech,这样板上很多hate speech 10/18 05:02
4F:→ monologue:都没罚到啊,几篇转新闻的心得都能构成hate speech 10/18 05:02
5F:→ monologue:再者,抹茶Fant1408算私人恩怨,不在hate speech范畴吧 10/18 05:04
6F:→ rocfrank:@monologue 二-5-2 属人身攻击条款 非适用於群体以上范畴 10/18 09:00
7F:推 monologue:可是是判hate speech,不是人身攻击? 10/18 09:02
8F:→ monologue:板主是否考虑增设hate speech板规,可以遏止不少纷争 10/18 09:03
9F:→ rocfrank:仇恨威胁不等同於仇恨言论在於 仇恨言论是基於偏见 歧视 10/18 09:03
10F:→ rocfrank:有意去贬抑、威吓,或煽动一些针对个别族群作出暴力及偏 10/18 09:04
11F:→ rocfrank:见的言论 其中 以然包括含威胁(威吓)为一种手段 10/18 09:05
12F:→ rocfrank:仇恨威胁=仇恨或威胁 10/18 09:06
13F:推 rocfrank:二-5-2对发文者的保护不因人而异 若此保护机制开放此漏洞 10/18 09:10
14F:→ rocfrank:会引起看板意见不同的人跨文踩线 挑衅他人而乐此不疲 10/18 09:12
15F:→ rocfrank:用板规强力划出一道界线 让两边的人 各自有各的空间吧! 10/18 09:13
16F:→ revorea:版务讨论上组务!?是要检举还是申诉什麽? 10/18 09:17
17F:→ rocfrank:并不对dezuphia做通案的解释 一怕变成系列文 解释越多 只 10/18 09:17
18F:→ rocfrank:会让有心人士挟表面之意大钻漏洞而已 二是本人执法态度就 10/18 09:19
20F:→ rocfrank:两方争执不休下 本来就是等谁先犯错 谁被强制出场啊 10/18 09:22
21F:→ rocfrank:二-5-1 已有谩骂嘲讽 出现此不雅言论是比较好判断的 10/18 09:25
22F:→ rocfrank:对不及但实有此意者 会以发文者主观判断嫌恶做为依据的 10/18 09:27
23F:→ rocfrank:关於"做贼喊抓贼"白话就是恶人先告状 但台语俗谚不能仅从 10/18 09:32
24F:→ rocfrank:字意上做解释 基於尊重台语文化 我已在先前两人沟通信中 10/18 09:33
25F:→ rocfrank:说明了 做贼喊抓贼若有引申出它意 如真恶心附合 应整体视 10/18 09:35
26F:→ rocfrank:为 有人格贬抑之意涵了 两个字眼本身为中性的 合在一起看 10/18 09:36
27F:→ rocfrank:就别具他意了 这样解释可以吗? 10/18 09:37
28F:→ rocfrank:我也不会去组务解释了 小组长是有大智慧的 对化解两方争 10/18 09:42
29F:→ rocfrank:议上定有超着的知识和灼见的 就让组务认证吧? 10/18 09:44
30F:→ rocfrank:还有 双方基本上的矛盾与不可能短时间化解的歧异 有人有 10/18 09:50
31F:→ rocfrank:高明的做法 还请发板务文传授本人一下 感激不尽! 10/18 09:52
版主要继续无视本人的第1 第3个问题吗?
然後既然仇恨以发文者主观为依据,
那为什麽底下关於"作贼喊抓贼"却又是依照版主主观依据判断,
而非被指涉者的主观感受?
为什麽会有此种双重标准的情形?
※ 编辑: dezuphia 来自: 120.126.64.68 (10/18 11:42)
※ 编辑: dezuphia 来自: 120.126.64.68 (10/18 11:44)
※ 编辑: dezuphia 来自: 120.126.64.68 (10/18 11:45)
32F:→ qazijn:D大只能崇拜其他 尽量不要做 10/18 15:48
33F:推 monologue:请问板主有考虑把hate speech列入版规吗? 10/18 18:46
34F:→ antibonding:拜托,我被说是诚信有待加强的母亲,版主说要多加容忍 10/18 19:42
35F:→ antibonding:,现在有人的言论被说恶心,就是水桶看待阿 10/18 19:43
36F:→ qazijn:恶心 VS 诚信有待加强的母亲 10/18 20:29
37F:→ qazijn:真的觉得恶心真的比较严重 10/18 20:30
38F:→ qazijn:不过版主此案例真得太过 10/18 20:30
39F:→ monologue:恶心是针对之前的推文,诚信有待加强的母亲却是莫名挑衅 10/18 20:33
40F:→ qazijn:可以给文章编号吗?? 10/18 20:59
41F:→ qazijn:不了解案例 10/18 21:00
43F:→ qazijn:楼上此案例你只能请版主改版规 才能罚到他 10/18 21:13
44F:→ qazijn:例如 恶意评价 就算没针对任何人 也可以禁止在版上出现 10/18 21:14
45F:→ qazijn:毕竟类似案例我也对D大申诉过 不过没效就是了 10/18 21:16
46F:→ qazijn:非本版 10/18 21:16
47F:推 Fant1408:恶意评价本来就不对 什麽你好恶心你好丑之类的话 10/18 21:17
48F:→ Fant1408:难道可以因为所谓「主观认定」就可以讲吗 10/18 21:17
49F:→ Fant1408:就像新闻报导因为身材壮硕的女性照片被偶像剧拿去 10/18 21:18
50F:→ Fant1408:嘲谑为恐龙妹 10/18 21:18
51F:→ Fant1408: 一位 10/18 21:18
52F:→ Fant1408:这本来就是不合理的事 10/18 21:18
53F:→ appleIII:Fant1408:你想太多吸吸阿是一个给爱哈洋屌的人取暖的地方 10/18 21:57
54F:→ appleIII:如果你都不用跟ccr板道歉 团子这水桶也是浸的冤枉 10/18 21:59
55F:推 Fant1408:我被人辱骂还被一些不相干的人批斗 10/19 00:43
56F:→ Fant1408:这才是冤枉 10/19 00:44
我也认为Fant1408之前在
#1DePD7j9判决中的违规推文中的哈洋屌一词确实很恶心。
因为这个词真的很~~~~~不雅。
再强调一次,真的很恶心。
上面这个真的很恶心真的不是指Fant1408本人唷,
而是他经过大脑思考亲手在公开版面曾经推过的「哈洋屌」一词,
千万不要误会^.<
※ 编辑: dezuphia 来自: 118.168.87.104 (10/19 00:50)
※ 编辑: dezuphia 来自: 118.168.87.104 (10/19 00:51)
※ 编辑: dezuphia 来自: 118.168.87.104 (10/19 00:52)
※ 编辑: dezuphia 来自: 118.168.87.104 (10/19 00:53)
57F:推 kkkk123123:唔 我觉得这个人还蛮恶心的耶 要桶就桶啊 哪有差 10/19 01:35
58F:→ kkkk123123:讲话那麽难听有什麽好不能骂的 违法我也敢骂阿 10/19 01:36
59F:→ kkkk123123:只是很多东西看了很难过 骂不出来而已 10/19 01:40
60F:→ kkkk123123:恶心的人太多了 只好躲去看C洽版 二次元世界才是救赎 10/19 01:42
61F:→ kkkk123123:shantih shantih shantih 10/19 01:43
62F:→ kkkk123123:不过都要被捅了确实还是感觉这种人实在太恶心了 10/19 01:44
63F:推 Depreciable:真的很恶心啊,要不要办恶心公投一下 10/19 02:52
64F:推 suzyn:恶心+1 10/19 02:52
65F:推 Depreciable:恶心的人不用水桶,被诬赖的人要水桶,伟哉嘻嘻阿 10/19 02:57
66F:推 shizz:推恶心公投~ 过半数就可算「客观」如何? 10/19 03:33
67F:推 Cordova:觉得恶心+1,而且让人感到恶心的才该被桶!!! 10/19 05:25
68F:推 Cordova:而且人家就已经说不想跟你讲了,还一直佛啊佛的,莫名其妙! 10/19 05:32
69F:→ qazijn:以这理由可以成立 那D大早就被捅了 10/19 07:02
70F:推 psychoartist:超级恶心 最恶心的是本人不觉得恶心还大放厥词 10/19 09:40
71F:→ revorea:恶心公投XDDDD 别闹了,这样搞一堆人都可以被桶。 10/19 12:20
另外再加一点:
5. 请问在
#1IOWHhWf 中,依照版规仅可水桶15天-3个月的 5-1 5-2
最终能致使判决105日的原因为何?
另外提醒版主如果七天不回应,本人有权利上组务罗
※ 编辑: dezuphia 来自: 118.168.87.104 (10/19 13:43)
※ 编辑: dezuphia 来自: 118.168.87.104 (10/19 15:19)
72F:→ revorea:2-6 90天,2-5-2 15天,判决文有点乱,我也疑惑过.... 10/19 15:21
73F:→ revorea:囧,2-6跟2-5-2弄反了,麻烦自己交换一下。 10/19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