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kleu (PTT法务豪洨也是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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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废除旧板]fivesix
时间Sun Feb 6 17:47:36 2005
※ 引述《sallykoi (莎莉.蔻依)》之铭言:
: PttLaw - 7 - 2 - 1
: 5. 版务监控权:小组长有权对违法站内规定之所属版提出警告,并移请站长
: 处理之。
: 站长及小组长对看板实有监控权, 并且可以帮助板主管理,
: 而站长也可以相对地制定规定监控看板,站长可在需要监控之板
: 做出管理, 不管是临时的管理或是持续的监控, 都由站长
: 可自行决定处理。
请不要模糊焦点,移请站长处理,
所处理的依据当然是不当文章管理条例的管辖范围,
这里有哪条法规说可凭站长自行决定处理?
所有法律对於处罚内容当以条文明示,
这是为了避免自由心证被过度滥用,
正如同法官不能仅凭自己的好恶与价值观随便判人死刑一样。
所以处罚的适用范围与内容都受法规规范,
站规对此也有相对应的禁权与砍ID的规范,并非完全自由心证可为之,
我不知站长如何能自谓:
"都由站长可自行决定处理。"
你能自行处理的内容当然要依循站规,
站规有授权你如何惩处,但没有授权你自行增订处罚内容,
否则,两个月的刑度从何而来?凭那个条文授权你?
如果站长高兴,是不是也可以随便判个十年二十年的?
刑度法定,这不是普遍的法律常识吗?
就像我违反交通规则,交警要对我开单难道能凭他当下的好恶而自由心证之?
法律规定开600元的罚单他却硬要开我个18000元,
甚至因为我的抗告乾脆直接吊销我的行照驾照。
这样合理吗?这样对吗?
站长依循如何的原理与想法而自认为比站规规定还要优先?
在这版,已经让我越来越糊涂了,
站规当真只是参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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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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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ruthTalker:好帖我顶 站长好大的官威呀 61.230.38.224 02/08
2F:推 whitecow:真理越辩越明 163.13.136.177 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