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xioujin (教师当如阿久津)
看板Buzz_Service
标题Re: [申诉] TuTsau
时间Sat Jun 23 14:20:34 2007
看来原告在考验被告板务的耐心
※ 引述《dehg (hahaha)》之铭言:
: ※ 引述《haxioujin (教师当如阿久津)》之铭言:
: : 是八个劝告,看来原告依然不了解敝看板的处分制度。
: 八个劝告又怎麽了呢?? 硬把八个 "劝告" 给合在一起实施
: 明着是 "劝告" 实质却是 "水桶"
置底板规已经说清楚了
第六条
处分方式:
本板使用四级处分制度:
劝告、警告、水桶一个月、永久水桶。
处分制度中
同一级处分集满两次会提升为下一级处分,直到永久水桶截止。
原告是累积才会换成水桶,
被告板务不认为这里还需要再解释多次。
: : 明确闹板本身即有踢馆、对看板严重挑衅的举止,
: : 因此从前就主张直接水桶和可能劣文,
: : 这也是对於有心闹事的人一个警惕。
: 所以说警告并不等於闹板罗 既然不等於有心闹事
: 那为什麽不给个警告就可以了呢?? 偏要集成水桶 这样就没有 "劝告" 的意思了嘛
特别闹事是特殊的情形因此直接给予水桶处分,
何况跟本次申诉实在无关,
被告板务不解原告又拿闹板的情形来批判有何意义?
对原告的申诉有利吗?原告是因为直接发表闹场文才被给予水桶吗?
: : 试问便宜行事的作法有何不符板规?
: 便宜行事影响到使用者权益... 跟版规倒是无关..
被告板务不认为有影响到原告使用者权利,
而是原告在发表文章前未了解板规,
事後又以自身使用者权益受损的理由辩驳。
: : 板规会有因为原告认为"误犯"的理由而特别给予通融吗?
: : 何况是累积多次才给予水桶,
: 但在累积中间 并没有提出警告 所以便宜行事影响到使用者权益...
同上段。
: : 其他一些看板早就直接水桶+劣文处置,
: : 原告明显是未正视敝看板板规才滋生本次事端。
: : 被告板务对此也不解"误犯和缓冲本来就是两件事"?
: : 或者是否原告执意被告板务的判决,
: : 基於原告的"误犯",被告板务又未能"缓冲"所以导致原告被水桶?
: : 显示被告板务对待原告的作法过於严苛?
: 如果阁下在之前有明确的警告在下 写一篇缓冲的警告文
: 那就没那麽多有的没有的XD
说来说去就是怪罪被告板务没有给予原告通融,
所以原告未了解板规,所谓的"影响使用者权益"变相理所当然?
若原告认为自身想法可理可行,
建议请至各大看板进行游说并得到多数板主赞同。
: : 被告板务已强调多次,
: : 新闻局长本身不是演艺人员,
: : 他做什麽令网友不满意的事情,
: : 但不属於敝看板的吐槽对象,
: : 如果原告执意新闻局长也是演艺人员,
: : 那很抱歉这正是原告所谓的自由心证。
: : 好话不说太多遍,原告的理解能力应该有一定程度。
: : 现在又说跟无关,既然如此扯这麽远干嘛?
: : 原告既也承认是随便吐,那也可表示吐到跟敝看板无关的吐槽文。
: : 敝看板主要业务是演艺圈的范围,
: : 因此非演艺圈的行为就是内容超出。
: : 不是不懂玩笑,而是这种玩笑一点也不幽默。
: 一个从台北来的和一个从高雄来的 拿互相的地缘关系 好笑的地方来打招呼
: 您可以承认您不接受这个玩笑 但你也不能承认 这也只是开玩笑而已...
被告板务认为原告继续辩驳的理由离原来申诉越扯越远。
: : 大闷锅节目本身就有政治色彩去揶揄时政,
: : 又拿该节目来反驳我想真的照样毫无说服力。
: 原来大闷锅本身就有色彩啊 受教受教XD
: 那表示说反对大闷锅立场的就不会去看罗 XD
看不看该节目又干本次申诉何事?
同上。
: : 被告板务有说过提到王建民文章是政治文吗?
: : 意思是说,犯规四篇文章当中有三篇涉及政治,
: : 并非说第三篇犯规文(即王建民文章)是政治文。
: : 余祥铨有参与综艺节目主持和戏剧客串,
: : 余氏姊弟也跟随父母多次参与演艺活动,
: 请举例哪些节目主持和戏剧客串...
: 余氏两妹也只有其中一位在某戏剧上嘎一脚...
举例?看来原告应要被告板务承认板众吐槽余氏姊弟是不符板规...
余氏姊弟先前在华视主持中午的开心秀综艺节目,
余祥铨有参与过台视现在的八点档大戏,
姐姐跟母亲参与东森戏剧这不消细说,
广上节目通告也不消解释,
加上非电视播出的秀场林林总总,已经符合敝看板吐槽对象,
被告板务在此郑重回应,
原告第三篇文章是吐槽到王建民而被处分,焦点应以王建民为主,
但现在劈头质问余氏姊弟事宜,
还要求被告板务提出举例证明余氏姊弟是否符合敝看板吐槽对象,
被告板务认为已跟本次申诉相去甚远。
: : 对学业态度消极而打算从事演艺圈也曾被报导过,
: : 早就可以被归纳为敝看板吐槽对象。
: 但依然没有演戏或是出唱片的实力...
: 也没有见过他们主持过的节目...
: 如果在新闻报纸上说要打算从事演艺圈就可以吐...
: 那麽某些星妈替自己的婴儿们说的那些场面话 就可以让你们在板上吐他们罗
同上,即使未出唱片或是演戏的实力
但是有以参与演艺活动为主,通告艺人的符合也算,
被告板务不认为可以继续在余氏姊弟中打转,
因为就算原告在本段辩赢,对原告的申诉无重大利益可言。
: : 原告的文章不是一点点犯规,而是明显犯规到让推文的网友质疑。
: 所以说这是受到推文网友质疑 而不是由阁下判定XD
网友质疑归网友质疑,判决的权责依然在板务身上。
: : 况且原告在敝看板发表过多篇文章,
: : 犯规的文章也非即发表即被罚,
: : 被告板务反认为是原告未在使用者权利和板规间做好自我斟酌。
: : 被告板务认为事已至此,
: : 不想同样论点却解释多次增加系统空间,
: : 声请组务可进行判决。
: : 以上。
: 如果发表过的文章突然有问题被告 因为某版务的便宜行事
: 该劝告的变警告 该警告的变水桶 该一月水桶的突然变成永久水桶
: 就跟警方临检时 直接将民众抓入拘留室一样
: 问题只是在你看不到地方 有人告你然後一点一点的就让你终身监禁
: 这不是正常的处理原则吧 版务请多思考 谢谢
何谓真正的便宜行事?非正常处理原则?
请问原告是只有一篇文章(非闹场文)就直接被判水桶吗?
请问原告是永久水桶吗?
敝看板有强制规定不得用另一ID身分继续发表文章?
"问题只是在你看不到地方"
请问原告看不到板规吗?
如果凡事犯了规都要赖给执法者严苛不公,非正常处理原则,
比如警方对跑到危险海域嬉戏造成意外的游客给予罚款处分,
游客却炮轰这那连告示立牌的问题也能怪罪,
这应该即是真正的犯规者自认受委屈而所谓的自由心证。
被告板务认为原告有些地方已经跟原来的申诉无关紧要,
敬请勿再扩大争执。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3.2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