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Pbaby (小P--目标CI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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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八卦版版主
时间Sun Apr 9 02:51:00 2006
※ 引述《qwer1234 ( )》之铭言:
: 一、检举人:qwer1234
: 二、被检举人/看板:PPbaby/Gossiping
: 三、检举事由:PPbaby乱浸水桶,并且双重标准
: 四、所附证据:
: P版主所回之信件内容
: 嘘 N1:喔
: 推 Seraphy:板主加油
: → TonyBlair:Seraphy真是板主养的一条狗 (烟)
: → Seraphy::)
: 嘘 qwer1234:他亲卫队队长...
: 原文如上示 依据经验法则应足认构成挑衅之嫌
: 其解释:经验法则与经验法则为确定法令是否该当之重要构成要件
: ===
: 嘘 V73361:到今天还不知道台湾妓者欠人干,还跟妓者勾勾缠
: ^^^^^^^^^^
: 又骂人是妓,也说别人欠人X,经过检举也曾公告其水桶,但推
: 文内有人反弹,故
: (更改判决但往後推嘘文请注意用词以免犯规 谢谢)
: 普通人说欠人X,绝对都会被水桶数周..但因为对象是记者,就可以随便骂吗?难道记者
: 在PTT的八卦版不能被当作"人"吗?记者也是人生父母养的,为什麽要受到如此不公平的
: 对待,还要专门订出针对记者的版规吗?
: ==
: 请问为什麽说是亲卫队长就是挑衅?而且还用很专业(这里保留..)的词语来解释,让人看
: 也看不懂,而且凡事都只用了"经验法则"来推托,但是我相信在一般人的生活里面听到
: "亲卫队"也不会有什麽很特别的反应吧...且在这里顶多就是暗指对方立场有些偏颇而已,
: 难道这样也是挑衅吗?
专业? 经验法则就是不违背一般人生活经验而已阿 我是不了解专业在哪就是了...
: ==
: 另外在slow的文章内(20039篇)之推文,也是有很多人做出了人身攻击,经过检举後得到如
: 下的回答:经过询问本人 其不追讨其权力 故本案不受理判决
: 那在请问他在判决其他人身攻击或挑衅,有问过本人吗?为什麽slow就会问?难道是因为怕
: 一次浸太多人将会受到很大的反弹,导致其版主的职位不保,所以才避重就轻吗?一般来说
: 应该是版主"有看到"或者经过检举就应该做出处罚,难道版规的执行还要问过那个人吗?
: 以上 感谢处理
人身攻击原则采不告不理态度 当然有人告 我们才受理
被骂的都不计较 呃 我是不知道敲边鼓的怎麽特别喊烧?
并非有人反对就不浸 而是最近版规本来就在实施改革
除了过往未曾因骂记者而遭处分外 国家法益亦不容许主张正当防卫
另外 你是记者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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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6.64.64
※ 编辑: PPbaby 来自: 140.116.64.64 (04/09 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