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f7forever (FF7Forever)
看板Bunco
标题Re: [网路] 电脑萤幕便宜$1K~2K 已被骗
时间Tue Dec 18 14:56:36 2012
※ 引述《ff7forever (FF7Forever)》之铭言:
: 流程大概是这样:
: 买家欲购买27寸LCD萤幕 GW2750HM
: →在Y拍搜得一比市价便宜$2K以上的卖家http://0rz.tw/G5oKU
: →买家脑充血很快就去汇款了 卖家表示两天内买家会收到货
: →隔日下午买家收到Y拍官方寄来之信件:「您所交易的卖家被认为有安全疑虑
: 已将其停权 建议您若已汇款应尽速向该卖家联络」
: →买家即向卖家联络 卖家亦表示惊讶并说了解後会向买家解释
: →卖家此後再无音讯 其中买家有有email及电话表示若再不回应以诈骗论 会报警
: →次日下午 买家向165谘询现在该怎麽办 165表示:就看你要不要告麻
: 要告就去派出所
: 不告就继续等啊
: →买家决定至距离家里最近之分局报案
: →买家被踢皮球踢至住家辖区派出所报案
: →派出所请买家回家列印整个交易过程之纪录(证据)
: →买家回家列印出得标页面及E-mail通联纪录并携带汇款单後至派出所 终於成功报案
: →次日 买家收到另一受害者之信件
: 在讨论过程中发现现在该卖家的电话现在居然可以通了
: 买家随後打电话给卖家
: 但卖家却还想要装傻 好像得失忆症一样
: 不记得当初是这位买家跟他说Y拍帐号被停权 不记得他应该要向买家解释为何被停权
: →买家向卖家表示已报警 告卖家诈欺
: →卖家话锋一转:「阿你都已经报警了还打电话来浪费时间干嘛 我们法庭见啊」
: →买家向165谘询:现在又可以连络上卖家了 我可以怎麽做
: 165表示:阿你都已经告了 现在就是检察官和调查人员的事了
: 你就继续等吧你
: 要怪就必须先怪自己为何要被贪心蒙蔽了理智吧......
: 该卖家的诸多可疑之处都因为买家的脑充血在汇款前被选择性忽略
: 例如:
: 1.卖家只接受先汇款再出货之交易方式
: 2.卖家不是安心卖家
: 3.与卖家无法使用轻松付之付款方式
: 4.卖家的E-mail为大陆简体网站注册的
: 5.卖家是新卖家
: 再加上→卖家所售物品便宜市价太多了
: 路边随便找一条狗来看都知道是诈骗的吧 唉
後续:
我收到一封公文 因为骗子的银行帐户是在云林XX乡
所以案子就被转到云林XX分局办理
↓
过了一阵子我向XX分局承办员警询问办案进度时
该员警向我表示已调查完毕 案子已送至地检署
并表示他不知道案号 要问地检署
但我询问地检署 地检署却要我提供被告姓名才能查案
我回问XX分局员警 员警才告诉我被告姓名
我再问地检署并提供被告姓名
却查无此案
我再回问员警 员警表示可能检察官案件太多 我这件案子还卡在分案室未分案
要我再等等 总之案子他已送出去
↓
又过了一阵子
我打电话问地检署案号 地检署却回说
现在已不能透过电话询问任何案情
除非被害人携带证件亲自来询问(我住台北 地检署在云林) 或提出书状
否则不能查案号
後来我向他简述了我追查案情的历程後 他们才终於愿意把案子传到承办的检察官那里
於是我才终於询问到了我这件诈欺案的案号
另外 电话是检察官的手下-事务官 接的
我向事务官表示我要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事务官答:刑附民诉讼要等检察官结案确定起诉後
被害人会收到被告的起诉书 并且案子会送到法院开始审理
到那时候才能提起刑附民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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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ff7forever 来自: 1.162.65.165 (12/22 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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