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ddhanature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看板Buddhism
标题[公告] 佛陀教育板板规 v.20160906
时间Tue Sep 6 15:23:37 2016
本佛板板规依「板旨、经营方向」精神制定,以觉、正、净、佛、法、僧为指导纲领,
以分享佛法及讨论佛法为经营方向,期学人能将佛法运用於人间所面对的一切人事物,
遇到的各式疑难杂问能解套或有简便的对治方法。
「板旨、经营方向」视为佛板板规之根本,依据「PTT公告-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以及「佛陀教育板进板须知」制定。
板友违规行为之认定,依据「批踢踢实业坊BBS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制定。
第一章 板主权限责任说明
1-1.板主执行板规时,遇违规相关之疑问或嫌疑,有权要求板友解释。
使用者若以言词攻击板主,得依板规3-13「人身攻击」条款依判例禁言之。
板友上站三日未回应板主询问时,视同放弃抗辩权,由板主认定有无违规之事实,无
其他异议。
1-2.有关违规处置系交由板主视情节衡量「违规情节」与「犯意」裁决禁言时间,文章是
否删除或劣退。板主处理板务,於收信後会尽量在三天内处置裁决,请耐心等候。
1-3.本板规采用「一罪一罚、累计量刑」为原则,若同时触犯多条板规,则禁言期限累加
,三个月内再犯视为累犯,板主得加重禁言期,严重犯者,板主得增加其禁言期。
1-4.板主有权增删不合文章内容之标题或不符本板精神之文章。
1-5.如板主因私人因素,有事在身,得寄信请求其他小组长暂代处理职务并在佛板公告特
定请假时期。
第二章 板友应注意事项
2-1.使用者於发言前,均有详阅相关板规之义务,对板规有疑问者,请「事先来信」询问
以利汇整。非本板板规所规范之条款,暂时不受理检举,待更新条款後方受理检举。
2-2.如非受禁言之当事人对板主处置违规有疑问,请立即发文讨论。
对板主判决之裁罚刑度、执法尺度有疑,得於判决文下推文或另起一文,
勿用[公告]发文,请改用[讨论]。非板主发[公告]文者,禁言七日。
2-3.本板适用忏悔机制。凡违犯板规而愿公开忏悔者,得减免其刑度。
2-4.板规申诉处理程序,依照组务板公告--文章代码(AID):
#1CSf1JP6 和
#1CSgO6Kh
(HumService)设置本板采二审制。请依板规申诉程序,寄信至板主信箱。
板主负责板规「第一审」及「第二审」,有关本板的板规申诉或建议请迳行寄至板主
信箱处理。
检举格式为
1.违规id:
2.违规文章代码或推文(请在文章前面按大写Q,复制文章代码):
3.违规事实文字:
4.违反板规第几条(引用条文):
不服板主一审处置者,请依规定再度来信板主信箱上诉,陈诉个人抗辩理由,由板主裁决
是否采纳,公告二审结果。
「第二审」依本板板规定谳权。如经公告处置後,不服板主二审处分者,请依规定上
诉至组务板,由小组长裁决。
第三章 文章规范
3-1.禁止发表灌水文(未达35字或三行以下文)、注音文、火星文、政治文、广告文或
经板主认定,明显不符佛教板「板旨、经营方向」之文章及推文内容。。
3-2.禁止发表明显无关佛法讨论、明显无内容之意义文、商业文、推娃文、一个月内一文
多发、不雅签名档。
3-3.禁止发表违反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之文章。禁止发表
违反佛教教理之文章,与佛经古德论典之比较文章则不在此限。
3-4.禁止以不雅(不当)文字、不雅谐音、不当譬喻,影射(形容)三宝(佛法僧及三宝
弟子)及任何人。
3-5.禁止无缘由批评天人之文章,有佛教经典为依循或教育目的不在此限。
注:佛陀教法中「六念」之一亦有「念天」,天人的福德至少在凡夫之上,或可引述佛
经话语(如「非究竟」等..),但不可以其他言语来批评藐视非议之。
3-6.未经原作者同意,不得转载文章。为避免转贴浮滥,本板规定转贴文章者,自即日
起,每日转贴文章一篇者,无须附上心得。每日得最多转贴两篇,转贴两篇文章中,
其中一篇必须附上三行以上心得,未附上三行以上心得者,或转载超过两篇者,
每篇得禁言七日。
转贴之文章必须附上网址连结出处,属同一网址,请尽量整合在一篇转贴。
3-7.不得公布私人水球、信件,亦不得违反个资法规定、或发表违背善良风俗及违反法律
条文之文章。请自负相关法律责任。
3-8.不得针对板友、特定族群,发表足以令人反感之「酸言酸语、冷嘲热讽」之内文,发
文时请就事论事即可,维持口业清净,即使您所说可能正确,但仍请勿陈述上列一般
大众难以接受之言词。
3-9.禁止发表佛教「争议团体」名单相关内容或连结。
是否属於佛教之「争议团体」名单,请详阅。
将争议团体与传统佛教比较者,不在此限。请尽量於发文时自行修改标题开头为
[争议]并於内文开头表明是作教义的比较讨论。
3-10.提问之文章,经板友「推文」回答後,不得任意删除。
(经所有该「推文」之板友同意後,或并非提问文章者,不在此限。)
3-11.回覆文章时,不得任意「修改」他人文章中之「文字」。「修改」他人文章内容而
导致误解或引起纠纷者,视同妄语及两舌,以违规论处;若删除引文过长之文章内容
,不在此限。
3-12.不得删除或修改自己文章内之「他人推文」。推文者误推文而欲删除,或经过
「推文之板友」同意後,原发文者得删除该项推文。
3-13.不得故意制造纠纷、针对特定对象(板友帐号或昵称)以明示或暗示进行「人身攻
击、谩骂、恫吓、侮辱、贬损、诽谤、恶意质问、引战」等以恶意语气引战之挑衅言
论。(针对非佛教以外其他宗教人士发表本项任一言论则一律禁言三个月。)
若是文字内容系指「不特定对象」,但其推文与文字叙述(含引用内容),有具体
事证足以认定是指某特定对象或团体,而有前述之任一行为,板主亦可比照规定办
理。
3-14.禁止与其他板友相互谩骂。
佛教内容因每个人修行法门不同,有许多种诠释的方式。板友应接受对方亦有发言
权利,板友陈述看法时,请勿针对个人发表情绪性字眼言论,敬请依事项举例说明
,陈述特定事件意见及论点即可。
『文章规范范围』:含文章标题、文章内容、推文、签名档、引用连结之内容等等。
若有板友转贴某法师之论述,以科学论点或考据来讨论佛经之内容与出处者,本板基於尊
重僧团法师立场,持中立保留态度,不劣退或禁言转贴者,如违背佛教精神或违背板旨,
亦得删除之。如果板友除转贴外,还兼另行发言违反板规者,则依板规处理。
『佛板违规处置方式』:
违反版规者,板主得视实际违规情况请板友修改,或直接删锁文、劣退,并视情节禁言一
周到三个月。
若违犯板规者,其前三个月内(不含禁言期)曾犯板规,视同累犯,板主得视实际情况,
加重该次禁言时间至最高至六个月。三个月内连续三犯者,视同乱板,得禁言最高至一年
,情节重大者,得禁言至最高100年为上限。六个月内连续三犯者,视同累犯,板主得视
实际情况,加重该次禁言时间至六个月,情节重大者,得禁言至最高50年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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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27.1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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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uddhanature:转录至看板 HumService 09/06 15:25
※ 编辑: buddhanature (114.27.12.252), 09/07/2016 01: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