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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 sambuddhassa! 礼敬 彼 世尊 阿拉汉 正自觉者﹗ 上座部佛教概况 玛欣德 尊者 一、什麽是上座部佛教 上座部佛教,巴利语Therav da。thera,意为长老,上座;v da,意为说, 论, 学说, 学派, 宗派, 部派。上座部佛教又称南传佛 教、巴利语系佛教。 1、此系佛教传承了佛教中「上座部佛教」的系统,遵照佛陀以及 声闻圣弟子们的 言教和行持过修行生活,故称「上座部佛教」。 2、上座部佛教是由印度本土向南传到斯里兰卡(Sri Lanka,锡 兰)、缅甸等地而 形成的佛教体系,在地理位置上处於印度之南 ,故称「南传佛教」。又或因其主要流 传於东南亚、南亚一带地 区,故也称为「南方佛教」。 3、上座部佛教所传诵的三藏经典使用的语言属於巴利语,所以也 称为「巴利语系 佛教」、「巴利佛教」。 巴利语(p ?i-bh s )是由佛陀在世时中印度马嘎塔国 (Magadha,摩揭陀国)一 带使用的方言变化而来,它属於与古 印度正统的雅语──梵语 (Sanskrit)──相对 的民众方言──布 拉格利语(Pr krit)的一种。[1]南传上座部佛教认为巴利语是佛 陀 当年讲经说法时所使用的马嘎塔口语,故又称为「马嘎底语」(M gadhika, M ga dh?,摩揭陀语)。在正式的用法上,「巴利」 (p ?i)一词乃是专指圣典、佛语、三 藏,以区别於作为解释圣典 的文献──义注 (a??hakath )和复注(??k )。也因如此 ,记录圣 典、佛语的专用语「马嘎底语」到後来也就逐渐成了「圣典语」 、「佛经 语」的代名词。[2] 上座部属於佛教中的「保守派」,甚至就连用来记录佛经的语言 都不敢随意改动。 巴利语在古印度只是一种口头语言,并没有自 己独立的文字。当使用巴利语传诵的三 藏圣典传入斯里兰卡後, 当时的比库[3]们以极尊重的态度把它们记诵下来,便形成 了上座 部传诵的巴利语三藏圣典。西元前一世纪开始,斯里兰卡长老们 又用新哈勒( Sinhalese,僧伽罗)字母来拼写巴利语,并刻写在 棕榈树[4]叶 (t la patta)上, 一直储存到今天。当巴利语圣典传 入缅甸、泰国、高棉、寮国等地时,这种道统保持 不变,也相应 地出现了以缅文、泰文、高棉文、寮文等字母音译的巴利语三藏 圣典 。所以,现下上座部佛教弟子在读诵佛经时,都采用巴利语 。一位上座部佛教比库除 了要懂得本国语言以外,还必须学习巴 利语。假如现下尚存一种巴利文字母的话,这 些不同文字版本的 经典都可以还原为巴利文原典。然而,从印度传到中亚细亚、中 国 汉地和西藏等地的经典就不一样,它们都被译成了当地的语言 文字。 道统上,上座部佛教主要盛行於斯里兰卡、缅甸、泰国、高棉、 寮国等南亚和东南 亚国家,以及中国云南省靠近泰缅边境的摆夷 、布朗族、崩龙族一带地区;从十九世 纪末开始,上座部佛教也 传播到欧美澳等西方国家,并有持续发展之势。 注︰[1]巴利语与梵语同属於印欧语系的古印地语。但梵语属於雅 语,巴利语属於 俗语;梵语是贵族语,巴利语是民众语;梵语是 婆罗门教-印度教的标准语,巴利语则 是佛陀及圣弟子们的用语。 在《律藏》中,佛陀曾禁止僧众们用梵语来统一佛语,但後期的 佛徒们明显违背了 佛陀的这一项语言教导。 [2] 将马嘎底语称为「巴利语」(p ?i-bh s )应该是在西元五世 纪的佛音时代 。由於南传上座部佛教所流传的国家和地区都有自 己的母语或本族语,这种只用来学 习和记诵佛教圣典而平时很少 用来沟通交流的外来语,就干脆将之称为「巴利语」( 圣典语)。 [3] 比库︰巴利语bhikkhu的音译,有行乞者、持割截衣者、见 怖畏等义。即於世 尊正法、律中出家、受具足戒之男子。汉传佛教依梵语bhik u音译为「比丘」、「 刍」等,含有破恶 、怖魔、乞士等义。其音、义皆与巴利语有所不同。现下使用「比 库」指称巴利语传承的佛世比库僧众及南传上座部 比库僧众;而使用「比丘」、「比 丘尼」指称源自梵语系统的北 传僧尼。 [4] 棕榈树︰旧译作多罗树,属棕榈科植物,常见於热带地区。 其茎干直立,叶片 大,呈掌状深裂,晒干後可用来制作扇子或盖 屋顶。古代的佛教僧人在其晒干後的叶 片上刻写经文,古代讹称 为「贝叶经」。 二、上座部佛教的来源 佛陀在世时,并没有所谓的上座部、大众部、说一切有部、经量 部、法藏部等部派 ,更没有所谓的「大乘」、「小乘」等区别。 当时的僧团在教理上、戒律上皆是同一 师学、和合无诤的,犹如 水乳交融,并没有出现多少分歧。 佛陀在《大般涅盘经》中曾教导说,若诸比库遵行七法,能够使 僧团兴盛而不会衰 败。此七法中的第三条是︰?Y vak?va ca bhikkhave, bhikkh? apa atta na pa apessanti, pa atta na samucchindissanti, yath - pa attesu sikkh padesu sam d ya vattissanti, vuddiyeva, bhikkhave, bhikkh?na p ?ika?kh , no parih ni.? 「诸比库,只要比库众对尚未制定者将不再制定,已经制定者将 不废除,只按已制 定的学处受持遵行。诸比库,如此即可期待比 库众增长而不衰退。」(D.16) 在佛陀入般涅盘的那一年雨季安居,马哈咖沙巴(Mah kassapa ,摩诃迦叶)长老 在王舍城主持了有五百位阿拉汉参加的第一次 结集,与会大众一起记诵和核定佛陀在 一生45年中所教导的正法 与戒律。在结集了经律之後,阿难达尊者提到佛陀在临般涅 盘前 曾经说过︰ aka?kham no, nanda, sa?gho mamaccayena khudd nu- khuddak ni sikkh pad ni sam?hanatu. 「阿难达,如果僧团愿意,当我入灭後,可以舍弃微细又微细的 学处。」[5] 由於当时阿难达尊者并没有及时请示佛陀什麽是「微细又微细的 学处」,於是与会 者们就此发表了不同的看法。於是,马哈咖沙 巴尊者在僧团中作甘马[6],重申了佛 陀临终前的教导︰ Apa atta nappa apeti, pa atta na samucchindati, yath pa attesu sikkh padesu sam d ya vattati. 「尚未制定者不应再制,已经制定者不应废除,只按已制定的学 处受持遵行。」(C v.442; 2.288) 此项决议获得全体与会者的一致透过。由於当时的与会者都是曾 亲闻佛陀教导、德 高望重、诸漏已尽、所作已办、具足六神通与 四无碍解智的阿拉汉长老比库,因此, 这种代表佛陀本意的长老 们(thera)的观点主张(v da)就称为「上座部」(Therav d a),即 长老们的观点。同时,这项决议的精神也就在以上座比库为核心 的原始僧团 中保持下来。 佛教在日後漫长的流传发展过程中,不断分出许多部派和学说, 但是,作为保守圣 者的道统、以维持佛陀教法的纯洁为己任的「 上座部」,自始至终都坚持一项恒久不 变的原则︰ 1.凡是尚未制定者不应再制; 2.凡是已经制定者不应废除; 3.佛陀如何制定,即应如何受持遵行。 这是佛陀的教诫,也是上座们的观点﹗[7] 佛灭一百年左右,东方韦沙离城[8]的瓦基子(Vajjiputtaka,跋 耆子,犊子)比 库开始乖违律制,擅自向在家人乞钱,西方长老 亚沙?咖甘哒咖之子 (Yasa k ka? a kaputta,耶舍迦干陀迦子)认 为此举非法,由此引起戒律上的诤论,於是召集七百位 上座比库 进行裁决。经过讨论,宣布瓦基子比库所行的「十事」为非法, 并会诵律法 。这就是佛教史上的「第二次结集」,又称「七百结 集」、「韦沙离结集」。遭否决 的大多数比库不满上座长老们的 裁定,另外纠集一万朋党,会诵经律,自成一派。从 此,教团在 戒律上产生了分歧。 此後,又有恶比库大天,集诸朋党,唱「五恶见事」,挑起教义 上的争端,佛教遂 分裂为保守道统的「上座部」和主张革新的「 大众部」两大部派。此後,部派之间继 续分裂,先後成立的部派 相传有十八部或二十部之多,佛教史进入了「部派佛教时期 」。 佛陀般涅盘後二百余年,孔雀王朝(Maurya)第三代王阿首咖[9] 统一了印度的绝大 部分地区,成为印度史上最大的帝国。 阿首咖王笃信佛法,广施僧众,於是竟有六万外道为了利养,自 行披剃,混进佛教 ,以自宗见,谬解法律,扰乱正法。诸比库不 愿与他们共作诵戒,致使在首都巴嗒厘 子城(P ?aliputta,波 厘 子城)的无忧园寺(Asok r ma)居然七年没有举行过诵戒 。为了 淘汰外道、整顿僧团,阿首咖王从阿呼冈嘎山 (Ahoga?g )迎请 了摩嘎莉之 子?帝思(Moggaliputta tissa,目犍连子帝须)为上座 ,在巴嗒厘子城召集精通三藏 的一千名比库,举行第三次结集, 历时九个月,会诵律经论三藏,并编纂了一部《论事 》(Kath vatthu),广引经典,驳斥了上座部分别说系(Vibhajjav din)以外 的252 个非正统见解。这次大会还作出决定,派出九个弘法使团到 国内外各地去传播佛法。 其中的第八使团到了金地[10](Suva??a -bh?mi), 第九使团到了狮子国[11](Si?hala- d?pa)。 早在西元前三世纪,由阿首咖王的儿子马兴德(Mahinda,摩哂 陀,摩亨德,摩 陀 )长老组成的第九弘法使团就把佛教传入了 师子国。马兴德早年出家,师事摩嘎莉之 子帝思大长老学习三藏 圣典,博学多闻、戒行精严。在他32岁、12瓦萨[12]时,率领 由 伊芳帝亚(I??iya)、伍帝亚(Uttiya)、桑拔喇 (Sambala)、跋达萨 喇(Bhaddas l a)四位比库,以及沙马内拉苏马纳(Suma?a)、般度 咖(Pa? uka)居士一行七人组成的 使团,於西元前247年渡海来到 兰卡岛。当时兰卡的国王迭瓦南毕亚?帝思(Dev namp iya tissa, 又作天爱?帝须王,西元前247-207年)和一批大臣首先皈依了佛 教,布 施御花园「大云林园」 (Mah megha-vanaya),修筑「大 寺」(Mah vih ra,摩诃毗诃 罗)供养僧团。这座大寺日後成为 整个南传上座部佛教的发祥地和弘法中心。接着长 老剃度了国王 的外甥马哈利特(Mah ri??ha)等五十五位兰卡青年,弘法工作进 展非 常顺利。不久,马兴德长老又邀请他的妹妹桑喀蜜妲 (Sa? ghamitt )长老尼从印度 带领十位比库尼来到兰卡,为王后阿奴 喇(Anul )等五百多位女子传授戒法,建立比 库尼僧团。佛教迅 速普及全岛各地,成为几乎是全民信仰的国教。 佛教传入斯里兰卡、缅甸等地,与传入中国汉地、西藏等地的遭 遇不同。早在佛教 传入中国之前,中华民族已经有了自己的一套 相对完整的文化思想与哲学体系,例如 儒家的孔孟学说、道家的 老庄思想等。当佛教作为一种外来文化要根植於中华大地时 ,其 自身必定要作出一番大的改造和调整,以适应中国的实际情况。 凡是学过中国 佛教史的人,都应该对佛教初传华夏时遭受儒家抵 制、道教攻击的那段历史历历在目 。佛教初传到西藏时的情形也 好不了多少,也遭到了苯教的排斥。可以说,佛教在中 国汉地与 藏地的发展过程,其实就是不断地对其自身进行修改与适应的过 程。中国 汉地的佛教,每个朝代、每个时期都有其自己的特色。 然而,佛教传入斯里兰卡的情形就大为不同。佛教非常顺利地传 入兰卡岛,并且在 短时间内得到迅速的发展。究其原因,有以下 三点︰ 1、上座部佛教由作为大帝国王子出身的马兴德长老及其妹桑喀蜜 妲长老尼亲自前 往斯里兰卡弘扬传播,得到了当地国王、大臣等 统治阶层的鼎力护持,进展顺利。 2、兰卡的民族、文化、地理原素与印度相近。兰卡岛与印度次大 陆之间仅隔几十 公里宽的保克海峡,岛上的主要居民新哈勒人就 是从印度迁去的雅利安人的後裔,他 们在民族、语言、文化、宗 教、生活习惯、风土民情等方面,都与印度极为相似。因 此,佛 教的生活模式和思惟模式基本上可以原封不动地被兰卡民众接受 并保持下来。 3、兰卡岛在佛教传入之前,只存在一些鬼神崇拜和婆罗门教等信 仰,但都未形成 强大的宗教势力或系统的学说。当佛法以一种高 度严密完整的思想体系传到兰卡岛时 ,很快就被兰卡民众所接受 ,并逐渐形成以上座部佛教为主体的新哈勒文化。 佛灭三百年,上座部佛教由受到正式道统教育的马兴德等上座长 老们传入斯里兰卡 ,很快被兰卡民众完整地接受。此後,兰卡的 上座部大寺派比库们又以维护佛陀正法 、律的纯洁自居,排斥各 种後起的佛教思想学说,使得上座部佛教虽然经过两千多年 的漫 长岁月,仍然保持了到目前为止最接近於佛陀时代的经典、教法 、禅修、生活 模式等。 [5]微细又微细的学处︰巴利语khudda,意为微细的; anukhuddaka,意为更微细的; sikkh pada,意为学处,即戒律 。「微细又微细的学处」古代也意译为小小戒、杂碎 戒。根据《 弥林达问经》,恶作罪(dukka?a)为微细学处,恶说罪(dubbh sita)为 又微细学处。 佛陀在临般涅盘前的所说的这一句话在整部三藏中是绝无仅有的 。佛陀曾无数次强 调「对於微细的罪过也见到危险﹗」甚至制定 说即使轻视这些学处也将会犯戒︰ 「若比库在诵巴帝摩卡时如此说︰『为什麽要诵这些微细又微细 的学处呢?那只会 导致疑悔、恼害、混乱而已﹗』诽谤学处者, 巴吉帝亚。」(Pc.72) 义注在解释「可以舍弃」一词时说︰为什麽不用肯定语气「应舍 弃」而使用不定语 气呢?因为世尊预见到马哈咖沙巴将在第一次 结集中将不会舍弃任何学处。《弥林达 问经》中解释世尊之所以 说这句话是为了考验僧团。 [6] 甘马︰巴利语kamma的音译。原意为业,行为;於此指僧团 会议。 汉传佛教依梵语karma音译为「羯磨」。 [7] 有人认为这只是马哈咖沙巴等上座们的意见。然而,这的确 是佛陀的本意,因 为佛陀不止一次地强调过这项原则。(D.16 / A.7.3.3 / Pr.565) [8]韦沙离城 (Ves l?)︰意为广严城。位於恒河中游北岸,为西元 前六世纪时瓦 基国(Vajj?,跋耆国)的都城。古音译作毗舍离、 吠舍厘等。 [9] 阿首咖王︰巴利语Asoka的音译,又作阿育王,阿输迦王,无 忧王,西元前272 -前232年在位。 [10] 据考证,金地位於今天缅甸南部的达通(Thaton)至泰国中部 的佛统(Nagara p a?hama)一带蒙族人(Mon)居住的地区。 [11] 狮子国︰又称狮子洲、兰卡岛、楞伽岛(La?ka),即今斯里兰 卡。 [12]瓦萨︰巴利语vassa的音译,即戒龄,僧龄。比库每度过一年 一度的雨季安居 ,其戒龄则增加一岁。因雨季安居的巴利语为 vassa,故比库度过了几个雨安居,则计 算多少个瓦萨。 三、上座部佛教之特点 1、以佛法僧为信仰中心 在上座部佛教地区,无论出家僧人还是在家信徒,给人最大的感 觉就是对佛法僧三 宝的信仰和崇敬,菩提树、佛塔、佛像、经书 在人们心目中是神圣的,身披棕褐色袈 裟的僧人社会地位是崇高 的。 佛陀乃是明行具足的世尊、阿拉汉、正自觉者、人天导师、一切 知者。正法乃是世 尊所善说,能导向涅盘,智者透过禅修能於现 世中亲自证知。僧伽是善行道者、正直 行道者、如理行道者、正 当行道者,是依照世尊所教导的正法、律随顺修行的声闻圣 弟子 ,即证悟四种圣道与四种圣果的声闻弟子,是值得供养、布施、 恭敬、尊重的 世间无上福田。 根据上座部佛法,我们现下的教法是由苟答马佛陀(Buddha Gotama,乔答摩佛), 也即释迦牟尼(Sakya- muni)所证悟并开 示宣说出来的。所以,现下凡是修学正法、 律的弟子,无不以苟 答马佛陀为本师。我们现下所处的教法时期是苟答马佛陀的教法 时期,现下的世界亦是苟答马佛陀的教化区。所谓「二佛不并化 」,在一个世界中的 某一段极漫长的时期内,唯有一位佛陀出现 於世间并教化众生。如果说在一个世间有 两尊或多尊佛陀出现, 或者说在某一尊佛的教化时期有其它的佛陀出现,那是绝不可 能 的事。所以,上座部佛教所提到的佛陀是专指苟答马佛陀。 举例而言,佛陀在世时,有许多听众在听闻佛陀说法之後生起信 心,表示愿意皈依 佛法僧时,常如是诵言︰ “Es ha Bhavanta Gotama sara?a gacch mi, Dhamma ca Bhikkhusa? gha ca. Up saka ma Bhava Gotamo dh retu, ajjatagge p ?upeta sa ra?a gata .” 「我今皈依尊师苟答马、法以及比库僧。愿尊师苟答马忆持我为 近事男,从今天起 乃至命终我行皈依。」 因此,上座部佛教所礼敬、所皈依的佛陀是指世尊苟答马。 当然,上座部佛教认为在苟答马佛陀之前还有许多位佛陀曾经出 现於世间,其中包 括经常提到的六位过去佛陀,他们依次是︰维 巴西佛(Vipass?)、西奇佛 (Sikhi)、 韦沙菩佛(Vessabhu)、咖古 三塔佛(Kakusandha)、果那嘎马那佛(Kon gamana)、咖 沙巴 佛 (Kassapa),他们与现下的苟答马佛并称为「过去七佛」。除 此之外,过去与 未来皆有无量无数的佛陀出世。不过,每一位佛 陀所觉悟的法皆是相同的,而且每一 位佛陀所宣说的教法也是相 同的,皆宣说四圣谛、缘起法、八圣道,皆教导戒定慧, 教导止 观禅修。在教法方面,因为诸佛所宣说之法皆是相同的,所以, 礼敬一位佛 陀之法即是礼敬一切诸佛之法。 根据上座部佛教,僧伽可以分为胜义僧 (paramattha-sa?gha)和 世俗僧 (sammuti- sa?gha)两种。胜义僧又称为圣者僧,乃是指 证悟道果的圣弟子,亦即「四双八辈」 的世尊声闻僧(Bhagavata s vakasa?gha);而世俗僧则是指已受具足戒、身披佛制 袈裟、 现出家沙门相的比库、比库尼僧。在上座部教区,对於严守戒律 、精通三藏、 德高望重的比库,能够得到广大僧俗弟子的尊重。 除了佛法僧三宝以外,上座部佛教弟子并不皈依、敬事诸天、神 鬼。作为一位上座 部比库,他甚至不用向一位天神合掌礼敬,哪 怕这位天神是一位已经证悟圣果的护法 天神。根据戒律,比库只 应礼敬佛陀[13]以及先受具足戒的上座比库。上座部比库可 以接 受诸天、婆罗门、在家人的恭敬、礼拜、供养,当然也包括国王 在内。在斯里 兰卡、缅甸、泰国等上座部佛教国家,国王或总统 、首相见了有德的长老比库,也会 行五体投地礼,因为比库是佛 法僧三宝的代表,是住持正法的代表。 2、以律经论为教法根本 在《增支部 一集》中,佛陀说︰ 「诸比库,凡比库将非法说为法者,诸比库,这些比库的行为, 将导致众人无益, 导致众人无乐,导致众人无利,给天与人带来 损害和痛苦。诸比库,这些比库将生起 许多非福,他们还能使此 正法隐没。 诸比库,凡比库将法说为非法者,诸比库,这些比库的行为,将 导致众人无益,导 致众人无乐,导致众人无利,给天与人带来损 害和痛苦。诸比库,这些比库将生起许 多非福,他们还能使此正 法隐没。 诸比库,凡比库将非律说为律…… 律说为非律…… 非如来所说、所言,说为如来所说、所言…… 如来所说、所言,说为非如来所说、所言…… 非如来所行,说为如来所行…… 如来所行,说为非如来所行…… 非如来所制,说为如来所制…… 将如来所制,说为非如来所制者,诸比库,这些比库的行为, 将导致众人无益, 导致众人无乐,导致众人无利,给天与人带来 损害和痛苦。诸比库,这些比库将生起 许多非福,他们还能使此 正法隐没。」 接着又说︰ 「诸比库,凡比库将非法说为非法者,诸比库,这些比库的行 为,将为众人带来 利益,为众人带来快乐,为众人带来福祉,为 天与人带来利益和快乐。诸比库,这些 比库能生起许多福德,他 们还能使此正法住立。」 对於法说为法、非律说为非律、律说为律等,亦是如此。 如果佛弟子打着所谓圆融、慈悲、方便、适应、发展等藉口,「 法说非法,非法说 法;律说非律,非律说律;佛说说为非佛说, 非佛说说为佛说」,篡改佛法,这是导 致圣教衰败、正法消亡的 原因。唯有依照佛陀所说、所教,「法说为法,非法说为非 法; 律说为律,非律说为非律;佛说说为佛说,非佛说说为非佛说」 ,如此才能给 人天带来真正的利益,给众生增加真正的福乐,使 佛陀的正法长住世间。 那麽,我们又应该如何来判别与验证佛法的真伪呢?在《大般涅 盘经》中,世尊对 诸比库宣说了四种印证方法︰ 若有比库说他亲自在世尊处听受、在某僧团处听受、在某些长老 处听受、或者在某 位长老处听受︰「这是法,这是律,这是导师 的言教。」你们既不应赞同,也不要反 对,而应该在善持其文句 後与经和律对照核实。如果与经和律不符,就可以得出这样 的结 论︰这确实不是世尊的言教,这位比库、那个僧团、那些长老或 那位长老误解 了。你们应拒绝它。如果符合经和律,则可以得出 这样的结论︰这确实是世尊的言教 ,这位比库、那个僧团、那些 长老或那位长老善持佛法。 南传上座部的巴利语三藏圣典分别是︰ 1、《律藏》(Vinaya-pitaka),乃世尊为诸弟子制定的戒律教诫 和生活规则。 依照缅甸的道统,《律藏》分为五大册。第一册叫《巴拉基咖》 、第二册叫《巴吉 帝亚》。这两个部分统称为「经分别」(Sutta -vibha?ga),主要是解释比库、比库尼 的戒本。这二册偏重在「 止持」,即为佛陀所禁止的行为,比如不能杀害动物,不能 非时 食,不能接受金钱等等。 第三册叫《大品》(Mah vagga),第四册叫《短剧》 (Cullavagga)。这两册一共有 二十二个篇章。篇章,古代翻译为 犍度,偏重在应当作的,比如有人来请求出家时, 应该如何让他 出家;僧团诵戒要怎样进行;袈裟应当怎样裁剪,怎样缝制,怎 样保 护;对於钵食,哪些是允许,哪些是不允许的食物;住所应 该怎样建造,哪些是允许 的,哪些是不行的。这些应当做的叫「 作持」,收录在篇章的《大品》与《短剧》里 面。 第五册叫《附随》(pariv ra),相当於附录,一共分为十九品, 以不同的模式解 释前面的戒律内容。 律藏是所有的比库与比库尼都应详细研读并认真遵行的。 2、《经藏》(Sutta-pitaka),为世尊以及圣弟子们的言行集。《 经藏》共有五部 ,即︰《长部》、《中部》、《相应部》、《增 支部》和《小部》。 .《长部》(Dighanik ya)。因为收录的经文篇幅比较长,所 以称为《长部》 。共收录《梵网经》等34部。 .《中部》(Majjhamanik ya)。因为收录的经文篇幅不长不 短,中等的,所以 称为《中部》。共收录《根本法门经》等152部 。 .《相应部》(Sa yuttanik ya);相应的意思是按内容分门别 类,比如把佛 陀所说的五蕴法编为一相应、六处法编为一相应、 界法编为一相应、四圣谛编为一相 应、缘起法编为一相应相应等 等,所以称为《相应部》。一共有56相应,收录《越渡 暴流经》 等7762部。 . 《增支部》(Anguttaranik ya)。增(uttara),是增加、更上 的意思;anga 的意思是支、部分、原素。增支的编辑方法有点像 法数,将佛陀所讲的跟数目有关的 经文汇编在一起。将一法编为 一集,将二法编为一集,将三法编为一集。比如说「二 法」有止 、观,名、色等等。「三法」有三种受︰苦受、乐受、不苦不乐 受;三界︰ 欲界、色界、无色界。由一法一直编到十一法,因此 《增支部》共有十一集,收录《 心遍取经》等9557部。 . 《小部》(Khuddakanik ya)。这里的「小」并非指篇幅 小,或者微不足道 ,而内容庞杂的意思。《小部》把前面四部以 外的所有经典都收编进去。比如说《法 句》,如果要编在前面四 部的话,不知道应该编在哪一部,於是就编在《小部》。《 小部 》是《经藏》五部中数量是最多的,凡是不属於前面四部的,全 部都归在《小部 》里面。 《小部》一共有十五部,它们是《小诵》、《法句》、《自说 》、《如是语》、 《经集》、《天宫事》、《饿鬼事》、《长老 偈》、《长老尼偈》、《本生》、《义 释》、《无碍解道》、《 譬喻》、《佛种姓》、《所行藏》。在缅甸,则再加上《弥 林达 问经》(Milindapa ha)、《导论》和《藏释》,成为十八部。 3、《论藏》(Abhidhamma-pitaka),乃对世尊教法要义的精确 及系统的分类与诠 释。 阿毗(abhi)的意为上等的、殊胜的、卓越的。达摩(dhamma)的 意思是法。法有很多 种意思,有时候指一切,例如说一切诸法; 有时候指有为法,例如说诸法由因生;有 时指法所缘、法界、法 处、善法、佛陀的教法等等。因此,法在不同的场合,表达的 意 思也不同。在这里,法的意思是指究竟真实的教法,特别是指佛 陀所教导的教法 。 南传上座部佛教的《论藏》一共有七部,称为上座部七论或者南 传七论,它们依次 是︰《法集论》、《分别论》、《界论》、《 人施设论》、《论事》、《双论》和《 发趣论》。 .《法集论》,或称《法聚论》(Dhamma- sa?ga??)。 dhmma是法,sa?ga??是聚 集、集合在一起。 . 《分别论》(Vidha?ga)。vidha?ga的意思是分别、分析。 在这部论里,把蕴 、处、界、根、谛等法义分为经分别 (Suttanta- bh janiya)、论分别(Abhidhamma- bh janiya)和 问分(Pa hapucch )三种模式来讨论。经分别是把经藏的内容列 出 来讨论,然後又以论的模式进行分析,再用问答来反覆抉择。 .《界论》(Dh tukath ) .《人施设论》(Puggalapannatti)。puggala是人;pa??atti 是概念。这部论 主要讨论不同种类的人。 .《论事》(Kath vatthu)。这一部《论事》是在第三次结集 的时候由摩嘎离 之子帝思(Moggaliputta Tissa)所造的,目的是 批驳当时流行於阿首咖王时期混入僧 团的那些外道的邪见。 .《双论》(Yamaka)。《双论》的目的是为了解除种种术语 名相含糊不清的地 方,再解释它正确的用法。因为这部论所提出 的问题都是以一对一对的模式来讨论, 比如说︰「是否一切善法 都具有善因?是否一切善因的都是属於善法?」以这种模式 来提 问,所以称为《双论》。 . 《发趣论》(Pa??h na)。此论在《论藏》里是最重要的一 部论。在道统上 称它为《大论》(Mah pakara?a)。此论跟前面 的六部论稍微有点不同。前面的六部论 侧重在分析诸法的名相, 这一部论则用二十四缘的方法贯串一切诸法。缘的意思就是 关系 ,把前面所讲的诸法都贯串在一起。如果把前面这几部论所讲的 诸法比喻为珠 宝,而这部《发趣论》就是用二十四缘这一条金线 把全部珠宝串在一起,所以它的价 值和意义就可贵在这里。上座 部佛教的正统传承把这部论视为佛陀具有一切知智的证 明。因为 这部论非常复杂,必须先通透前面的那几部论,才有可能通达这 部论。它 属於组织法,把前面几部论里所讲到的诸法整理、统合 起来。 除了律、经、论三藏之外,上座部佛教尚储存有内容非常丰富的 三藏义注与复注, 以及许多重要的藏外典籍,如《岛史》(Dipa- vamsa)、《大史》(Mah - vamsa)、《 小史》(C??a-vamsa)、《 清净道论》(Visuddhi-magga)、《入阿毗达磨论》 (Abhidh amm vat ra)、《摄阿毗达磨义论》 (Abhidhammattha-sa?gaha)等。 上座部佛教的所有教法都是依据三藏圣典及其注疏而来的。如果 对教法的理解出现 分歧时,就唯有「依法不依人」。凡是接受上 座部道统教育的佛教出家人,在沙马内 拉[14]阶段就必须背诵许 多佛教经论。时至今日,上座部佛教国家尚有为数不少的能 够背 诵出所有三藏圣典的大长老[15]。上座部佛教的特点之一就是特 重佛陀所说, 特重道统的巴利三藏圣典[16]。在广大上座部教区 ,虽然圣贤辈出,然而却没有一例 因倡议特殊教法而另立的宗派 。当然,上座部僧团也存在着一些宗派,但那也只是在 持戒松紧 等枝末方面的分歧,在经典与教理方面还是一致的。 在中国汉地、西藏、韩国、日本等北传大乘佛教地区,佛教徒们 几乎都根据所处的 具体情况,适当地把佛教作出一定的改变与调 整,以适应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域、 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政治 制度以及不同的信众根基。然而,上座部佛教僧团以及历代 的护 法诸王,无不是以维护佛法的纯洁为己任。自从上座部佛教传入 斯里兰卡以後 ,大寺派的比库们就以师徒代代相传的巴利三藏圣 典为依据,抵御各种外来的思想学 说。 佛灭七百年左右,印度次大陆新兴起一种梵语称为「外度量」 (Vaitulya) 的学说 。这种学说後来陆续传入斯里兰卡,从大寺分 离出去的无畏山寺僧人承认并接受了这 种学说,而大寺派僧人却 依据传承下来的三藏圣典,判定「外度量」学说为「非佛说 」, 进行严格的抵制。马哈些那王(Mah sena,西元334-362年)在 位时,支援无畏 山寺派,迫害大寺派,强行禁止信众供养大寺派 僧人,违者罚钱一百。面对国王的迫 害,大寺派僧人表示︰为了 保持佛法的纯洁,宁可饿死,也不接受「外度量」学说。 坚持道 统的大寺派僧人在此後的上千年时间,始终都同各种思想学说特 别是无畏山 寺的「外度量」派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从上面的例 子可知,上座部佛教在维护道统、 保持佛法的纯洁性方面,具有 「保守」的特点。 假如有位佛教学人或历史学家想撰写一本所谓《上座部佛教思想 发展史》之类的着 作的话,他可能会发现有关资料将异常缺乏, 以至於不得不回来研究巴利三藏及其批 注。因为在上座部佛教的 整个传播历史过程中,虽然经历了将近两千三百年的漫长岁 月, 但其教义、思想的发展及改变却微乎其微,自始至终皆以巴利三 藏及其批注为 教法之根本。[17] 注︰[13] 佛陀入灭之後,则以菩提树、舍利塔或佛像来代表佛陀 。 [14]沙马内拉︰巴利语s ma?era的音译。是指於世尊正法、律中 出家、受持十戒 之男子。汉传佛教依梵语÷r ma?eraka讹略为「 沙弥」。 [15] 从1953年至2003年为至的五十年间,缅甸已经出现九位能够 背诵巴利三藏圣 典的三藏持者 (Tipi?akadhara),现下有四位已 经去世。 [16] 上座部佛教似乎并不注重历代祖师大德的论着。 [17] 受到西方思惟模式的影响,上座部佛教的古老道统在近百年 来也开始面临着 挑战。如有些受西式教育者开始怀疑甚至否定代 表上座部佛教道统的阿毗达摩以及三 藏义注,有些人鼓吹恢复业 已断层的比库尼传承等等。 3、以戒定慧为禅修次第 佛陀认为,包括祭祀、祈祷、火供、念咒等的仪式,以及断食、 烧身、自残一类的 苦行,皆属於「戒禁取」,并不能断除烦恼, 也不能解脱生死。因此,佛陀在世时, 僧团并不注重仪式,也没 有诸如唱诵、念咒之类的修行方法。最接近於仪式的行为, 也许 应该是比库僧团所举行的甘马了。然而,凡是学过律者都知道甘 马并不是仪式 ,它只是僧团内部的一种民主表决会议。上座部佛 教的修行特色是传承佛法、守护戒 律、保持正念、修习禅定以及 培育观智。当然,在现今南传上座部教区内,也有诸如 祝圣水、 祝护符、 圣线之类的仪式,但那只是佛教在流传过程中受到古 婆罗门教 残余风俗、当地民间信仰及鬼神崇拜等原素影响的产物 ,并不属於严格意义的上座部佛 教。 根据上座部佛教,要成为一名比库首先应当尊重戒律。正因如此 ,在上座部佛教国 家,至今依然能够看到按照佛陀当年所制定的 行为规范过着剃除须发、三衣一钵、托 钵乞食、半月诵戒、雨季 安居、不持金钱等等如法如律生活的比库僧团,使我们仍然 能够 亲切地感受到最接近於两千六百年前佛陀在世时佛教僧团简单朴 素的修行生活 。这种特异的文化现象和历史现象,的确令我们感 慨万千。 於此举一个上座部佛教僧人守护戒律的例子︰在缅甸东固王朝末 期,缅甸僧团内部 因为穿着袈裟的问题引起一场激烈的争论。 1708年,敦那村(Tunna)有个名叫谷那阿 毗朗咖拉(Gu? bhila? kara)的长老规定沙马内拉在进入村落时可以偏倚右肩,被称 为「 偏倚派」 (Eka?sika)。部分比库指出僧人在进入村落时必须披覆 双肩,这派僧人 称为「披覆派」 (P rupana)。两派相持不下, 争论持续了二十四年,国王礼请四位 博学长老进行调解也得不到 解决。贡榜王朝建立之後,这场争论又闹到阿劳普耶王( Alaung Paya,西元1752-1760年在位)那里。国王支援偏倚派,命令僧人 必须偏倚右 肩披着袈裟。有饱学长老牟尼王音(Munindaghosa) 等两位上座不从王命,对佛发愿︰ 宁舍身命,护持佛陀戒法,尽 形寿不舍弃。结果遭国王驱逐出境。1783年,钵多普耶 王 (Bodawpaya,西元 1782-1819年)在位时,披覆派又引经据典, 驳斥偏倚派并获 得胜利。钵多普耶王下诏全国︰比库一律不得偏 倚右肩入聚落。这场前後相持了七十 五年之久的「着衣之争」终 於宣告结束。 根据比库学处的众学法(sekhiy dhamma)︰僧人在进入俗人住 区时必须披覆整齐 ,即通披袈裟,以示威仪庄严;而在礼敬佛陀 和上座比库时,则必须偏倚右肩,以表 恭敬尊重。从「着衣之争 」一例可以看出南传上座部僧人注重戒律的严谨作风。 正如佛陀在提及持戒时经常如此教导说︰ ‘Sampannas?l , bhikkhave, viharatha sampannap ? imokkh , p ?imokkh asa varasa vut viharatha, c ragocarasampann , a?umattesu vajjesu b hayadass v?, sam d ya sikkhati sikkh padesu.’ 「诸比库,应当具足戒与具足巴帝摩卡而住﹗应以巴帝摩卡律 仪防护而住,具足 正行与行处,对微细的罪过也见到危险。受持 学习於诸学处﹗」 在律藏的义注《普端严》 (Samantap s dik )中也说︰ “Vinayo n ma Buddhas sanassa yu,Vinaye ?hite S sana ?hita ho ti. ” 「律为佛教之寿命,律住立时教乃住。」 在现代物质衣冠文物高度发达的今天,南传上座部比库们仍然过 着托钵乞食、不非 时食、半月诵戒、雨季安居、行自恣法、作咖 提那衣等简单朴素的原始佛教乞食制生 活,这不正是他们视戒律 如生命的修学态度之结果吗? 然而,上座部佛教的修行特色并不仅仅在於严持戒律,持戒严谨 只是上座部佛教的 表相而已。上座部佛教至今仍传承着一套完整 系统的止观禅修次第,禅修者能够依据 止观禅修,亦即在戒清净 的基础上修习禅定,培育定力之後再修习观慧,乃至断除烦 恼, 解脱生死,现证涅盘。关於这一点,我们将在下一部分再行讨论 。 4、以现证圣果为禅修目标 学过佛法的人大概都知道佛教在印度的大致发展过程。我们可以 把佛陀的教法分为 三种︰一是正法,一是像法,一是末法。相信 有很多人认为现下是末法时期吧?在这 里我们先不谈现下是什麽 时期,先来探讨一下印度的佛教。 佛教在中印度一带地区大概存在了1500年,但就整个印度来说则 存在了1600年到17 00年,因为最後的一、二百年只是在东印度那 一个地方苟延残喘了。 我们依照印度佛教的大致发展情况,将佛教分为三个时期,即︰ . 第一期是正法时期。正法(Saddhamma)──纯正的佛法、真 正的佛法。这一个时 期从佛陀在世时直至佛灭五百年间,大概有 500年。佛灭後两百多年(西元前240年左 右),正法传入了斯里 兰卡、缅甸等地。 .第二期是像法时期。像法(Saddhamma pa?ir?paka)──相像 的、相似的佛法, 似是而非的佛法。这个时期从佛灭後五百年直 至一千年间,大概有500年。这个时期, 佛教界开始大量传出各种 似是而非的经典和教法。 .第三期是末法时期。末法,即末流的佛法、枝末的佛法。从佛 灭後一千年直至佛 教在印度本土消亡。这个时期大概也是500年。 [18] 这是依照三期教法来划分印度佛教的大致发展过程。[19] 虽然佛陀的教法可以依其流变而分为正法、像法与末法三个时期 ,但这主要还是指 在印度本土的历史发展情形。上座部佛教认为 现下并非末法时期,现下仍然属於正法 时期﹗根据上座部佛教, 正法将住世5000年。 在《长部注》中提及正法住世五千年时说︰ 「以证得无碍解而住立了一千年,以六通为一千年,以三明为一 千年,以干观者为 一千年,以别解脱而住立一千年。」 在《相应部注》、《增支部注》以及律疏《心义灯》中也有类似 的说法。 这里所说的住世正法与刚才所说的正法稍微有点不同。刚才所指 的是印度佛教的正 法时期,在那个时期,僧团是和合统一的,在 教法、经典上也几乎是一样的,相差不 会很多,正法是从这个角 度上来说的。 但是,南传佛教所说的正法是从教法、修行与证果的角度上来说 的︰ . 上座部佛教相信三藏圣典还在,佛陀的言教还在; . 现下的上座部佛教还有很系统、很完整的禅修方法,也就 是现下南传的止观 禅修、戒定慧的传承还在; . 在这个时期还可以证果,证得圣道圣果。 上座部佛教讲的正法是从这三个角度上来说的。 在这正法住世的五千年当中,第一个千年可以证悟四无碍解智, 也就是在断尽一切 烦恼的同时,也证得四无碍解智。当然这并不 是说在那个时期每个证果的人都能证得 四无碍解智,而是说有这 样的可能。 第二个千年是六通阿拉汉的时期。如果在那个时期证悟阿拉汉果 的话,有可能同时 拥有六神通。 第三个千年是可以证得三明阿拉汉的时期。现下是佛灭2500多年 ,也即是处於第三 个千年,如果禅修者很有系统地依照佛陀的教 法修行的话,还有机会证得阿拉汉果, 甚至还能够证悟「三明阿 拉汉」(tevijj arahata)[20]。是哪三明呢?宿住智证明 、死生智 证明和漏尽明,相当於一般所说的宿命通、天眼通和漏尽通。如 果认为现 下已经是不能再证悟道果的时期之观点,被认为是造成 「法障」 (Dhamma antar yi ka)的邪见。 第四个千年是纯观阿拉汉时期,也就是说那个时候如果精进修行 ,还是可以断除烦 恼,但是已经不可能证得神通了。 到了第五个千年,想要断尽烦恼都很困难,只能够证得比较低的 三个果位,即初果 、第二果、第三果。 在这个五千年当中,巴利三藏一直都存在。但是到了五千年之後 ,三藏就会慢慢地 消失,乃至正法最後隐没殆尽。那个时候的出 家人只是披着袈裟,没有持戒,没有修 行,更谈不上证果了。 在我们苟答马佛陀的教法可以住世五千年,是从这个角度上来说 。现下大家知道佛 陀的正法仍然住世,就应当生起信心,精进修 行,乃至断烦恼、证道果。只要巴利三 藏仍然存在於世间,只要 佛弟子们仍然能够真正地实践佛陀的教导,正法时期就会继 续存 在﹗ 所以,在《大般涅盘经》中世尊很明确地说过︰ “Ime ca, Subhadda, bhikkh? samm vihareyyu , asu o loko arahante hi ass ’ti.” 「苏跋达,於此,只要比库们正确地安住,则世间将不空缺阿 拉汉﹗」 依据业果法则,造作善业能造成善趣的结生,并招感乐之果报; 造作不善业能导致 投生於恶趣,并带来苦果。只要导致生死流转 的烦恼还没有被根除,就还会继续造业 ,并将随着所造作的善业 或不善业继续投生、继续轮回。 如果想要解脱痛苦、止息轮回就必须修行。修行的方法包括布施 、持戒、修习止观 等。然而,唯有修行观慧直至证悟圣道果,才 能断除烦恼、出离生死轮回。为什麽呢 ?因为布施、持戒等虽然 属於善业,但是却不能断除烦恼,只能造成投生到人界或欲 界天 趣。如果禅修者修习定而达到禅那,而且能够将禅那维持到临死 那一刻,他将 能够投生於梵天界。所有这一切,都是依照业果法 则而发生的。能够达到禅那并维持 到死亡时刻固然很好,但是禅 那只能够镇伏烦恼,仍然不能拔除烦恼之根。至於其它 的善业, 则是更加的不保险。大多数的情况是︰尽管布施、持戒等善业能 够导致投 生到善趣,然而,由於临死时的不如理作意,恶业也可 能会超越善业,而造成投生到恶 趣。 根据上座部佛教,佛陀出现於世间的目的乃是为了令众生解脱痛 苦、止息轮回、导 向寂止──涅盘。佛陀说︰ “Seyyath pi, bhikkhave, mah samuddo ekaraso lo? araso. Evameva kho, bhikkhave, aya dhammavinayo ekaraso vimuttiraso.” 「诸比库,犹如大海唯有一味,即咸味;正是如此,诸比库, 此法、律唯有一味 ,即解脱味[21]。」(《律藏 遮止说戒篇》、 《增支部 第8集 伍波萨他经》、《自 说 伍波萨他经》) 佛陀也曾经明确地教导大弟子伍巴离(Up li,优婆离)尊者说︰ 「伍巴离,对於某些法,如果你知道︰『这些法并非导向完全 厌离、离欲、灭尽 、寂止、胜智、正觉、涅盘。』伍巴离,你就 可以肯定地受持︰『这是非法,这是非 律,这不是导师的言教。 』 伍巴离,对於某些法,如果你知道︰『这些法导向完全厌离、 离欲、灭尽、寂 止、胜智、正觉、涅盘。』伍巴离,你就可以肯 定地受持︰『这是法,这是律,这是 导师的言教。』」(《增支 部 第七集 导师言教经》) 因此,我们可以清楚地明白,佛陀教法的特点是导向解脱,导向 寂止,导向正觉。 同样,作为佛陀的弟子,我们就必须依循佛陀 的教导,精进修行,以期达到断除烦恼 、解脱生死、止息轮回、 导向寂灭──涅盘。 对於禅修者来说,他最低限度必须在今生今世证悟初果(入流果 ),如此才可以说 是拿到了解脱生死轮回的保险。初果圣者不会 再退转回凡夫的境界,而只会不断前进 ;而且,无论他们投生至 何处,都不会再堕落到恶趣,而只会不断地投生至更高的生 命界 ,直到彻底止息生死、证趣无余依涅盘。 佛陀的教法是以人为本的。所谓「人身难得,佛法难闻」,就是 要求我们应当好好 地珍惜来之不易的人身,珍惜生命,精进地修 持万劫难闻的殊胜佛法,乃至断除烦恼 、现证涅盘。佛法绝非「 等死」的教导,解脱也不会在死亡的那一刻自动实现。如果 出家 、修行只是为了等死,那只会浪费生命、蹧蹋人身,辜负佛陀的 慈悲教导。 正因为上座部佛教遵照佛陀以及当时声闻圣弟子们所教导的正法 、律修学与禅修, 以期在今生今世现证寂静涅盘为主要奋斗目标 ,所以上座部佛教在道统上是以所谓的 「声闻乘佛教」或「解脱 道」[22]为主流的。 声闻,巴利语s vaka的直译,意为「弟子」,即亲自听闻佛陀音 声言教的弟子, 或者说是佛陀的亲传弟子。在严格意义上,只有 那些已经证悟道果的圣弟子,即四双 八辈圣者才有资格称为声闻 弟子。不过,在广义上的「声闻弟子」,也可以泛指一切 遵照世 尊所教导的正法、律修行乃至证果的弟子,这就包括实践佛陀教 法的一切圣凡 弟子。[23] 虽然上座部佛教以朝向解脱为主流,但在上座部典籍中也记载有 菩萨的修行方法, 称为「大菩提乘」 (Mah bodhiy na),而且 自古至今皆不乏其实践者。 要成为菩萨(bodhisatta)必须发「至上愿」 (abhin?h ra),并且 须得到佛陀的亲 自授记。要发「至上愿」必须具备八项条件,即 ︰ 1.获得人身; 2.生为男性; 3.具备只需透过听闻佛陀的简要开示即能够证悟阿拉汉果的能 力; 4.遇见活着的佛陀; 5.出家; 6.拥有八定及五神通的成就; 7.增上行; 8.想要成佛之极强善欲。 在得到佛陀授记之後,菩萨至少必须用四阿僧 (asa?kheyya,不 可数,无数)及 十万大劫的时间来圆满十种巴拉密[24]。这十种 巴拉密分别是︰布施巴拉密、持戒巴 拉密、出离巴拉密、智慧巴 拉密、精进巴拉密、忍耐巴拉密、真实巴拉密、决意巴拉 密、慈 巴拉密、舍巴拉密。当菩萨修习诸巴拉密达到圆满时,就能证悟 无上正自觉者 ,成为一切知佛陀。 注︰[18] 北传大乘佛教,包括汉传佛教和藏传佛教都普遍认为现 下是末法时期, 并且早在南北朝、隋唐时期就已开始流行了末法 思想。隋嘉祥吉藏的《法华义疏》卷 五中说: 「佛虽去世,法仪未 改,谓正法时。佛去世久,道化讹替,谓像法时。转复 微末,谓 末法时。」(大正34, p0518a) 又如唐代良贲的《仁王护国经疏》 卷下说︰ 「有教有行,有得果证,名为正法;有教有行,而无果 证,名为像法;唯有其教,无 行无证,名为末法。」(大正33, p0520) [19] 对於此三个时期的佛法,印顺法师把正法时期称为根本佛教 和原始佛教时期 ,把像法时期称为大乘佛教时期,把末法时期称 为密教时期。从历史学来说,正法时 期相当於原始佛教跟部派佛 教时期,像法时期相当於大乘佛教兴盛时期,而末法时期 相当於 大乘密教时期。这是根据历史学的看法。 [20] 缅甸近现代有些大长老被普遍认为已经证悟阿拉汉果。据说 他们也能显现很 多神通变化,有人看到他们在天上飞行,或从水 中出来等。不过,因为经典记载现下 已经不是六通的时代了,所 以即使他们拥有六通,也被认为是「三明阿拉汉」。 [21] 解脱味︰即解脱烦恼之味。一切於教法中得成就者必定只是 心无执取而从诸 漏解脱。 [22] 所谓的声闻乘、解脱道是北传佛教所安立的名词,南传上座 部佛教并无此说 。 [23] 有些人喜欢批评与贬低「声闻」,说他们是所谓的「小乘」 ,是佛陀「但为 钝根少智众生,假分别说。」甚至诋毁为「焦芽 败种」。 「小乘」的「小」,梵语h?na, 意为下贱的,低级的,卑鄙的, 恶劣的,庸俗的, 可耻的,被唾弃的;「小乘」即「卑劣乘」、 「下贱乘」之义。这种论调旨在谴责成 为佛陀的弟子是下贱的、 可耻的、愚痴的,是一种低劣、卑鄙的选择。 [24]巴拉密︰巴利语param?的音译。是以大悲心与行善的方便善 巧智为基础的圣洁 素质,例如布施、持戒等;而且这些素质必须 不受渴爱、我慢与邪见所污染。古代音 译作波罗蜜多。 5、以说法利生来化导有情 至今仍有许多人认为上座部佛教属於「小乘佛教」,教人「灰身 灭智」,证阿罗汉 做「自了汉」,对世事不闻不问,不发大心出 来救度众生云云。其实这是对上座部佛 教的莫大误解。 佛陀曾对诸比库说︰ 「诸比库,诸婆罗门、居士对你们有许多帮助,因为他们供养 你们衣服、饮食、 住所、病患所需的医药资具。你们对诸婆罗门 、居士也有许多帮助,因为你们为他们 宣说初善、中善、後善, 有义有文的正法,显示完全圆满、遍净的梵行。诸比库,如 此, 透过彼此间的互相资助,使导向超越诸流、正尽苦边的梵行得以 住立。」(《 小部 如是语》第107经) 作为佛教比库,第一要务当然是精进修行以期早日解脱生死(自 利)。此外,比库 尚担负着住持佛法的职责。住持佛法包括学习 三藏圣典以传续佛陀的正法,以及说法 利人。比库们透过从事高 尚圣洁的梵行生活来培育心智,同时也透过实践世尊的正法 、律 以及弘扬佛法来回报社群、自利利他。 在《长部?教诫新嘎喇经》中,佛陀提及出家沙门与在家人之间应 当承担的相互责 任与义务。在家人应当以五种模式来奉待作为上 方的沙门、婆罗门︰ 1.以身行慈; 2.以语行慈; 3.以意行慈; 4.不关闭门户; 5.供养必需品。 相应的,作为上方的沙门、婆罗门,应以六种模式来慈愍在家人 ︰ 1.劝阻他们作恶; 2.令他们住立於善; 3.以善意慈愍; 4.令听闻未曾听闻之法; 5.已经听闻者令清净; 6.指示生天之道。 佛陀提及的这些责任与义务是相互关系的,唯有彼此之间皆承担 责任和履行义务, 僧俗之间的关系才是正常的,佛陀的正法才能 因此而得以久住。 在家信众布施供养出家人衣服、饮食、住所、医药等日用必需品 ,在物质生活方面 资助出家人。而作为对广大信众的回报,佛陀 要求比库们应当在言行举止上能够作为 人天师范、道德楷模,在 心灵上、信仰生活上也应当对在家人起到帮助鼓励和皈依投 靠的 作用,比库们必须是在家信众的精神导师和心理医生。因此,一 位佛教比库除 了严持戒律、潜心止观禅修、保持佛法传承之外, 还应当以适当的模式适时地向在家 人宣扬佛法、开导群迷。 那麽,谁才有资格说法与教禅呢?是否只需看过几本经论、了解 一些名相、懂得谈 玄说妙就可以高升法座、广开法筵了呢?是否 曾经打过几天坐、有些禅修觉受就可以 着书立说、传法授徒了呢 ? 世尊在《中部?减损经》中对大准达尊者说︰「准达,他自己确实已陷入沼泽,而将 能救出其它陷入沼泽者, 无有此事﹗准达,他自己确实没有陷入沼泽,而将能救出其 它陷 入沼泽者,乃有此事﹗ 准达,他自己确实未调御、未调伏、未般涅盘,而将能调御、调 伏他人,令般涅盘 者,无有此事﹗[25]准达,他自己确实已调御 、已调伏、已般涅盘,而将能调御、调 伏他人,令般涅盘者,乃 有此事﹗」 已经证悟圣道圣果的禅修者,堪称为照亮这个世间的「世间灯」 ,堪作世间最上福 田,众生对他们哪怕只是一合掌、一赞叹,皆 已种下殊胜之善业因,更何况是礼敬、 奉事、供养、布施﹗所谓 「一切布施中,法布施最胜」。真正的救度众生应该是使众 生越 渡生死苦海,而不是只种些世间的小善小福而已。「正人先正己 」,人们应自 己先修好善法,知解法、彻见法、悟入於法,然後 才能教导他人。一位已经证悟道果 的圣者有能力更好地指导他人 正确地禅修。佛陀曾把生死譬喻为瀑流,把世间譬喻为 苦海。如 果自己尚沈溺生死瀑流,如何救拔有情出离苦海?如果自己尚是 凡夫俗子 ,如何教导众生具足圣智?如果自己尚未彻悟圣法,又 如何能指引众人体证涅盘? 当然,如果说唯有证悟阿拉汉果、证悟涅盘的圣者才有资格讲经 说法的话,那麽, 在当今圣贤寥若晨星、阿拉汉更是如凤毛麟角 的时代,比库僧团几乎就无法弘扬佛法 ,谈不上化世导俗了。为 此,《清净道论》在谈及亲近善友时提到︰正自觉者是最好 的善 友,其次为八十位大弟子,然後依次是漏尽阿拉汉、不来、一来 、入流、得禅 凡夫、三藏持者、二藏持者、一藏持者;若一藏持 者也没有,则可亲近精通一诵及其 义注的知耻者,因为这样的知 耻者能够维护道统而不会自我作古。 上座部佛教的在家信众有每月四斋日[26]前往塔寺布施、持戒、 闻法与禅修的优良 道统。同时,寺院也会在这几天选派比库为信 众授戒、讲经开示。 在此以缅甸毛淡棉的帕奥禅林(Pa-Auk Tawya Forest Monastery)为例︰在帕奥禅 林,只有三种比库被选派为大众作开 示︰ 1. 德高望重的督导长老(n yaka sayadaw); 2. 学完止观禅修学程、堪任教禅的业处导师(kamma??h n cariya,禅师); 3. 通达经论、取得「法师」 (dhamm cariya,达摩阿 梨)资 格的比库。 虽然帕奥禅林人才济济,但真正能被选派者的比例还不到全寺比 库人数(全寺人数 约800人,比库500位左右,尚不包括沙马内拉 )的4%。 由此可见,虽然说弘法利生是比库僧团的本分,但是,基於对法 的恭敬与对道统的 尊重,上座部佛教在对弘法者资格的认定方面 还是比较严格和谨慎的。 上座部佛教流传的地区几乎都是全民信教的地区,这固然与当地 的风俗习惯及历代 诸王的护持有关,但佛教僧团所起到的表率作 用也不容忽视。在道统上,上座部佛教 寺院既是儿童接受道统教 育的学校,又是当地村民小区活动的中心,基本上村中所有 的会 议、公共活动,都是在寺院中举行。作为上座部比库,他们既是 知识的代表及 道德的楷模,又是累积功德的对象及道德理想的倡 导者,他们充当着广大在家信徒精 神导师和心理医生的角色。佛 教的影响在上座部教区无所不在,几乎渗透到每一个人 的生活模 式、行为模式、价值理念、人生趣向等方面。 在泰国,一位佛教徒一生的追求就是成为一名僧人、修建寺塔、 供养僧团、服役寺 僧、日常守持五戒、斋日供佛并守持八戒等。 受到佛教「不杀生」的影响,在缅甸, 屠宰、狩猎、网捕、畜牧 被视为令人厌恶的头班。据说市场上鲜鱼活虾没有人买,以 至有 些外国人还认为缅甸人喜欢吃臭鱼死虾。在下缅甸克因邦帕安地 区(Hpa-An Tow nship, Karin State)有位萨曼雅道西亚多(S ma adaung Sayadaw Bhaddanta Vi naya),在其慈悲的感化之下 ,周遭方圆3英里(约5公里)范围之内的人都不吃肉、 不饮酒。 在缅甸,佛教寺院基本上可以分为经教寺院和禅修中心两大类 [27]。经教寺院(Par iyatti Kyaung)以学习三藏、研究教理为主 ;而禅修中心(S sana Yeikthar)则以修 习禅观、实践佛法为主。 除此之外,还有一类缅语称为Pondawkyi Pinnyathin的寺院 。 这类寺院义务办学,免费教导广大村民的孩子读书识字,为他们 提供上学受教的 机会,同时还解决无家可归的孤儿们的食宿问题 。这一类的寺院在现代型的世俗学校 尚未兴办之前,充当着普及 全民基础教育的角色。时至今日,它们仍然遍布全缅各地 乡间村 落,承担着普及教育的义务。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亚洲各国纷纷掀起一股「主义」热潮, 在一些落後的农村 地区及山地少数民族爆发了反政府斗争及武装 暴动。为了遏制这股热潮,增加农村民 众的福利,泰国政府於 1964年开始先後推行了「传法使计画」和「弘法计画」,想用 佛 教思想来统一各民族,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被选派前往各 地弘法比库的任 务是向村民讲解佛法,劝人皈依佛教、受持五戒 、乐善好施、热爱国家及效忠国王, 帮助解决心理和精神的烦恼 与压力。此外,比库们还教导公共卫生、健康常识、现代 农业技 术,帮教罪犯、济助穷困等。据泰国宗教事务局统计的数字,仅 1971年,传 法僧人为2105人,民众受教数为1,055,884人,公共场 所受教人数为2,336,699人,宣誓 的佛教徒有533,771,修禅者为 172,582人。上个世纪中叶,泰国周边的缅甸、寮国、 高棉等国家 一直动荡不安,而泰国在经济等领域的稳步发展,与佛教所起到 的作用 不无关系。 当代上座部佛教比库到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地弘法教化是司 空见惯之事,许多 寺院还定期不定期举行各种弘法、禅修、星期 日学校、社会公益、节庆等活动,有些 德高望重的长老比库还经 常受邀前往欧美澳等西方国家弘法教禅。从种种的现实事例 来看,南传上座部佛教并非自私自利、罔顾众 生苦难的「小乘佛教」。 除了上述五点以外,上座部佛教还有许多特色,比如重视道统、 敬重长老、僧俗分 明、盛行头陀、龙象辈出、礼敬佛塔等。限於 篇幅,於此不作详述。 注︰[25] 未调御(adanto)︰在此是指未能自制者。 未调伏(avin?to)︰未通学律藏者。 未般涅盘(aparinibbuto)︰未寂止诸烦恼者。他自己尚且如此, 而想要调御他人、 制止他人,令他人调伏与学习三学,令他人证 悟般涅盘或寂止诸烦恼者,这是不可能 的事﹗ [26] 斋日(uposatha)︰又作伍波萨他日、布萨日。约相当於中国 夏历每个月的初 八、十五、二十三与三十日(小月为二十九)。 [27] 因为上座部佛教并没有诸如极乐世界、中阴身、超度之类的 理念,所以在缅 甸也就不存在以从事经忏法会等为业的上座部寺 院。 -- 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aasambuddhassa ! ( 礼敬 彼 有幸者 阿罗汉 已正确完全觉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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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3.4.28
1F:→ TBOC:毗尼母经卷4:佛告比丘︰吾佛法中不与美言为是。但使义理不失 07/10 13:42
2F:→ TBOC:是吾意也 07/10 13:42
3F:→ TBOC:这段有两个重点 1.梵文是美言 2.义理不失用何种语言都可 07/10 13:42
4F:→ TBOC:四分律 卷52 愿世尊听我等以世间好言论 ( 梵文 ) 修理佛经 07/10 13:43
5F:→ TBOC:佛言︰汝等痴人,此乃是毁损,以外道言论欲杂糅佛经 07/10 13:43
6F:→ TBOC:我听随国俗言音所解诵习佛经 07/10 13:43
7F:→ TBOC:1.比丘打算用梵文来「修理」 并不是演讲 07/10 13:44
8F:→ TBOC:2.佛听各国俗音诵习佛经 07/10 13:44
9F:→ TBOC:五分律 07/10 13:45
10F:→ TBOC:佛言︰听随国音诵读,但不得「违失佛意」 07/10 13:46
11F:→ TBOC:巴利 小品 ( Cullarvagga ) 说佛不许用梵文表达佛语 07/10 13:47
12F:→ TBOC:是独家记载 以上几种律都说 各种语言皆可 只要不违失佛意 07/10 13:47
13F:→ TBOC:当然巴利中提到的梵语 大多是负面评价 07/10 13:48
14F:→ TBOC:但细观此品会发现: 07/10 13:48
15F:推 TBOC:两位比丘认为用外来语、家乡语会破坏佛所说的话 07/10 13:52
16F:→ TBOC:可推测这段的内在逻辑:佛说法语言是梵文 07/10 13:52
17F:推 TBOC:该段巴利小品 http://ppt.cc/ZXit 07/10 13:55
18F:→ TBOC:巴利文是佛即弟子用语 这言论失之轻率 07/10 14:06
19F:→ TBOC:佛10大弟子 大迦叶、目犍连、舍利弗来自来自摩伽陀国 07/10 14:08
20F:→ TBOC:佛及其他弟子都不是 且大迦叶跟大目犍莲出身婆罗门 07/10 14:09
21F:→ TBOC:舍利弗却是最擅长 长韵梵文的喔 07/10 14:11
23F:→ TBOC:答曰。善哉我为汝诵。同诵之时长引声韵。其舍利子声更倍长 07/10 14:12
24F:→ TBOC:白言。大师自余尊者诵习皆谬。唯独亲教音句无差。 07/10 14:13
25F:→ TBOC:报言。汝愚痴人自为谬误。谤余智者不善诵经。 07/10 14:13
26F:嘘 EVA010200:佛陀在世时,就有小乘、大乘的存在,反而没有上座部 07/10 14:13
27F:→ TBOC:彼诸大德咸非谬误。既被挫折默尔无言。 07/10 14:13
28F:→ EVA010200:请自行查阅阿含经 07/10 14:14
29F:→ TBOC:故佛陀说不应用长声梵文(阐陀声)诵经典 07/10 14:16
30F:→ TBOC:言阐陀者。谓是婆罗门读诵之法。长引其声。 07/10 14:17
31F:→ TBOC:以手指点空而为节段。博士先唱诸人随後 07/10 14:17
32F:→ EVA010200:阿含经并没有记载,有上座部佛教的存在 07/10 19:08
33F:→ EVA010200:请多读阿含经,有益了解真相 07/10 19:09
34F:→ EVA010200:要记得这个事实 07/10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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