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加「
黄色前景(背景的颜色不论)」将本文对板规的建议(一共四项)主旨予以标明。
作者: CassSunstein (Pm) 看板: Buddha
标题: Re: [闲聊] 板务处理闲聊4
时间: Tue Jan 29 22:27:56 2019
※ 引述《yaqqq (^^)》之铭言:
: 这是系列文最後一篇了吧!?
: 其实在讨论中有板友提出「宽松的板规」应该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
: 1.想了很久,我个人没有想到提升互相信任的方法,
裁判者按照正常法治程序(我本文用黄色前景句子告诉你法治做法答案)保障被告权益,
就是提昇让民众们信任方法。
因为从你上任以来,你(其他网友当初在公告文跟你对话时已经说过你的这个作风)玩法
,亦即(另有网友当初在公告文跟你对话时分析的)不依法治程序(本文下方会说明得更
详细)而整某人、却自己还清楚知道如果那些玩法招数是别人敬依你的心态来玩你的时候
怎麽办。所以你不裸退。所以反弥陀菩萨不免於被玩好几次、反Cass菩萨们则不会被玩。
反观前任thismy版主事情忙是裸退、他没必要硬是说徵求轮值来让自己仍卡着版主身份。
: 在此若板友有好方法可以提供一下。
: 2.往反方向想,提升信任不如提升板友自身的承受力道。
: 因此我打算更改一下板风:
: 不将再只限用「学术基础」,而多引进「谈天说地聊八卦的轻松板风」。
↑↑
好。这可是你说的。
: 相对的,将会在板标和进板画面提醒板友:请以自身的学术能力判断。
: 因为你是在现实社会的网路社群中聊天,会遇到什麽事情和什麽人都不确定,
: 在本板不会都遇到对佛法有研究的人,可能会遇到反对的、凑热闹来乱的,
: 或是给你错误观念,更甚者是来破坏的人等等。
: 如此在对人方面就可以放宽,让一些【偏激的人】也可以有空间,让他们讨论。
: 不过如此就只能对不住想认真讨论的人,因为你可能会受到影射或是造谣攻击,
: 若承受不住可以去「佛教板」讨论,来「佛法板」请带着入红尘的觉悟。
: 在此提出来几个大方向板规更改:
: 1.删除学术规范区,而於板标和进板画面请板友小心并谨慎判断。
所以为了「轻松」的版风,你删除你高举的劈哩啪啦怪异学术内涵之余,跟把你自己原本
显示给网友们的「发文额度」趁此缩减,逻辑上是怎麽将改革理念与改革做法连结上的?
1.原先你允许每日发表5篇,结果「松」成你决定倒扣2篇,每天只能3篇。
你有没有注意到自己打脸你自己?希望你调整试用板规以免自行打脸。
你说:不满额度者出来选版主再说--问题是只是想请你不要打脸你自己的原有允许额度。
又不是跟你抬杠说5篇太少,要本板每天允许10篇15篇,那样才是去选版主再说开放每日
10篇。所以你对缩成3篇而打脸自己原先允许发文额度的解释说法,并不符合论辩应有的
逻辑。
小结:请你不要打脸你自己的宽松宣称。不盼放松成6篇,
至少维持每天5篇的原有标准
不为过吧?这是不是基本的道理?大家公鉴。
: 2.人身攻击部分,一律请受攻击者提出检举,不检举的就当你们是在聊天。
: 因此会删除红区四和五。
你说对於人身攻击方面说比照八卦版,你写固然这麽写,但关键在於你的审查标准请配合
法院实务(八卦版的认定是否人身攻击就比较接近法院标准)了。先前你的认定:
「食言」->引战或人身攻击用语。「自以为得计」->引战或人身攻击用语。
「欠缺方法论思维」->引战或人身攻击用语。
版上固定几位反Cass菩萨固然照例认同奇葩标准,说这些叫引战用语,但其他持平网友,
例如(他可不是你曾酸说「只有某两位」一直在扰乱佛版且互相声援的网友--连民信板主
都看不过去你的治版标准了,请问:依你逻辑,民信版主什麽时候扰乱佛版了?)有网友
就疑问了:
1F:→ a13471: 不觉得是无故对人耶,...
他就奇怪上述某次你判决Cass违规的认定上,Cass哪算无故对人、引战。
而且我很公平:你去你想酸说不(法学大概也包含在内)学术的八卦版,po说Cass「食言
啦、自以为得计啦、欠缺方法论思维啦」,我跟你辩论会辩论、但我可不会无聊去检举、
然後这些用语可不会被正常人判断为该被水桶的人身攻击用语..。我很公平、你去八卦版
那麽写我,没关系。只是如果证实这麽写根本不算人身攻击,你要不要为你之前的奇葩认
定的标准,承认说你标准本来就过严、然後这种过严标准可以用来特地整Cass?--反而:
其他人就算攻击别人母亲,原来竟然只要「是引用星爷梗」就能只判警告而已--你这
种遇Cass则严、遇其他人则宽的不公正作风,在告知大家「用星爷梗」诋毁别人母亲
不需水桶!钦敬!
不然条文固然可以写得很宽「只要不是极端恶劣」的用语--然後「标准」是写了其他网友
「欠缺方法论思维」也算极端恶劣,所以照桶不误?
2.小结:
请你比照板规中自己说的「中华民国法律、法院」云云标准不要用滥权自订标准
,例如
「欠缺方法论思维」叫引战,简直令人惊愕。下回你举不出哪个
法院判决判说你认
为违规的用语违规,恳请你最好别高唱你有依照
法理做公正审判。
ps.你顶多推托说各上级支持你呢--问题是,你们不只真实身份不是法律人<--你要打脸我
,只须说你是法律系毕业,我就住嘴。问题是你是吗?大家一看你回答那些质疑你的网友
的观念就知答案,-->甚且,搞不好某些管理者们一样都是连基本的法律学分都没修,然後
「官大学问大」「判水桶、驳回申诉、驳回再申诉」,我没有官位(所以也被酸没有学问
、假学术)又能怎麽办?
: (在这里也跟想维持良好讨论的其他板友说声抱歉,别人的事就不要介入了。)
维持良好讨论的标准--大家可以公鉴:例如不可以写出暗酸别人是婊子的用语,不是吗?
如果世上有会写出暗酸我是婊子的人(自己以鱼饵想引战、然後自删此句鱼饵),他有没
有如他声称的在良好讨论?
: 在此先提出来告知一声,之後有时间会开始修改板规。
然後,你说试行版规条款有不可以开地图炮。可是有点不懂。例如:有人写过:
=========板主发文中,请小心注意!=========
因为你回板主的文,不管犯了什麽错误,
板主都会被说成钓鱼引战,惊吓指数十分!
( ′﹀‵)/︴ <>< <>< <><
!!!(;゚o゚)o/ ̄ ̄ ̄ ̄ ̄ ̄ ̄~
>゚))))彡
=========================================
你先前被民信版主、某基督版板友、以及版上几位你一开始也声称他们是好人、结果他们
没被你说服、而仍然质疑你以後,你反手又称他们造谣啦云云的网友们,他们可不是你去
年原先说的「某两位」捣蛋板友而已。结果上述签名档是否有把说你钓鱼引战者一律以地
图炮无差别狂酸狂攻击?众网友们自己平心静气看看上述签名档内容以後想。
3.所以,是否「
开地图炮」云云
请勿轻易当成又扣某些人帽子的水桶条款。
审查标准请依
上方所示某位「没有开地图炮喔」的某人签名档内容来判定某些被检举的内容其实「没有
违规开地图炮」,以免有可能某位「反弥陀菩萨」又被不依法院实务标准来乱整,OK~~
4.
此外,板规有个其他网友建议过很实际可操作以免版主善用了此事实:基於小组长很忙不
一定每天上站、常常很慢收申诉案(我所知某s板友的某次申诉,小组长在他po了申诉文
快一个月才有空收案),只会说「你不满去上诉啊上诉啊」结果是搞不好都出桶了小组长
都还没收案,岂不是搞笑?为了避免此种搞笑状况的出现,因此对於辩论文章之间(至於
广告行销文、空白文..等等违规的简易裁判,另当别论)有谁认为发生涉嫌构成什麽「人
身攻击」云尔情事的话,管理上因应的审判程序规定,就是:
(1).
原告应采显明原则(请大家公鉴:哪个法院判决,原告是躲在暗处当藏镜人的,版主
找出来给大家尝鲜哪个判决书是这样,OK?)「自认为」控诉被告违规是控诉得天公地道
的「公义人士们」倒是想提哪些让人听不下去的推诿藉口,来正当化当个藏镜人?
(2).
版主判决禁言被告前,审理过程中基於公开审理原则,要让被告有在版上公开答辩的
机会--这都是比照正常诉讼程序,辩论终结後地方法院法官自然有权宣判,但总该让被告
「在地方法院初审程序时」就能答辩(不是叫对方「去高等法院上诉时再给机会答辩」)
。所以--
你不应闷不吭声直接桶(不管你桶得有理或没理,对方第一时间只能认了--可能是这样所
以你才不裸退、绝对必需卡着版主位,不然只要其他人用你玩我的招数还施彼身招呼你、
你就知道被滥权整是什麽滋味)好歹你此後审理上,应先公告、公布检举违规的控诉状内
容(或乾脆控方公开发文检举,版主推文覆议说「受理此控诉」)--控诉状应包含公布:
a.控方id、b.被告id、c.控方检举涉嫌违规的内容、d.控诉该内容何以违规的「控方理由
」--然後(版主宣判前)先给被告在版上回文答辩的机会!这是程序正义的落实。然後
版主听审「斟酌两造之全辩论意旨」後,择日予以宣判、如果判决此案构成违规,则执行
处罚。法治的程序不是该这样吗?
ps.至於如果发生控诉显然无理由的情事,则基於诉讼经济,版主可推文指出「不受理」。
被告答辩的有无道理,大家自然会看、然後待答辩终结,此时你就算基於裁量权而桶,至
少对方该有的程序上的辩护权利没有被你牺牲。大家听听我这种论点有无道理。
哪个地方法院法官是「闷不吭声判被告或7天啦、或30天啦、或37天拘役啦--不给被告答辩
空间、被告不爽的话去高等法院上诉再说」?
如果你说在佛法版保障被告的答辩权的治理,让你觉得麻烦--如果你嫌麻烦你就裸退(你
先前回覆这麽建议的某网友说这样实行起来困难--困什麽难?)!「麻烦」是用来牺牲被
告在地方法院原审程序中的基本权益的藉口吗?这种观念对得起高中公民课本法律篇吗!
基於上述大家可以公鉴的法理,即便某些北传主流派中庞大的反Cass菩萨们照例挺你,但
你已经被一些明理的人(难道你要说他们跟我一夥?例如,民信版主什麽时候竟成为我的
一夥?你有没有内观你回答他们的藉口到底变成什麽样子了?)质疑,你还(依某网友观
察的,这可不是我首先说的)逃避指控、片面解读、曲解....,以为这些不苟同你的人是
来看热闹瞎起哄云云的(看看你自己在群组版隔地发文时怎麽攻击这些质疑你的网友的)
?
小结:这次修订板规,
请「终於应当加入」保障被告程序权利的上述4之(1)、(2)两要件。
上述1.2.3.4.四点你不要撑着找藉口不实行,才是法治与否的重点,其他你的东说西说,
只是无关宏旨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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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01.136.73.14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uddha/M.1548772079.A.F49.html
2F:推 s8402019: 夜深了,早睡早起身体好,南无阿弥陀佛 01/29 23:42
3F:→ CassSunstein: 楼上不要再次复制罐头到我信箱骚扰我 才是善哉啊@@ 01/29 23:46
比早睡早起更重要的是让我联想到:
世人需知:依被高举过的地藏经文所示,如果凡有相关人抵触轻蔑佛陀的「依法不依人」
教诲、无视佛陀的「不要仅因是大师所言就轻信」的教诲,而愚痴地依人(大师)不依法
、进而离经很多字沦为魔说传播经上「根本没有这麽云」的「经上有这麽云」谬论--
无心之过也就罢了,如果见到澄清的观点还矢口狡辩继续坚称佛有这麽宣说,他们对自己
离经自弹、以魔说毁坏正法的行为还无惭无愧的话,那麽很令人遗憾他们造的就是他们自
己(包含附和的同党)所贴地藏经中所言的讥毁佛陀教诲所致的阿鼻罪业。
阿弥陀佛的誓愿也没有说要救这类口诵洪名但愚痴坚持违背佛陀教诲、坚持毁坏正法、打
击正法、侮辱整个正法的人士们免除阿鼻报。除非这些人士信的是日本净土真宗的恶人正
机说,那另当别论。但看来这些人士不认为自己信日本净土真宗。所以真为这类人士们捏
把冷汗。
4F:推 s8402019: 早安阿弥陀佛,冤枉啊,我从没私信给您过 = =a 01/30 07:05
5F:→ CassSunstein: Jan 11上午收到s8..9寄的贴全罐头经文 无其他内容的 01/30 07:49
6F:→ CassSunstein: 骚扰信 该信在信箱中~贴罐头指别人下地狱的人其实该 01/30 07:51
7F:→ CassSunstein: 想想自己(指别人之前)离经多字颠倒事实的业在阿鼻否 01/30 07:55
8F:→ CassSunstein: 怎有人做出那麽无聊的行为贴罐头经文寄到别人信箱.. 01/30 07:56
9F:→ CassSunstein: 还上色罐头经文的下地狱段落~做这种无聊事的人先替 01/30 08:03
10F:→ CassSunstein: 自身依人不依法离经多字传播的讥毁正法阿鼻业操心吧 01/30 08:04
11F:→ CassSunstein: 如果板规允许的话 我是可以从信箱贴那封骚扰信为证~ 01/30 08:06
※ 编辑: CassSunstein (101.137.120.62), 01/30/2019 15:50:43
12F:推 s8402019: 你是说那个喔,拍谢末学记忆力不好,放心不会再有了, 01/30 16:17
13F:→ s8402019: 阿弥陀佛 01/30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