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qqq (^^)
看板Buddha
标题[公告] bibolu请再进来 CassSunstein请进~
时间Sun Nov 11 22:12:07 2018
被检举人:bibolu
所犯板规:红区四
文章代码:
#1RvtNp_N (Buddha)
违规证据:
嘘 bibolu: 北七 ? 11/11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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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信内容不太适合公开,恕删~)
判决:成立,水桶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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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举人:CassSunstein
所犯板规:红区四
文章代码:
#1RvtNp_N (Buddha)
违规证据:
你却不敢,你话术上顶多放个「有兴趣的人来参选副版主」而仍保留你「正版主」然後以
「不当的统治作风」来箝制言论的空间
----
这似乎跟选板主的事实相去甚远吧!板主要不要处理一下呀?
判决:不成立,但删文并希望能去看一下公告。
==============
被检举人:CassSunstein
所犯板规:红区四
文章代码:
#1Rw11i5G (Buddha)
违规证据:
其实这不是我空言喔,比如说小组长不是自以为得计,说要以小组长固有职权来暂开一个
「各宗教人士畅所欲言版」来解套吗?结果开了啥?结果快一个月下来只有开「天窗」咧
!开的版在哪?我都懒得说小组长这种食言例子了。
----
小组长连组标都改了,板主可以去看看喔!
判决:成立,删文并水桶7天。
(ps:板规有假释条款可以运用。)
~~错解小组长原意,恢复原判决~~
===============
这里跟板友沟通一件事情:
有看到违规的人,可以像这位板友寄信检举,我不一定会看到所有推文。
板风的维持大部份是靠板众努力的,如果我没看到,被攻击方又没检举,
那就不要事後抱怨喔!
感谢这位热心的板友,十分感谢!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1.223.104.95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uddha/M.1541945530.A.F82.html
※ 编辑: yaqqq (61.223.104.95), 11/11/2018 22:16:28
1F:推 rabbit1974: 为何把自己发的那篇删掉呢?後续会引发什麽效应我不 11/12 12:12
2F:→ rabbit1974: 是早告诉你了吗? 11/12 12:12
3F:→ yogi: 就板主自己发文引战钓鱼啊 然後还真的有鱼傻傻上钩 一个当 11/12 14:38
4F:→ yogi: 机 一个多逃 www 11/12 14:38
5F:推 rabbit1974: yaqqq,yogi说的是真的吗?老实说,你有没有用手段与 11/12 15:07
6F:→ rabbit1974: 权利来铲除异己? 11/12 15:07
我比你还讶异有这种手段,yogi大大帮我上了一课。
yogi大先前曾说我毁灭证据,马上被打脸。
现在又说这种恐怖的想法出来,他都是带着这种心态来讨论的话,有点怕~~
7F:→ rabbit1974: 还有bibo出现的时间点也很可疑。 11/12 16:13
你的双重标准一样严重,如果找的出关联,我马上辞板主。
8F:→ yogi: 板主自删那篇,不知道有没有人有留备份吼。那篇里面的措辞如 11/12 16:18
9F:→ yogi: 果是CS写的只怕早就被水桶了。结果那篇钓出C大鱼,板主也就 11/12 16:18
10F:→ yogi: 对大鱼开铡,鱼饵自删,板主的身分这样做真的很失格调啦。要 11/12 16:18
11F:→ yogi: 战就光明正大一点堂堂正正交锋,不要搞这种手段。 11/12 16:18
12F:→ yogi: 另外,关於板主的治板风格与处理事务的批判本来就属於版务讨 11/12 16:21
13F:→ yogi: 论。这样也有犯版规吗?这标准会不会太扯?这样跟韩导喊禁 11/12 16:21
14F:→ yogi: 止政治诉求游行有什麽两样? 11/12 16:21
15F:推 FarkU: 人家亲近善士维护正法你敢嘴? 11/12 16:58
16F:→ VElysian: 好像可以找小组长把文章备份出来? 11/12 17:08
17F:推 stockeye: 文章即使删除,在一定期间内都可调阅,板主以上的有权 11/12 18:09
18F:→ stockeye: 限可以看到删除文章,以及每一次修改纪录,就算你改上 11/12 18:09
19F:→ stockeye: 百次,然後删除,每一次修改都还能调阅,纪录会保持很 11/12 18:09
20F:→ stockeye: 长一段时间。 11/12 18:09
21F:推 stockeye: 如果真的有异议,个人建议应该跟小组长反应,也不需要暗 11/12 18:13
22F:→ stockeye: 讽的去指责谁如何,yaqqq立场与其他人不同,交由小组长 11/12 18:13
23F:→ stockeye: 判断比较公正客观,对两边来说都比较公平。 11/12 18:13
24F:推 hawls: 末学来佛法板时日不长,许多事情并不了解,不过关於CassSun 11/12 18:14
25F:→ hawls: stein大德所为之事,是否适用於板规四,是有所些疑惑。像是 11/12 18:14
26F:→ hawls: 「事情做一半後续根本没有做完」这样确实是食言,那麽,姑 11/12 18:14
27F:→ hawls: 且以CassSunstein大德所言:依小组长「固有职权」「暂开」 11/12 18:14
28F:→ hawls: 一个「各宗教人士畅所欲言版」。这件事是否会费时久到一个 11/12 18:14
29F:→ hawls: 月仍未完成,应该并不是不能质疑。再者,假使真的要费时如 11/12 18:14
30F:→ hawls: 此久,那麽有对外说明情况吗?如果没有,那麽是属正常情形 11/12 18:14
31F:→ hawls: 吗?简言之,末学认为,在判决时应该要给予明确的理由及解 11/12 18:15
32F:→ hawls: 释。为何被判?做了什麽事情?那件事情如何符合到某条板规 11/12 18:15
据我所知小组长有在规划,一个板的建构不是那麽容易的。
因为这样说别人「食言」,过头了。
33F:→ hawls: ?另外是,yaqqq大德板主请CassSunstein大德自行询问小组 11/12 18:15
34F:→ hawls: 长,末学对此感到不解:似乎是说,CassSunstein大德的言论 11/12 18:15
35F:→ hawls: 是否真的不合理的攻击到小组长,yaqqq大德板主也并不是完 11/12 18:15
36F:→ hawls: 全确定这件事。但是对於CassSunstein大德的判决已经先於这 11/12 18:15
37F:→ hawls: 件事而执行了。 11/12 18:15
这里用词确实引人误会,已修改。
我这里是说可依假释条款解除。
这麽关心的话也该去询问一声,连询问都不询问,
依自己的意思说别人「食言」,真的过头了。
38F:→ VElysian: 若小组长没意见的话可以解除水桶。<= 11/13 00:10
39F:→ VElysian: 我觉得应该先询问小组长意见再做判决较为恰当, 11/13 00:10
40F:→ VElysian: 先斩後奏,万一小组长觉得应该解除水桶怎麽办? 11/13 00:11
41F:嘘 yogi: 又来这套不 不理吗?球员兼裁判,钓完鱼再来个没人检举就 11/13 08:13
42F:→ yogi: 不告不理。球员兼裁判,板规制订也是你、裁决也是你,钓鱼 11/13 08:17
43F:→ yogi: 完再自删说个没人检举就当没事,是以为板众眼镜都瞎了吗?然 11/13 08:17
44F:→ yogi: 後自为之判决还要组长来帮你收拾善後又是哪招?根本算准组 11/13 08:17
45F:→ yogi: 长裁决旷日费时要让CS吞下这几天水桶。随便啦 一个人的行为 11/13 08:17
46F:→ yogi: 定义了一个人的格调,一个人掌握权力的时候又特别能像照妖 11/13 08:18
47F:→ yogi: 镜一样照出本来的面目。 11/13 08:18
※ 编辑: yaqqq (61.223.104.95), 11/13/2018 11:54:39
48F:推 rabbit1974: 我没双重标准,你也没有看过我曾为Cass站过台吧,我 11/13 13:18
49F:→ rabbit1974: 单纯就我对你个人的言行做观察判断,理由在之前的推 11/13 13:18
50F:→ rabbit1974: 文都说过了,我认为你不适任佛法版的版主。 11/13 13:18
51F:推 hawls: 谢谢yaqqq大德板主的回覆,但末学仍感疑惑:假使真如CassSu 11/13 13:24
52F:→ hawls: nstein大德所言[以小组长「固有职权」来「暂开」],那麽 11/13 13:24
53F:→ hawls: 这件事大概需要多久时间可以完成?如果将近一个月仍未开板 11/13 13:24
54F:→ hawls: ,是在处理什麽部分呢?yaqqq大德板主认为:CassSunstein大 11/13 13:24
55F:→ hawls: 德应该先去信询问小组长,以免除事端。但是反过来看,假使 11/13 13:24
56F:→ hawls: 小组长未适当地执行工作以致未兑现承诺,小组长不做表示, 11/13 13:24
57F:→ hawls: 其他人又如何知道真实情况?换句话说,如果小组长有就[「 11/13 13:24
58F:→ hawls: 固有职权」来「暂开」,但随着时间逝去仍未开成]做一个进 11/13 13:24
59F:→ hawls: 度上的报告,那麽一样能免除事端。今天的情况是,小组长作 11/13 13:24
60F:→ hawls: 业情形不明,CassSunstein大德未去信询问,那麽「食言」的 11/13 13:24
61F:→ hawls: 这份嫌疑,应该就不是由CassSunstein大德单方面来承受。如 11/13 13:24
62F:→ hawls: 果厘清「是/不是食言」的责任不完全在CassSunstein大德这 11/13 13:24
63F:→ hawls: 边,那麽「食言」ㄧ词,自然应该在版务讨论容许的范围以内 11/13 13:24
64F:→ hawls: 。纵使CassSunstein大德发言有惹人不快之处,亦不能将之连 11/13 13:24
65F:→ hawls: 结到「未尽厘清之责任」而对CassSunstein大德做出判罚。以 11/13 13:24
66F:→ hawls: 上是末学的一些浅见,供予yaqqq大德板主。谢谢。 11/13 13:24
67F:→ yaqqq: 这个部分要请关心的人去询问。 11/13 14:24
68F:→ yaqqq: 我之前问轮替板主,就花了快2个月。 11/13 14:24
69F:→ yaqqq: 结果还被人说成是眷恋权利,唉! 11/13 14:26
70F:→ yaqqq: 至於判决,指控别人应该要拿出证据才对,这是基本道理。 11/13 14:35
71F:→ yaqqq: 而不是叫别人澄清,或叫板主去调查。 11/13 14:35
72F:推 rabbit1974: 假使没有发生Cass被桶的事件,你的言行依然有问题, 11/13 15:49
73F:→ rabbit1974: 还有你为何删自己文章呢? 11/13 15:49
74F:推 hawls: yaqqq大德板主您好:末学的意思并非只是「叫别人澄清,或叫 11/13 17:45
75F:→ hawls: 板主去调查。」希望您能明察。 11/13 17:45
76F:→ yaqqq: 如果不是这个语意了~那应该就是说:不该为未确定之事判决, 11/13 19:57
77F:→ yaqqq: 因为小组长可能真的食言,是这样吗? 11/13 19:57
78F:→ yaqqq: 那就更有趣了!「未确定」之事,就先「确定」的说别人食言。 11/13 19:58
79F:→ yaqqq: 那举证责任在谁呢? 11/13 19:58
80F:→ yaqqq: 妈妈嘴的案件可以去看看喔!没有证据,只靠怀疑就说别人是杀 11/13 20:16
81F:→ yaqqq: 人犯!当然他可能是杀人犯,但没有证据下就说YES,是网路常 11/13 20:17
82F:→ yaqqq: 有的风气!要破除这个风气,必然会受到网友的攻击,这是我早 11/13 20:17
83F:→ yaqqq: 就有的觉悟! 11/13 20:18
84F:→ VElysian: 所以yaqqq板主确定CassSunstein没有证据所以信口开河? 11/13 20:23
85F:→ VElysian: 没有「食言」的证据。 11/13 20:23
86F:→ yaqqq: 而在调查完确定是否有其事实,在判决当然是最好的制度,但 11/13 20:51
87F:→ yaqqq: 可惜的是PTT没有调查的能力,只能以无罪推定为前题。 11/13 20:51
88F:→ yaqqq: 所以我才叫他去询问小组长,若小组长「真的食言」那就解除! 11/13 20:52
89F:→ yaqqq: 如果小组长「没有食言」,但不介意他的说法,就可依假释条 11/13 20:53
90F:→ yaqqq: 款」解除。 11/13 20:53
91F:→ yaqqq: 这调查的责任只能落在「指控他人」的板友身上,这也是莫可 11/13 20:57
92F:→ yaqqq: 奈何的事情。因为PTT不是社会,没那麽良好的司法制度。 11/13 20:58
93F:→ yaqqq: 所以又回到老话题,「轮替板主」是个好制度,每个人的风格 11/13 20:59
94F:→ yaqqq: 都会不同。 11/13 20:59
96F:→ yaqqq: 下次徵选会落在12月底,到时也会再补充我的想法。 11/13 21:03
97F:推 rabbit1974: 不理会吗?你的立场问题与言行已经影响到讨论自由了 11/13 22:07
98F:→ rabbit1974: ,我还是希望你可以恢复为版众的身份,但不想卸任谁 11/13 22:07
99F:→ rabbit1974: 也无法勉强你,另外,你何故要自删文章呢? 11/13 22:07
100F:推 hawls: yaqqq大德板主您好:[「未确定」之事,就先「确定」的说别 11/13 23:23
101F:→ hawls: 人食言。那举证责任在谁呢?]与此有关的部分,末学在前面 11/13 23:23
102F:→ hawls: 的意见已有表达过了,请大德明察。另外,「调查的责任」的 11/13 23:23
103F:→ hawls: 归予可以是没有对象。意思是,在没有任何人适合担负「调查 11/13 23:23
104F:→ hawls: 的责任」的情形下,这份责任并不归予任何人。而如果CassSun 11/13 23:23
105F:→ hawls: stein大德在本板上不具有额外的权限能够做调查,那麽将「 11/13 23:23
106F:→ hawls: 调查的责任」归予CassSunstein大德应该不太合适。(CassSun 11/13 23:23
107F:→ hawls: stein大德有纠举和批评的权限,以及相关的容错空间。不应将 11/13 23:23
108F:→ hawls: 纠举的权限和调查的权限混为一谈)不过,末学是同意管理方 11/13 23:23
109F:→ hawls: 式是受风格所影响。虽然其他位大德可以批评yaqqq大德的管理 11/13 23:23
看来我们找到了共识和差异点,再来就是互相尊重,这才是沟通辩论的真义。
再来我也想请教一下hawls大德的标准点:
如果板聚1个月後没有举办(先假设这是可受公评),
有人拿来说嘴如下,你觉得哪个该被水桶?
(我只想了解可以接受的强度,不用说理由,要说当然欢迎^.^)
一、一般类
1.hawls的活动就是食言的行为。
2.hawls可能是个胖子?因为食言而肥。
3.这个行为就是骗人。
4.骗子的行为最能形容这次。
5.根本就是个骗子。
二、政治类
1.hawls和绿色的小夫有87分像。
2.白贼义的白海豚出现在佛法板。
三、经典小说类
1.狼来的小孩我终於知道名字了,就是叫hawls。
2.hawls的鼻子跟皮诺丘的鼻子一样长。
~盼能给我个答案,我可以了解一下,感谢~
110F:→ hawls: 方式,但要求yaqqq大德的风格必须被强加修正,而且是在没 11/13 23:23
111F:→ hawls: 有更适任板主的大德自愿出面的情形之下。在如此的境况,yaq 11/13 23:23
112F:→ hawls: qq大德等於是做了事又被要求太过。末学是认为有些批评是无 11/13 23:23
113F:→ hawls: 助於事又对yaqqq大德有失公平。以上一些浅见,供予yaqqq大 11/13 23:23
114F:→ hawls: 德板主。 11/13 23:23
115F:→ VElysian: 我觉得应维护被告辩护的权利,之後再做判决,较符合公正 11/14 00:57
这样当然最好,不过我认为可行度太低!
当然可能是我没想到,请VElysian提供板规如何建立。
如果ok,我会纳入板规之中。
116F:→ VElysian: 另外,调查责任落在谁身上,并无立法规定。恐难服人。 11/14 00:58
所以我在置底文就直言的说道:
不要针对到人,我根本不理会。
针对到人的时候,你自己最好有把握。
117F:→ VElysian: 再者,调查,就是询问小组长吧?看起来并无难度啊~ 11/14 00:59
是的,所以我并没有刁难cass,这是他的责任,不是我的责任。
声援他的人当然也可以帮他询问,可是到现在2天多了,我是没看到有人有动作。
只看到一些奇怪的影射,唉!
~~~~这篇文章我不会在修了,有问题可以另发文章讨论,感谢~~~~
118F:推 hawls: yaqqq大德板主您好:(在末学维持理智的情形之下)假设末 11/14 10:00
119F:→ hawls: 学曾经做出承诺板上大德们,以个人的能力范围内尽速推动板 11/14 10:00
120F:→ hawls: 聚。那麽在一个月以後,末学仍未实现板聚,如果出现了一~ 11/14 10:00
121F:→ hawls: 三的情形,基本上末学都会概括承受,并提出澄清(事情目前 11/14 10:00
122F:→ hawls: 是如何)或者忏悔(向各位大德们抱歉),或者两者皆是。如 11/14 10:00
123F:→ hawls: 果有涉及不当的批评,如果是明显的,末学会选择放置不做回 11/14 10:01
124F:→ hawls: 应(多数人看得出来),如果是不明显的,末学也会选择放置 11/14 10:01
125F:→ hawls: 不做回应(多数人看不出来),因为这两者回应起来不具什麽 11/14 10:01
126F:→ hawls: 成效,所以通常止於给予相劝或道歉。末学比较会回应的是: 11/14 10:01
127F:→ hawls: 似是而非、资讯不符合事实等等,这些主轴放在厘清事实或厘 11/14 10:01
128F:→ hawls: 清概念的类型。毕竟每一个人的认知、观念、表达、态度等等 11/14 10:01
129F:→ hawls: ,多少会有差别,末学不认为自己有担负着修正这些的责任, 11/14 10:01
130F:→ hawls: 也不会对每一位大德的这些差别抱持着尊重,但会试着尽量包 11/14 10:01
131F:→ hawls: 容。(观、慈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因缘在。不过,上面谈得 11/14 10:01
132F:→ hawls: 都是末学个人。如果是涉及到公领域,末学认为理想的标准应 11/14 10:01
133F:→ hawls: 该是只会再往上调。比方说,对於明显的不当批评,必须做出 11/14 10:01
134F:→ hawls: 澄清与回应,对於不明显的不当批评要问明白,再做回应。尽 11/14 10:01
135F:→ hawls: 量不留模糊和争议的空间。大概是这个样子。以上是末学回覆 11/14 10:01
136F:→ hawls: 给yaqqq大德板主的回应。 11/14 10:01
137F:推 rabbit1974: 关於我问你的问题是否触碰到你内心的恐惧了? 11/14 11:21
※ 编辑: yaqqq (163.23.64.254), 11/14/2018 16:28:34
138F:推 rabbit1974: 我不会去影射你什麽,即使我确定的事我还是想听你亲 11/14 17:43
139F:→ rabbit1974: 口说出来,你确定不理会是吗?我觉得你不适任版主, 11/14 17:43
140F:→ rabbit1974: 可以卸任吗? 11/14 17:43
141F:→ VElysian: 基本上,水桶就是调查终结的意思吧?还是我会错意了? 11/14 19:59
142F:→ VElysian: (只有一行,实在无法回文,不修文可以跟我们一起推文) 11/14 20:00
143F:→ yaqqq: 照着顺序来说:在本板时,po文与板友讨论,就事论事。不要 11/14 22:18
144F:→ yaqqq: 针对人,基本上就不会有事。 11/14 22:19
145F:→ yaqqq: 要针对人时,「当下的文章」就该要有证据。 11/14 22:20
146F:→ yaqqq: 因此若证据不够有力,而被水桶後,你有二条路。 11/14 22:21
147F:→ yaqqq: 1提出更强而有力的证据,有理的话我会解除水桶。 11/14 22:21
148F:→ yaqqq: 2假释条款可以运用。 11/14 22:22
149F:→ yaqqq: 现在的争论出现在1。为什麽不给予调查期间? 11/14 22:22
150F:→ yaqqq: 因为我认为可行度低,板规难以建立。 11/14 22:22
151F:→ yaqqq: 当然可能是我能力不足,所以欢迎板友帮忙提供。 11/14 22:23
152F:→ yaqqq: 但我认为只要不要针对人就好了,佛法讨论有需要一直在针对 11/14 22:24
153F:→ yaqqq: 人吗?而常被我水桶的一些板友就是一直犯这毛病,所以认为我 11/14 22:24
154F:→ yaqqq: 针对他。 11/14 22:25
155F:→ yaqqq: 并举起「干涉自由」的大旗来反对,殊不知: 11/14 22:28
156F:→ yaqqq: 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 11/14 22:28
157F:→ VElysian: 但是板主方,也没有「尚未食言」的确切证据不是吗? 11/14 22:28
158F:→ yaqqq: 你可以多观察一下被我水桶的板友文章,是否符合我的观察。 11/14 22:29
159F:→ yaqqq: 当然我的观察有可能是错误的也说不定。 11/14 22:29
160F:→ yaqqq: 你懂「无罪推定」吗?如果不懂,可能会有鸡同鸭讲的现象。 11/14 22:30
161F:→ yaqqq: 该讲的都讲了,反正就是请他或声援他的去问小组长就好了。 11/14 22:33
162F:→ yaqqq: 简单的动作不去做,我也搞不懂! 11/14 22:34
163F:→ VElysian: 我觉得双方都有理,虽然一方言语较激烈,没开板也是事实 11/14 22:35
164F:→ VElysian: 我是觉得听起来较像抱怨?!道个歉就可以了。 11/14 22:36
165F:→ VElysian: 其所陈述既为事实,并不构成人身攻击或其他红灯条件, 11/14 22:38
166F:→ VElysian: 现有板规较简单,私以为以黄灯区(针对性言论)警告, 11/14 22:39
167F:→ VElysian: 并请该板友因其言语激烈,忏悔就可以了。 11/14 22:40
168F:→ VElysian: 板主觉得如何? 11/14 22:40
169F:→ yaqqq: 你说的就是我说的第2条路:假释条款。 11/14 22:41
170F:→ yaqqq: 至於是否符合红区,就又回到老问题:每个人认定不同。 11/14 22:42
171F:→ yaqqq: 所以我才要推「轮替板主」的方式。 11/14 22:42
172F:→ yaqqq: 换我请教一下,上面询问hawls的一二三区,你觉得哪个该水桶 11/14 22:44
173F:→ yaqqq: 呢?(希望能回答一下,让我再多一个参考,感谢!) 11/14 22:44
174F:→ VElysian: 如果我是板主,没有确切证据我是不会水桶的。 11/14 22:45
175F:→ VElysian: 现在是看板还没开,有人来板上抱怨,其所说的是事实, 11/14 22:46
176F:→ VElysian: 所以我不会水桶他,但我会做两件事: 11/14 22:46
177F:→ VElysian: 一、请对方和平讨论。 11/14 22:47
178F:→ VElysian: 二、这是组务板事务,非本板,请他去组务板跟小组长说明 11/14 22:47
179F:→ VElysian: 以上。 11/14 22:48
180F:→ VElysian: 补充一下,我只针对开板一事说出我的看法, 11/14 22:50
181F:→ VElysian: 至於你们过去的恩恩怨怨,我是不清楚的。 11/14 22:50
182F:→ VElysian: 但我觉得私人恩怨不宜在公开看板吵架。 11/14 22:51
183F:→ VElysian: 私人恩怨私底下水球写信吵吧~不必闹到板上。 11/14 22:52
184F:→ VElysian: 如果关系到公众板务,当放下私人恩怨成见,理性和平讨论 11/14 22:52
185F:→ VElysian: 以上。 11/14 22:53
186F:→ yaqqq: 所以就算说小组长是骗子,你都不会水桶是吗? 11/14 22:53
187F:→ VElysian: 这是组务板的事呀~应该去组务板讨论才是。 11/14 22:54
188F:→ VElysian: 结果如何(例如水桶)由小组长定夺。 11/14 22:55
189F:→ VElysian: 你是说小组长真的食言吗?没办法只好再往上上诉了… 11/14 22:56
190F:→ yaqqq: 不太懂,可以说清楚一点吗?感谢~ 11/14 22:56
191F:→ VElysian: 说到开板这件事,私以为还是团结起来好好讨论, 11/14 22:57
192F:→ VElysian: 比较容易有好结果… 11/14 22:57
193F:→ VElysian: 哪里不懂? 11/14 23:00
194F:→ yaqqq: 我的意思是:有板友在板上说到现在还没开板,小组长根本就 11/14 23:01
195F:→ yaqqq: 是骗子。 11/14 23:01
196F:→ yaqqq: 这样也不水桶,只是删文而已吗? 11/14 23:01
197F:→ VElysian: 小组长不一定是骗子,但「没开板」是事实。 11/14 23:02
198F:→ VElysian: 有的人觉得开板酝酿一整年没关系, 11/14 23:02
199F:→ VElysian: 有的人觉得拖一个月就是怠职。 11/14 23:03
200F:→ VElysian: 有耐心等的的不能说那急性子恶言重伤啊~ 11/14 23:04
201F:→ VElysian: 问题在於小组长又没有说期限,所以才有纷争。 11/14 23:04
202F:→ VElysian: 我们这里最大就板主,没人有权力给个期限判定谁对谁错, 11/14 23:05
203F:→ VElysian: 只有小组长可以平息此事,因为只有他职权可以做到。 11/14 23:05
204F:→ yaqqq: 所以会水桶吗?我只是要参考而已,不便明说可以寄信给我。 11/14 23:06
205F:→ VElysian: 而且这件事,也确实是组务板的事情,移去那里讨论也合理 11/14 23:06
206F:→ VElysian: 不会水桶,由小组长决定。 11/14 23:07
207F:→ VElysian: 以上。 11/14 23:07
208F:→ yaqqq: 了解,感谢~~ 11/14 23:09
209F:→ yaqqq: 我会做为下次判决的参考。(会有下次吗?不看小看某板友的执 11/14 23:10
210F:→ yaqqq: 念,哈!) 11/14 23:10
211F:→ yaqqq: 那我可以再多请教一下吗? 11/14 23:15
212F:→ yaqqq: 假设1个月後,板友质疑hawls板聚没有开,那一二三区,哪些 11/14 23:16
213F:→ yaqqq: 你会水桶呢? 11/14 23:16
214F:→ VElysian: 那是他私人事情, 11/14 23:22
215F:→ VElysian: 应该出来说明的是他。 11/14 23:24
216F:→ VElysian: 板主默许板友纠团,这方面真的需要注意, 11/14 23:24
217F:→ VElysian: 以上。 11/14 23:25
218F:推 hawls: 末学感觉这边有些对话有点奇妙。首先,举hawls板聚和本次 11/14 23:43
219F:推 rabbit1974: 在这件事发生前我就希望你可以放弃版主的职务不是没 11/14 23:43
220F:→ rabbit1974: 原因,一再一再的告诫你不要带领或让其中一方变激进 11/14 23:43
221F:→ rabbit1974: ,你的回答总是让我觉得你会更理性一点,所以我就不 11/14 23:43
222F:→ rabbit1974: 再追,结果是不是变这样,有些东西明明很适合在佛教 11/14 23:43
223F:→ rabbit1974: 板讨论,硬要套到佛法板,老实说真有必要再开板吗? 11/14 23:43
224F:→ rabbit1974: 那何必区隔现行的两个板?再开一个板的话,这里要变 11/14 23:43
225F:→ rabbit1974: 什麽?跟佛教板合并吗?问题就出在你身上,多久以前 11/14 23:43
226F:→ rabbit1974: 就告诉你,管不住自己的情绪,无法中立就乾脆当板众 11/14 23:43
227F:→ rabbit1974: 就好,这样讲还不够清楚吗?一直辩解自己没权利慾, 11/14 23:43
228F:→ rabbit1974: 要做就做漂亮点,大家看在眼里还硬要辩,问你为何要 11/14 23:43
229F:→ rabbit1974: 删自己的文也不说,只想解释Cass的事,就事论事,不 11/14 23:43
230F:→ rabbit1974: 管他是谁,跟你有何过节,你的立场言行归你的立场言 11/14 23:43
231F:→ rabbit1974: 行,什麽叫下一次?你要不要恢复版众身份来参与? 11/14 23:43
232F:→ hawls: 事件做类比,其实是不当的类比,末学是为了yaqqq大德要做 11/14 23:43
233F:→ hawls: 参考,而假设性的回答。再者,末学对板聚是否会成行,抱持 11/14 23:43
234F:→ hawls: 着随缘的态度,朝着将板聚办起来的方向走,但并没有声称板 11/14 23:43
235F:→ hawls: 聚必办起来不可。 11/14 23:43
236F:→ yaqqq: 只是假设,若有冒犯十分抱歉! 11/14 23:49
237F:→ VElysian: (PS:「板主任命」是组务板事务。) 11/14 23:53
238F:推 hawls: 回覆yaqqq大德:没有冒犯,请您不用在意。使之见得清楚即可 11/14 23:54
239F:→ hawls: 。 11/14 23:54
240F:→ yaqqq: 我知道hawls是随缘! 11/14 23:58
241F:→ yaqqq: 所以假设有板友误会,发生这种事,那一二三区哪个会水桶? 11/14 23:58
242F:→ yaqqq: 还是就请hawls解释清楚就没事了? 11/14 23:58
243F:推 rabbit1974: 你是版主不代表你有言论免责权,今天换成他是板主, 11/15 00:13
244F:→ rabbit1974: 你同样也会进桶。你不会让自己进桶,而你有权让他人 11/15 00:13
245F:→ rabbit1974: 进桶,不代表你的言论就没问题,你若一贯的理性,相 11/15 00:13
246F:→ rabbit1974: 信大家都会站在你这边,而你自删文的用意迟迟不说是 11/15 00:13
247F:→ rabbit1974: 怕立场被动摇吗?不要一句阴谋论欲加之罪带过,本想 11/15 00:13
248F:→ rabbit1974: 说你今後若中立理性点的话,都是学佛的就慈悲心看待 11/15 00:13
249F:→ rabbit1974: ,这不止是我一个人的想法喔,结果你这几天还是这样 11/15 00:13
250F:→ rabbit1974: ,所以我现在只能说,换人做可不可以,你还有一个佛 11/15 00:13
251F:→ rabbit1974: 教版阿执着什麽呢? 11/15 00:13
252F:→ yaqqq: 所以VElysian大大,假设有人因为这样指称hawls大大是骗子, 11/15 07:39
253F:→ yaqqq: 你也不会水桶,只是请hawls大大解释清楚。 11/15 07:39
254F:→ yaqqq: 我这样理解有问题吗? 11/15 07:40
255F:→ yaqqq: (~~在此十分感谢hawls大德宽容大量,愿意让我举例~~) 11/15 07:52
256F:推 hawls: 回覆yaqqq大德:您别客气,请尽管使用。唯建议尽量举比较适 11/15 08:33
257F:→ hawls: 当的例子。 11/15 08:33
258F:→ VElysian: 你对 hawls 的假设我暂时是那样处理。 11/15 10:02
259F:推 rabbit1974: 不要逃避,为什麽你要自删文,讲! 11/15 10:36
260F:→ rabbit1974: 如今你还死命要维护自己的立场是吗?不敢回应我是心 11/15 10:45
261F:→ rabbit1974: 虚吗? 11/15 10:45
262F:推 s8402019: 一念嗔心起,百万障门开。南无阿弥陀佛 11/15 12:32
263F:→ stockeye: 跟随着批评,很妥当?要不要先照镜子看一下自己现在身 11/15 12:39
264F:→ stockeye: 份,俗家?出家? 11/15 12:39
266F:→ yaqqq: 不知道rabbit1974会不会说:evilcherry出现的时机点很可疑? 11/16 10:45
267F:→ yaqqq: 看来板务问题告一段落,有问题可在发文。 11/16 10:54
268F:→ yaqqq: ====再来是私人的问题==== 11/16 10:55
269F:→ yaqqq: rabbit1974在我回答你的问题之前,请你先回答我之前请教的 11/16 10:56
270F:→ yaqqq: 事情,你对於「第二位板主」的错误资讯,被Cass拿去佐证, 11/16 10:56
271F:→ yaqqq: 你的感觉是什麽? 11/16 10:58
272F:→ yaqqq: 我是真心想了解你当下的想法,请放下你的情绪来沟通。 11/16 11:00
273F:推 rabbit1974: 你没救了你,还有一丁点羞耻心的话就下台吧,本还冀 11/16 11:17
274F:→ rabbit1974: 望你可以觉察自己的习气,毕竟我都毫不留情的指出来 11/16 11:17
275F:→ rabbit1974: 了,如果你要搞到恶名昭彰的话我也阻止不了你,这些 11/16 11:17
276F:→ rabbit1974: 小动作真的很难看。 11/16 11:17
277F:推 evilcherry: yaqqq你少在这边来这套,板友没有跟进小组长承诺是板 11/16 14:13
278F:→ evilcherry: 友问题,你身为板主,整件事有一半因你而起,你也有责 11/16 14:13
279F:→ evilcherry: 任向板友显示你紧张这件事的。 11/16 14:13
280F:→ yaqqq: 唉!看来是得不到答案了。 11/16 16:35
281F:→ yaqqq: 而我也可以藉此回答你,就是因为这样没有良性的沟通,我才 11/16 16:37
282F:→ yaqqq: 会删文。 11/16 16:37
283F:→ yaqqq: 要看我文章的,cass文章中就有了。 11/16 16:38
284F:→ yaqqq: 一些偏激派的「维护自由」,只是维护自己攻击他人的自由, 11/16 16:39
285F:→ yaqqq: 真的很可惜! 11/16 16:41
286F:→ yaqqq: 如果没有良性的沟通,那就这样吧! 11/16 16:42
287F:推 rabbit1974: 你的问题我在你删文的那一篇就说过了,而我的文字没 11/16 17:44
288F:→ rabbit1974: 有着作权,所以你到底在坚持什麽?现在反控激进吗? 11/16 17:44
289F:→ rabbit1974: 什麽叫因为没有良性沟通?你本身就讲出一堆挑起争端 11/16 17:44
290F:→ rabbit1974: 的言论了还在求良性沟通,你的酸言酸语可以被桶几次 11/16 17:44
291F:→ rabbit1974: 了你有没有自觉,不要跟我讲Cass的事,我没维护过他 11/16 17:44
292F:→ rabbit1974: ,我甚至当他面批评过他,我针对的就只是你一直以来 11/16 17:44
293F:→ rabbit1974: 的立场跟言行问题,而你一再的采取自我保护措施。 11/16 17:44
※ 编辑: yaqqq (61.223.110.92), 11/16/2018 22:29:11
※ 编辑: yaqqq (36.235.4.69), 11/21/2018 20:54:08
※ 编辑: yaqqq (163.23.64.254), 01/08/2019 20:4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