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eEater (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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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 部分宗教界反对修法管放生
时间Thu Nov 7 14:52:31 2013
立法管制不好吗? 让真正想做善事的人有依据可追寻。
这麽慈悲事先报备申请很难吗?
让真正懂生物的人有机会可以阻止因为无知造下更多恶业不是很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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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行不应受处罚」 部分宗教界反对修法管放生
本报2013年11月6日台北讯,特约记者廖静蕙报导
宗教团体基於善念放生,用意原为护生,但因实际做法常有危害动物福利及破坏生态的疑
虑,一直备受争议,
保育主管机关为了规范合适的放生行为,拟修订《野生动物保育法》
及增辟罚则。此举引发部分宗教团体不满,认为善行不该受约束,修法应顾及放生本质。
农委会林务局昨(6日)举办「放生活动法律规范研讨会」,除由政府部门说明相关法令
,并邀请几位长期放生的团体与会,进行沟通。林务局表示,放生议题往往引发宗教团体
与保育团体的对立,实需沟通、对话,希望透过研讨会让放生团体表达意见,促进交流与
理解,进而达到护生的宗旨。
法律未解释什麽是「放生」
林务局保育组野生物保育科长林国彰表示,现行法令并未对「放生」具体解释,若采广义
的定义,则泛指将动物释回自然环境。
包括动物救伤痊癒、研究捕捉後、圈养繁殖後的「野放」;增加渔业资源的「放流」;为
生物防治目的所进行的动物天敌「施放」;或在藻类水草过度孳生的湖泊与水池「放养」
食草性鱼类以改善水质;宠物遭饲主「弃养」;以及「宗教放生」、「护生」等;都可说
是广义的「放生」。
林国彰指出,
因不当放生,可能造成一些问题,其中尤以是否破坏自然环境,争议最大。
目前台中市、南投县已公告「放生保育自治条例」,关於放生的法条则散见於《野生动物
保育法》、《水库蓄水范围使用管理办法》、《渔业法》、《湿地保育法》、《国家公园
法》及《社会秩序维护法》等。
修法方向:释放动物均需主管机关同意
农委会目前修订规划以《野生动物保育法》、《水产动植物增殖放流限制及应遵行事项》
为主。
目前主管依据《野保法》第32条所公告不得释放的物种,是以「经饲养之保育类动物」为
范围,目前修法方案会扩及「一般类动物」及「非限於经饲养之物种」的释放行为管理;
至於相应之罚则规定於《野保法》第46条。目前法案刚通过农委会审查,送交行政院核定
。
另外,目前放流的规定有农委会渔业署依据《渔业法》公告的「水产动物增殖放流限制及
应遵行事项」,自2011年4月1日正式实施。依据《渔业法》第44条第8、9款,放流行为定
义为「以流放、移植或放置等方式,於海洋、潮间带及泻湖,投放经人工繁殖或饲养之水
产动物亲体、种苗活体」。许可本地种;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基因转殖种或其他不
符合生态保育之物种。
根据渔业署资料,自2011年4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核准放流案件共计477件,尾数达
65,988,459。渔业署也补助台湾渔业永续发展协会办理鱼苗放流工作,近年来平均每年编
列约3,000万元预算、放流约1,000万尾鱼苗。
不过现行法令规范的水生物放生地点,仅限於海洋、潮间带及泻湖,未来修法则会比照其
他国家,扩及内陆淡水域。
放生团体:善行不应受限制
与会者大部分都不反对放生,对於立法规范放生行为则有不同意见。大部分都表示愿意听
从专家意见,进行正确的放生,但
希望政府不要限制,认为这些限制会跟放生本意起冲突
。即有与会者表示,有时看到需要救的动物,必须当下就救下来、释放,若要经过同意,
就来不及救了。
不过,渔业署代表则指出,在生态保育上,
世界各国都倾向预警式管理,事先同意有其必
须性。
等待放生的鸟。图片取自《外来种防治教育专刊:动物篇》「佛陀救一只鸟,需要报备吗
?」一名会宗长老表示,放生人口1年约100~200万人,放生是好事,既有的法律也已足够
,建议应以鼓励来取代处罚,不要事先报备,给人自由表达的空间。
「上百场放生,有一、二次做不好,就被媒体报导放大。」
海涛法师认为,因为小小的事
情,经媒体报导放大,而使得好的事情遭到约束,造成打压,还要事先报备。
「只要地点
正确,放对地方就好了,不需要报备;如果不好,有人检举,再去约束就好了。」
海涛法师抱怨,为何现在连放生地点正确都要报备,「我们有上千人做好事,现在却很麻
烦,为了一些小小的负面的消息,却让好事变成犯罪,必须事先报备,以免万一被抓。」
他质疑,「慈悲需要罚款吗?」他认为,做学术研究的非放生者,他们的报告(指林务局
委托的研究)只能参考,不能以此作为法律处罚依据。
限制放生违宪?
更有律师说明限制放生,等於限制了「表达意见的自由」和「宗教自由」。
谦信法律事务所律师李宜光指出,宪法保障人民表达意见的自由,放生是人民表达意见的
一种方式,事前许可制等同於事前检查言论,可能违宪。限制人民的意见表达和宗教自由
,已经超越宪法的授权。
放生是意见表达?
李宜光建议修法要更完善。他建议采用事後报备,并考虑比例原则;例如「放一条鱼是不
是也要报备?」应考虑是否影响生态,达到一定尺度才须报备。
至於46条所规定的罚则是否有必要?李宜光认为目前放生的目的都是善意的,与其处罚,
不如以鼓励、奖励、教育的方式取代。「可以辅导放生团体,正确放生,导引到符合生态
原则的放生,达到双赢的目的。」李宜光说,也可考虑由民间自主管理,放生团体只要知
道错放就是放死,会避免错误的行为,以节省政府的管理资源。
生态团体:放生蛇难存活
生态旅游协会代表则指出,曾在短短100公尺的路上看到20只被压扁的蛇;野外的蛇若被
发现,往往是刻意打死或辗毙。
台中市野生动物保育学会协助台中市消防队处理捕获的蛇,则遭遇无处可野放的困境。学
会代表表示,目前通报的6000条蛇当中,有一半是毒蛇,也有保育类蛇种。台中市虽有放
生的自治条例规范,经过调查29区只有1区赞成跨区野放,建议主管机关最好能有一套标
准可供依循。
关怀生命协会代表则质疑,常在鸟店目睹圈养的笼舍过於拥挤,有违鸟类权利。畜牧处动
物保护科长林宗毅提醒,鸟店如果违反动物福利,应向地方政府检举。
放生 消灾救难?
上万条等待放生的土虱有与会民众发言指出,鸟店并非只卖给放生的人,却因一些不当对
待的图片,引起民众对放生的误解。放生常是救下即将被杀的生命,社会大众不该只是看
表面,也应了解这些背後面临的宰杀。反对放生是误解放生的意义,加上媒体放大才会产
生心理恐惧感。
「如果没有放生,鸟类早就灭绝了。」
也有与会者认为,
放生能消除业障,防灾救难,若是人类不能吃素,放弃杀生、吃肉和堕
胎,就必须持续放生行为。
台湾观赏鸟协会代表表示,翡翠水库的瑞士级水质,是因他们半夜放了数万只大头鲢以及
草鱼的关系。两种鱼都是清道夫角色,可以去除水库优养化。若是要说对生态影响大,吃
肉、畜牧业影响更大,饲养牛群产生的牛粪,会变成甲烷,破坏大气层。「因为大家不可
能吃素,所以才要放生。」
放生蚯蚓 一只卖2.5
根据台湾动物社会研究会2004年针对台湾宗教团体放生现象调查,
全台每年放生金额至少
在2亿元以上,而各种动物则超过2亿只。有与会者质疑数据不正确,以价格最便宜的蚯蚓
来说,1盒10只,就要25元。
2013放生活动法律规范研讨会现场台湾动物社会研究会执行长朱增宏则说,放生若能防灾
救难、净化水质,应该会让人乐观其成,但关键在於慈悲。放生是紧急危难的救助,是针
对每个个体考量,没有人会反对;若是
原来鸟活得好好的,抓来放生、剥夺其生存权,甚
至为了放生大量繁殖,是不是符合慈悲心,就需谨慎考虑。另外,放生之後是否造成其他
动物危难,都应考虑;慈悲为怀,立法反而是次要的问题。
※ 本文与农委会林务局合作刊登
http://e-info.org.tw/node/9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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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BeeEater 来自: 111.240.193.234 (11/07 15:04)
1F:推 Crazyfire:支持这个修法管制 萨度! 萨度! 萨度! 11/07 15:11
2F:推 budalearning:放生需要有一套规范 免得善行变成恶行 11/07 16:26
3F:推 YHN0987:海涛根本就乱扯一堆.... 11/07 19:37
4F:→ hallcom:我个人是觉得有政府同意确实比较长远 11/07 20:59
5F:→ hallcom:至於考虑到放死问题的,希望也能够帮忙呼吁不要杀鸡鸭牛猪 11/07 20:59
6F:→ hallcom:没有需求就没有供给,真正大量死亡的是那些被宰杀的鸡鸭牛 11/07 21:00
7F:→ hallcom:他们才是真正需要被救的,而不是随着世间人起舞抹灭放生。 11/07 21:01
8F:→ hallcom:可以参考广钦老和尚放生之後结果众生脱离畜生道 11/07 21:03
9F:→ hallcom:这是放生真正意趣,使得众生种下得度因缘 11/07 21:04
10F:→ hallcom:实际上每个生命都是贪生怕死,能从刀下逃命送到沙漠都愿意 11/07 21:12
11F:→ hallcom:127小时宁可断臂求生,自己若是那些生命希望保护生态还是 11/07 21:13
12F:→ hallcom:希望自己能够活下来?来生不堕落佛陀讲如同爪上尘,今天救 11/07 21:14
13F:→ hallcom:别人来生自己堕落了别人也会救,因为你有造下解救生命的业 11/07 21:14
14F:→ hallcom:来生堕落的佛陀讲如同大地土,现在不救生命未来也不会被救 11/07 21:18
15F:→ hallcom:因为没有造下救生的业。不过可能以前有作过吧。 11/07 21:19
16F:→ hallcom:还有如果你真的关心生态的,少吃牛肉,美国因为吃牛结果砍 11/07 21:22
17F:→ hallcom:雨林种植黄豆,这些其实问题才是真正的大,需要真正去重视 11/07 21:23
18F:推 bobju:h大说得不错 11/07 21:54
19F:→ bobju:我是指美国牛的部份 那个饲养规模实在大到可怕 其实人类不需 11/07 21:56
20F:→ bobju:要那麽多肉 11/07 21:56
21F:推 thismy:其实我支持管一点耶 不然都乱放 (不过我还没看修法内容啦) 11/07 22:03
22F:→ BeeEater:对啊!政府要管有什麽好反对的,规则定好才不会常常被骂 11/07 23:08
23F:→ Katarn:生命不值得谨慎,不值得麻烦一点吗?法规都还没出来就紮草人 11/07 23:10
24F:→ Katarn:唯恐洪水猛兽在批,口矣~ 11/07 23:10
25F:→ BeeEater:有申请专家帮你判断适不适合放怎麽放较好,才不会害到 11/07 23:11
26F:→ BeeEater:一堆无辜生命造了一堆虐 11/07 23:12
27F:→ BeeEater:放的人也可以安心放,不是很好吗? 11/07 23:13
28F:→ BeeEater:放生都搞那麽大要你报备一下都嫌麻烦,我不知道这啥心态! 11/07 23:17
29F:→ BeeEater:诡异的是除了部份宗教人反对,另一群反对立法管制的是业者 11/08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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