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ismy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看板Buddha
标题Re: [讨论] 有关同性恋
时间Sun Oct 6 20:12:07 2013
※ 引述《penetrating (嗡嘛呢叭咪吽)》之铭言:
: ※ 引述《thismy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之铭言:
: : 我是你问你吃鸡排、喝奶茶有没有错,不是问你有没有做。
: 有没有错也是看哪个角度,如果以贪口腹之慾的角度当然错了。
: 以凡夫众生不要要求这麽高的角度当然没错了。
喔,重点在於口腹之慾吗?
没有口腹之慾怎麽去找小吃呢?所以你是说所有喜欢小吃的的人是错的?
若你要答「吃鸡排小吃也可以不要口腹之慾啊」
那我也可以答你,喝酒也可以不要口腹之慾。
你一定说没有口腹之慾为什麽要喝酒,对吧?
答得好!那我问你没有口腹之慾为何要吃小吃?
所以你的论点是,吃小吃就是犯错了是吧?
: : 还有你不要告诉我你这一生从来没有吃过鸡排与奶茶。
: : 别再逃避问题了。
: 哪里逃避问题了?
: 逃避你问「鸡排、喝奶茶有没有错」?你前篇可是没问这个问题。
: 逃避你问「吃鸡排、喝奶茶、喝酒有没失去正念」?前篇不是回答过了?
: 逃避你问「两者差别?」这问题不是跟你问的「吃小菜、喝酒差别」一样?
: : 吃鸡排、喝奶茶为了开心,是否失去正念?
: : 喝酒喝爽快,是否失去正念?
: 这两个问题前文早回答过了。
你没有答 吃鸡排、喝奶茶为了开心 = 失去正念
也没有答 喝酒喝爽快=失去正念?
你只答 喝酒会失去正念。(喝酒包含会喝醉,喝酒喝爽快则以不醉为前提)
: : 两者有何差别?
: 酒精是中枢神经镇定剂,有什麽差别不用多说了吧!
这种差别与正念何关?
这样也能当作差别呢?
那你还不如答:鸡排能吃饱,喝酒不能喝饱,这就是差别。
: : 毫无根据,当然是抬杠个没完。
: 那我也问你,你讲的根据在哪?
: 你讲你喝酒喝的很有正念的根据在哪?
: 你觉得受酒戒又喝酒不犯戒的根据在哪?
我的根据就是从古至今,没有一个科学论证证明喝酒会失去正念。
顶多是喝「醉」酒会失去自制力,而不是喝酒。
喝酒与喝醉酒,完全两码子事。
你的根据在哪?
: : 又转到别处了。
: : 我问你的明明是这个
: : ------------------------------------
: : ↓
: : ^^^^^^根据?
: : 自己加的吧。经典根本没有写...
: : 思
: : ^^^^^^^^^^^^
: : 证据?
: : 我论纯属猜测,自己加上去以附合自己内心的意思吧?经典根本没有写...。
: : ↑
: : -------------------------------------
: : 你说成实论是根据?好,来写写看成实论哪里说了无犯的犯是指(不可悔)
: : 经文中的这「无犯」还不是你们自己加上的不可悔,原文只有无犯。
: 如果说非妻是邪淫的话,嫖记是不是非妻?
: 既然是邪淫,那麽配合「犯邪淫不可悔,与直无犯」,
: 当然很容易想到「无犯」後面省略(不可悔)。
: 这样你还要说没根据吗?
经典早就写出前提了,与直无犯。非妻外遇有与直吗?你找人一夜情有与直吗?
虽然我也不认同嫖妓不犯,因此可知佛教戒条都是按照当时的社会旧习俗而定。
这证明了,死守过时戒条是愚蠢的,那等於死守旧时代的文化,如:
死守古代社会旧文化的 嫖妓合法观
死守古代社会旧文化的 反同性恋观,
死守古代社会旧文化的 重男轻女观 (所以佛经才有写所获功德 女转男身)
: : 若真有这经文,圣严法师会不知道?圣严忠於经典罢了,而不是去改编经意。
: 解释这本经不只圣严法师一个。
你直接说圣严法师解错不就得了?
: : 早知道又是用这种「我不会遇到」来避了。
: 选择职业,不就是该避开有可能杀盗淫的行业吗?
: 因此,本来就要避开这种有可能杀人的行业。
: 动物实验牺牲那麽多动物,换来可能医治某些病人的药物,
: 杀有杀的业,救人有救人的业,但是这种行业该选择吗?
: 我是不会去选。
: : 我的假设你不敢面对。
: : 那若是别人遇到呢?
: : 我帮你答好了,免得又跳针:「若是别人....我又不是别人,我怎麽知道」
: : 其实你根本不知道该怎麽办?因为那种情况让你为难。
: : 你想保全守戒之美名,同时又不想惹上任人丧命之恶名,
: 模仿你的发言方式来揣测的话:
: 大概你守戒是为了想保全美名,所以才会以为别人守戒都是为了保全美名。
嗯,我的理由很足够,
让别人丧命而不去救,只因为要守戒,这不是为了守戒之美名是为什麽?
我会去救的,何来求守戒之美名?
反而是你不知道该怎麽办,就说你不会遇上那情况。
万一遇上呢?
: : 左右为难之下就认定:「我不会遇到这情况」呵呵
: : 我假设的情况,看来你解不了呢。
: : 那就我来解吧,反正你是注定避答的了。
: : 若你为了想守戒,而让一群人丧命,那就是自私自利。
: : 为了救活一群人,牺牲自己破戒,哪怕是下地狱,那就是牺牲自己救众生。
: : 那是做了有昧良心的事。
: : 我举出无昧良心的事,你拿战争杀人比类比,这是「类比」吗?
: 当间谍的是不是也觉得,他是为了国家奉献?
: 战争杀人的士兵,他们是不是也为国家奉献?
: 如果这是你定义的昧着良心,那麽侠盗、反孔部队是不是也有昧着良心的部份?
何来昧着良心?
没有反恐部队,我们要死多少人?还昧着良心呢....
没有这些人,你能活得那麽好,过那麽安逸....
还能在那里说你有权不选择某事业,不会遇上某情况?
还能在辩论时说报警一定会得到公道之类的好环境?
我会说那是做了昧良心的事是因为你说那些人得到精神疾病(若不是工作压力的话)。
好好的当反恐分子,没有乱杀人,哪来的精神疾病(如你前文说的内心残留阴暗面)。
再说了,若是因工作性质压力引起的精神疾病,那跟犯戒有什麽关系?
顶多只能说是心理素质的培养不够,有待加强。
跟你说的「内心会残留阴暗面」无关,当然更与犯戒无关。
: : 我本来就是问你犯戒的问题,是你认为样是犯戒。
: : 若你认为那对是犯戒,那你可以说,我接受你及时纠正。
: 你问的犯戒问题,我是不是早在上上篇文章回覆过你?
: 结果呢?你跳过那部份,然後用黑暗面这部份来代替犯戒的回答。
: : 你活得真天真。
: : 既然你觉得你现在处的社会是如此的美好,
: : 那我就举印尼、菲律宾、柬埔寨等国家吧。
: 印尼、菲律宾、柬埔寨我是不了解他们怎样啦,
: 不过看样子,你就是想用「乱世」的情形来比拟。
乱世?落後国家叫乱世?别闹了好吗?
落後国家的人没有权利例入我们所讨论的为人标准吗?
什麽叫乱世?国家落後就把你的标准打乱,那我问你那些国家的人怎麽办?
你敢情只拿台湾的标准来当作真理吧。
: 乱世大家偷来偷去,所以自己也要参一脚吗?
: 你怎知今天被偷的,昨天没去偷别人?
: 偷人的是不是因为快要饿死而偷?
: 你去偷回来,是不是害偷别人的那家人,饿死还是走上绝路?
: 没有善观因缘的能力,是不是很容易搅和进去?
我说的偷是偷回自己的东西,你却指去偷别人的资财。真是荒谬。
: : 资助之事可是你说的,又不是我说的。
: : 你说「在能力范围内给予生活上物资或其他方面的协助」
: : 那麽我当然不会勉强你,而是依你的能力范围,提供一些需要帮助的人。
: 我说「在能力范围内给予生活上物资或其他方面的协助」
: 是指偶遇那个被偷的人可以给予能力所及的帮助,并非我看到谁就都资助一下,
: 好像我一定要负责把被偷的人财务状况负责弄到跟他没被偷的情形一样,
: 又把范围扩大到许多困难的家庭,是不是太over一点?
: : 你来偷渡提前,先认定对方一定是有贪嗔痴,所以做的事情一定是错的?
: 凡人都有贪嗔痴啦,
: 做的事情一定是错的?
: 我想有善的部份,有不善的部份,
: 善不善哪边大?最保险(守)的方法,当然就是不要去碰。
因为有贪嗔痴所以做了就是错,这是你说的。
现在又要取消了吗?
你不是说因为我们不是菩萨,有贪嗔痴,
所以菩萨可以,而我们不可以吗?
「菩萨见恶官盗贼,夺他财物,以慈悲心,随力所能,罚治夺取,还所有主,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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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经都说可以把财还所有主了。
: : 那你有贪嗔痴吗?那你吃饭是错的吗?
: : 你应该要谈这件事上哪不对,而不是去说别人有贪嗔痴。
: : 照你的不合理逻辑,难道你没有贪嗔痴?那你喝水算不算贪生?
: 不是说吃饭喝水是错的,要修行身体要顾吧?
: 但是这件事,虽说有帮人的善的部份,却也有偷盗的部份。
你自己说因为那人有贪嗔痴,
所以他做了经典说的 见恶官盗贼,夺他财物,夺取而还给原物主,仍然是错的。
你的原因是因为他有贪嗔痴,所以事情做了就是错的。
你的原因竟然不是因为这事件本身有错或对。
那你也有贪嗔痴,你走路也错了吗?喝水也错吗?
你说「虽说有帮人的善的部份,却也有偷盗的部份」
所以你是说佛经写的菩萨助人,是说菩萨也犯了偷盗吗?
: : 别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 : 对方为何不能是同情心帮助人?不能是同情别人而帮人?
: : 你一定要加上他自负、要名声等等,这是你反对的理由,
: : 那意思是若他没有这念头,他就可以做吗?
: : 那我能不能也来加上要 守戒是因为要有守戒的美名、守戒的成就感、优越感、自负感?
: : 要加罪名谁不会加。
: 这不是加罪名,这是有可能的私心,就像守戒也可能是为了美名、成就感、优越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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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好一个「可能」。
可能是可能,有是有。
没发生的事你就不要乱把「可能」加诸给别人。
为什麽大侠盗东西还给原物主,他就不能有慈悲心,嗯?
大侠助人不会有慈悲心?这什麽道理。
还举出一个不知道有没有的「可能」来定大侠的错呢。
: : 我只问这样拿回来,对与不对。
: : 再说,你是把世界想得太美好了,住菲律宾的人,警察也黑,他们该怎办?
: : 难道你的标准是在台湾吗?台湾之外呢?
: 我想这就是乱世,大家为了生存,杀、盗、淫、妄比较多,
: 那麽,我选择不要随波逐流,别人黑是别人的事。
还乱世呢?把落後国家当乱世.....强
: : 拿回自己的东西,要什麽嗔念。笑话。
: 你前文提到「你东西被抢走,你带不带嗔恨等负面情感?」
: 又提到「若你不带嗔恨等负面情感,你应该也不会去报警什麽的吧」
: 是不是透漏你觉得会有嗔念?
: 结果你现在又否认会有嗔念,根本自相矛盾。
我说若不带嗔念就不会去报警,哪来的觉得有嗔念。
对啦,我是认为若要报警去抓别人,都报警抓人了要说心无嗔念就很虚伪了。
一边说心无嗔念,再一边报警抓他,啧啧....
: : 很好,你追上去若被你追到了,你要怎麽办?
: : 抢回来?求回来?讨回来?
: : 说说看,这点我实在很有兴趣知道。
: 叫他还我阿,若是不还,尽量不起嗔念地制服他,
制服他?你跟人动手啊?
以你那「只问行为」的逻辑标准,
你是犯了伤害他人的戒律,同时你还打算从他手上抢回你的物品,你也犯了抢盗戒。
: : 我举的例子是现实犯。
: 何谓现实犯?
现行犯,错字罢了。
: : 完全跳针,我已经写 "若同性恋没有「非时」「非地」「非支」"
: : 你在那问同性恋有没有非支,我不是猜楚写明白:若同性恋没有非支了吗?
: : 你要逃避跳针到几时?
: 非支分,即除产门之外的其余部位,同性恋性行为没有非支?
: 到底谁跳针阿?
敢情你认为同性恋在一起是一定要肛交的了是吗?
同性恋不肛交还不可以喔?同性恋不可以不要「非支」是吧?
这是哪家的道理你说说看?
我已经问第三次了
「若同性恋没有「非时」「非地」「非支」,犯邪淫否?」
我已说若没有非支了,你还在那里非支非支的绕弯弯做什麽?
「若同性恋
没有「非时」「非地」「非支」,犯邪淫否?」
「若同性恋
没有「非时」「非地」「非支」,犯邪淫否?」
「若同性恋
没有「非时」「非地」「非支」,犯邪淫否?」
这样够清楚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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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thismy 来自: 60.50.183.166 (10/07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