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ajra0001 (闲邪存诚)
看板Tantric
标题瑜伽行派学要 2/5
时间Wed Nov 14 22:21:18 2012
二、瑜伽学者论义的特长
瑜伽学者论义的特长,是「说缘起」与「说缘所生法相」。
(一)、缘起
缘起(pratItya-samutpAda),是「佛法」重要的术语
。《缘起经》中,说缘起是法住(dharma-sthititA), 法
界(dharma-dhAtu)。界(dhAtu)是因义、本性义; 《相
应部》与此「界」相当的,作idappaccayatA,是「 缘性」
──「相依性」的意义。[2]佛说缘起是:「此有故彼有 ,
此生故彼生」而纯大苦聚集;「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
而纯大苦聚灭。生死流转与还灭涅盘,都是依缘起而成立的
。无着的《摄大乘论》,先说缘起,原则上是继承「佛法」
(与着重胜义的大乘经不同)的。《摄论》是怎样的说明缘
起呢?
引《阿毘达磨大乘经》颂说:「言熏习所生,诸法此从
彼,异熟与转识,更互为缘生」。[3]名言熏习(vAsanA)
,就是生起转识(pravRtti-vijJAna)的一切法种子
(bIja);种子是熏习所成的,所以称为熏习。从名言熏习
,生起前七转识──一切法;转识──诸法又熏习在第八异
熟识(vipAka-vijJAna)内。这样,异熟识与前七转识,种
(与)现的相互为缘而生起,就是缘起。这是缘起的说明,
而重要在第八摄藏种子识。种子说,是部派佛教中,经部(
SutrAntika)的重要教义;西元二、三世纪间起,成立发展
,无着、世亲的时代,极为隆盛。
种子或熏习,是生起一切法──各各差别的潜能(如草
木种子的能生果性那样)。一切法依种子而显现出来;生起
的一切法,又反熏而成为种子(近於能转化为质,质又转化
为能)。佛法是众生中心的,众生的身体要毁灭,一般的六
识会中断,佛法说无我,那种子潜藏在身心的那里?另一方
面,经上说六识,这是我们所能觉察到的。但在「佛法」流
行中,大众部(MahAsaMghika)别立根本识(mUla-vijJAna
),赤铜鍱部(TAmraZAtIya)别立有分识(bhavaGga-viJJ
aNa),都是从一般六识,而深究到微细潜在的识。 在经部
中,有的就将种子(潜能)的存在,与微细识统一起来,种
子在细心识中;瑜伽学者也就依此而成立摄藏一切种子的阿
赖耶识(AlayavijJAna)。如世亲所造的《大乘成业论》(
大正31,784b-c)说:
一类经为量者,……心有二种:一、集起心,无量种子
集起处故;二、种种心,所缘行相差别转故。……异熟果识
,摄藏种种诸法种子。……有说颂言:心与无边种,俱相续
恒流。遇各别熏缘,心种便增盛,种力渐次熟,缘合时与果
。
世尊依此,於解深密大乘经中说如是颂:阿陀那识甚深
细,一切种子如暴流,我於凡愚不开演,恐彼分别执为我。
能续後有、能执持身,故说名阿陀那识;摄藏一切诸法种子
,故复说名阿赖耶识;前生所引业异熟果,即此亦名为异熟
果识。
「一类经为量者」,是经部师中的一派。立二类的心,
「集起心」与六识等「种种心」。集起的心(citta), 是
摄藏一切法种子的异熟果识;种子所熏集处,又依种子而起
一切法,所以名为集起心。集起「心与无边种(子),俱(
时)相续恒流」,不就是「阿陀那识甚深细,一切种子如暴
流」吗?依论文,《解深密经》的阿陀那识(AdAnavijJAna
),是依「一类经为量者」而说的。
集起心,阿赖耶识,阿陀那识,异熟果识,都是同一识
的异名。在摄藏种子、生起一切法的作用外,还有执持(根
)身的,也就是与身同安危的。生死流转与还灭,都依此种
子心识而成立,如《摄论》引《阿毘达磨大乘经》说:「无
始时来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诸趣,及涅盘证得」。 [4]
界(dhAtu),是被解说为种子的。流转、 还灭依此而成立
,是符合缘起原则的,但与《阿含经》所说有些不同,所以
《摄大乘论本》卷上(大正31,134c-135a)说:[5]
略说有二缘起:一者,分别自性缘起;二者,分别爱非
爱缘起。此中,依止阿赖耶识诸法生起,是名分别自性缘起
,以能分别种种自性为缘性故。复有十二支缘起,是名分别
爱非爱缘起,以於善趣、恶趣,能分别爱非爱种种自体为缘
性故。
《摄论》分缘起为二类:分别爱非爱缘起, 是「佛法」
常谈的十二缘起。在生死中,或生人、天善趣,受可爱的身
心自体。或生地狱等恶趣,受不可爱的身心自体。所以有善
报恶报的分别,是以十二支缘起为缘性的,这就是一般所说
(共三乘)的「业感缘起」。但在生死五趣等中,起或善或
恶的种种心心所法,种种色法,一切法是各各差别而有自性
的。为什麽能生起别别自性的一切法?这由於阿赖耶识所摄
藏的一切种子,也是无边差别的,所以能为别别自性法生起
的缘性,也就名为分别自性缘起。分别自性缘起,是大乘不
共的,大乘瑜伽者所要成立的缘起(重在种子生起一切)。
《摄大乘论》「所知依品」,主要是成立这一缘起。《成唯
识论》以五教、十理(十理是引《阿含经》说而推理的)成
立阿赖耶识,[6]那更深广了,使人非承认阿赖耶识不可。
阿赖耶识以「异熟识([果])、一切种子([因])为其
自性」,为「分别自性缘起」。依《瑜伽师地论》说:「心
,谓一切种子所随依止性,所随依附依止性,体能执受、异
熟所摄阿赖耶识」。[7]所随依止性,所随依附依止性 ──
二类,就是有漏(sqsrava)与无漏(anAsrava)种子; 无
漏种子虽然「依附」阿赖耶,而性质不同,所以说是「依附
」。依阿耶识的种子,论师间也有异议:难陀(Nanda) 是
主张新熏的;护月(Candragupta)是主张本有的;护法 (
DharmapAla)主张有本有与新熏二类的。[8] 以无漏种子来
说:《瑜伽论》「本地分」,立二种姓:一、本性住种姓(
prakRtisthaM-gotram);二、习所成种姓(samudAnItaM -
gotram):种姓是种子的异名。
[9]依「菩萨地」而造的 《大乘庄严经论》,也立此二
种性──性种自性,习种自性,[10]与「菩萨地」相同,是
本有与新熏合论的。但无着的《摄大乘论》,以为:「外(
物)或无熏习,非内种应知」。[11]这是说:内种──阿赖
耶识所摄持的种子,一定是从熏习而有的,所以是新熏说。
这样,「出世(无漏)心昔未曾熏,故彼熏习决定应无」!
[12]这是反对者的责难:种子如非从熏习而有不可,那众生
一向是有漏的,从来没有生起出世无漏心,当然也就没有无
漏种子,那又怎能修行而生起无漏心呢!无漏新熏说,与《
瑜伽论》的「本地分」不合,但却合於「摄决择分」,如《
瑜伽师地论》卷52(大正30,589a)说:
诸出世间法,从真如所缘缘种子生,非彼习气积集种子
所生。
无漏新熏说,「摄决择分」采取经部的见解。「分别自
性缘起」的阿赖耶识,是有漏的虚妄分别识,在阿赖耶识里
,有对治有漏杂染的清净心种,是很难理解的。《摄论》提
出了水与乳融合,而水与乳的性质不同作比喻。阿赖耶识里
,本没有无漏种子,无漏心是从听闻正法而来──「最清净
法界等流正闻熏习种子所生」。佛所证的是「最清净法界」
(也名离垢真如)。佛依自证法界而为人说法,所以(听闻
的)佛法名「法界等流」;清净心就是从这样的「闻熏习」
而生的。闻熏习,形式上是寄附在阿赖耶识中,而在实质上
,是「法身、解脱身摄」,也就是属於法界的。[13]这样说
,有会通如来藏(tathAgata-garbha)说的可能。
种子的定义[14],有六项,是本於《瑜伽论》的。[15]
第一项是「刹那灭」,表示种子一定是生灭无常的。种子所
依的阿赖耶识,也是生灭无常的。种子摄藏在阿赖耶识中,
「和合俱转」,「不一不异」,在不息的流变中,所以说:
「阿陀那识(阿赖耶识异名)甚深细,一切种子如瀑流」。
依虚妄生灭的阿赖耶识(摄藏种子)为依缘性,世间的杂染
、清净,出世间清净,一切都依此而成立,这是缘起义。
(二)、缘所生法相
再说缘所生法相[16]:缘所生法──缘已生法(pratIt
ya-samutpanna),《阿含经》中是与缘起法对说的。 缘起
法是因性、依缘性,缘生法是依因缘而起的果法。在瑜伽学
中,缘起重在阿赖耶识(种子),缘所生法重在转识,如《
摄大乘论本》卷中(大正31,141b)说:
复次,彼转识相法,有相、有见,识为自性。又彼以依
处为相,遍计所执为相,法性为相,由此显示三自性相。如
说:从有相、有见,应知彼三相。
「缘所生法相」,不是广明事相,而是明三相── 三自
性的。如《解深密经》的「一切法相品」,所说的正是三相
。「从有相、有见,应知彼三相」,是瑜伽学的唯识说。三
相──三自性是:遍计所执自性(parikalpita-svabhAva)
,依他起自性(para-tantra-svabhAva),圆成实自性(pa
riniSpanna-svabhAva)。依他起为依(处) 而起遍计所执
相,如於依他起而离遍计执相,就是圆成实相。这三相就是
唯识:如虚妄分别识起时,现起所分别的相(分),能分别
的见(分),这都是以识为性的(依他起相),所以说「唯
识」。不了解唯识所现,以为心(见)外有境(相),也就
是相在见外,这就是遍计所执相了。如正知见、相都以识为
自性,不执外境是有,那就是遍计所执相空。没有离心的境
,也就没有离境的心,而依他起识相不起;境、识并泯,就
是证入圆成实相。所以瑜伽学说「法相」,三相是唯识的,
唯识是三相的。弥勒《辩中边论颂》也说:「唯所执、依他
,及圆成实性;境故、分别故,及二空故说」。[17]这不只
是唯识学,而是与修行的唯识观有关的,如《辩中边论颂》
(大正31,477c)说:
依识有所得,境无所得生;依境无所得,识无所得生。
由识有所得,亦成无所得,故知二有得、无得性平等。[18]
一切唯是虚妄识所现,识是(世俗)有的,不能说是无
。观一切唯识所现,所以遍计所执相──心外的境是空了。
先依(依他起)识有而观(遍计所执)境空,进一步,心是
由境为缘而起的,没有境也就没有心识可得(依他起也名「
胜义无自性」),识也就泯寂不起了。这样,有所得的识,
无所得的境(即三相的前二相),都不可得,无二无别而显
平等法性──圆成实相。三相是唯识的,而且是依三相而阐
明唯识观行的。
如《辩中边论》「辩相品第一」,《摄大乘论》「所知
相分第三」,《大乘庄严经论》「述求品第十二」,都是说
三相,也就是说唯识。所以瑜伽学的大乘不共,法相是唯识
的,唯识是法相的,决不是对立的。[19]《唯识三十论》,
说转变的识,共十六偈;说唯识与三相,共九偈;行证仅五
偈。依此而集大成的《成唯识论》,广明转变的识,占了全
论十卷的六卷半,这所以後代的唯识学者,对於三相即唯识
,唯识即三相的原则,不免渐渐的模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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