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ismy (陷入无尽的孤独)
看板Tantric
标题Re: [公告] 新增板规第七条
时间Thu May 20 18:30:12 2010
※ 引述《thismy (陷入无尽的孤独)》之铭言:
: 新增板规第七条
: (7)不得口出恶言攻击任何宗派教派,无论是佛教或非佛教等其他宗派。
: 如:一贯道、基督教、天主教等……
: 凡不违反中华民国法律之任何宗派,均得受到尊重,即使理念不合也不要犯口业。
: 所谓口出恶言是指,没有根据的乱骂,
: 比方说:「某某师:信徒们还不快跪下接受老纳的性爱按摩」
: 若是:「据新闻上说,xxxx年 xxx宗派被控诉性侵妇女数名。」
: 起码有新闻根据,不算恶言相向。
: 学懂尊重一点也不难,
: 我也曾经大力反对攻击过一贯道,但最後想想还是太超过了,反驳要理性。
经cool810的水球了解,发现有人误会我说他攻击了。
在此声明,因为发现以下这段推文,在我认定中那就是攻击了,
但因为未例板规无法处置,所以新增第七条版规,即日起不可有类似的内容。
1F:推 godofmoon:卢:这是我自心流露的佛心秘印~无知小辈不得无礼~还不跪05/20 00:24
2F:→ godofmoon:下领法旨。男勇父脱去手表钻戒,女空行脱下胸衣罗杉..XD05/20 00:25
至於其他人的讨论文,目前为止都有提出论点,不算攻击。
不过我还是特别提醒一下,通常批评教义、错误的开示等是有根有据的。
我也比较鼓励往这方向着手。
若是指诈财、奸淫等生活事件,
不要没有证据的就一句话指控对方,这在法律上而言也算毁谤(举不出证据).....
如果你要说某人开口跟人讨钱,那至少要有人看到呀....臆测及猜测之言,就免了。
攻击就是攻击,「行为」并不能因对象有别而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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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82.81.85
※ 编辑: thismy 来自: 203.82.81.85 (05/20 18:34)
3F:→ Clown666:这个推文真的算攻击 05/20 19:01
4F:→ ostrichw:难得我们意见相同XD 05/20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