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tsyGallagh (HIGHER THAN THE SUN)
看板Brit-pop
标题Re: 善事一桩
时间Tue Nov 25 22:21:54 2003
※ 引述《quiff (酒吞童子)》之铭言:
: 只是Danny Boyle在团队中应是很纯粹的导演角色,
: 组织分工相当明确;
: 而上述几位导演则是在作品从无到有的过程中均全程参与,
: 拥有强势的主导性与明显的作者风格;
: 这是我所指的作者型导演,
: 也是要回应你质疑为何要挑选此一题材。
不过我不明白为什麽你会觉得(或者你从哪个专访或资料有看到)
丹尼鲍尔会是「很纯粹的导演角色」耶?
这个形容给我感觉很像好莱坞片场制度下分工极细的二流导演或者二流电影的产物
所以导演真的只要负责去导戏和调度,不太能掌控或参与整个完整创作到制作出品的过程
就连剧本的选择或改编也不会干涉?
至少我相信这个选择应该是出自於丹尼鲍尔的意愿(或是合作默契信任使然)
毕竟剧本改编的再好再如何
(当然着重对白效果份量的片依赖剧本的程度越大,就如伍迪艾伦或侯麦的电影)
最後呈现出的画面的调度都在於导演不是吗?
这样的话我真的很好奇他为什麽要选择同一个着作者的作品甚至连内在的命题都重叠?
另外你称为「作者型」的导演
我想是指那些天才型或全才型的导演吧
其实无论全才或专职导演都有可能会是「作者」,也会有优劣高下之分
: 好长呀...我回不下去了。
: 饶我一命吧。
: 我工作做不完了。呜呜。
呵呵呵呵谢谢你有耐心的和我对话
也对板上其实对电影没有那麽大兴趣的板友致意
不好意思啦难得遇到可以好好谈电影的人
回应的瘾头就上来啦:D
Cheers!
Patsy "Gallag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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