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miniMan (GM 名侦探抠男)
看板BoardCourt
标题Re: [申诉] Gossiping 板主 hateonas 解职案
时间Fri Oct 12 11:59:07 2012
※ 引述《mousepad ()》之铭言:
: 本案的主要争议,
: 在两方对於是否提出成案的认定有所不同。
: 请协助指引我该群组具体提出有效罢免的程序,
: 并且依组规,
: 哪一个环节开始适用一年内的禁止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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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Bz9snTW (About_Life) [ptt.cc] [公告] 生活娱乐馆组规 201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About_Life/M.1274322353.A.760.html │
│ 特殊文章,无价格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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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5/20 penlyly □ [公告] 生活娱乐馆组规 2010 修订版
二、新增/删除板主
<删除板主>
1.若为自愿请辞,於小组组务板提出申请。
2.若非自愿退位:须先至LifeNewboard板提出罢免连署。
0>提出罢免前必须有组务申诉纪录及小组长定案判决。
程序不符判定为无效罢免。
1>禁止multi-id连署。
2>连署时间满七天发起人方得於小组组务板提出申请。超过连署结束时间四十
八小时未提出申请者,不得提出申请。
3>提出罢免连署者,需在开始连署一小时内於该看板及小组组务板上告知进行
罢免连署中。若无告知,则连署视为无效。(分身帐号无效)
4>板主不得删除上点所提之告知文。(建议连署者自行存证)
5>发起人须符合资格
上站200/发表200且注册时间满一年。
连署有效票为
发表100且注册时间满半年。
6>罢免原因需确实填写,并由小组长审核。
7>罢免连署之票数及理由之审核由小组长负责。
罢免案送审後,小组长得判定罢免原因无效,为无效罢免案。
8>
罢免连署中,因程序不符者或利用分身ID发起连署,其发起人於该连署发起
日起一年内不得於本群组内提出任何罢免连署。
9>
若罢免连署票数未通过,判定为罢免未通过。
从该连署发起日起一年内不得以相同之原因(事件)对相同之板主提出
罢免连署。
10>被连署罢免期间,该板主不得提出新增板主之申请。
11>提出申请後,小组长可视情况延长连署时间,至多
十四天。
12>
基本连署门槛之定义为有效支持票50以上,
且有效支持票数高出有效反对票数的1/2以上。
(一) 使用者 ghtwht 於 2011.11.11 提出罢免连署 Gossiping 板主 louisman,
罢免连署原因为「不适任板主」。 (本板
#1GPLcwXi) 依生活群组组规之
程序,该案曾送至 L_TalkandCha 组务板,组务并未判定该罢免案为程序
不符的连署案。板主 hateOnas 提出检举时 (本板
#1GPLhwBa) ,查
L_TalkandCha 板已无该篇文章。
(二) 使用者 ghtwht 於 2012.9.14 提出罢免连署 Gossiping 板主 hateOnas。
(本板
#1GPLbl3A)
(三) 依生活娱乐馆连署罢免板主程序,系依第 6 项「罢免原因需确实填写,
并由小组长审核。」组规赋予小组长审核连署案罢免原因。并依第 7
项「罢免案送审後,小组长得判定罢免原因无效,为无效罢免案。」
第 8 项「罢免连署中,因程序不符者或利用分身ID发起连署,其发起人
於该连署发起日起一年内不得於本群组内提出任何罢免连署。」
依以上程序,经组务得判定罢免原因无效,为无效罢免案,其发起人
一年内不得於群组内提出罢免连署。
(四) 目前均采程序第 3 项「提出罢免连署者,需在开始连署一小时内於
该看板及小组组务板上告知进行」,组务於收到通知时,即审查连署案
是否符合,未符合程序案件公告该发起人一年内不得於生活群组发起
连署。
可见 L_TalkandCha 组务板,均为板主 hateOnas 罢免连署案。
#1G6a7w7N (L_TalkandCha)
#1G6aHBqG (L_TalkandCha)
#1G6zMbjv (L_TalkandCha)
#1GKOjqS3 (L_TalkandCha)
申诉人 hateOnas 附上沟通信件记录 (本板
#1GPLiDc4) 系指将连署案
转录至组务板通知组务的时间点,非最终送审票数结果。
(五) 本案 ghtwht 罢免连署板主 louisman 案,通知文使用者已自删
(组务未能得知删文时机点),在小组长未於组务板判定「未符合程序」
,组务於连署案的连署意见不应做为正式的判定结果,且引为程序第
8 项「因程序不符,其发起人於该连署发起日起一年内不得於本群组内
提出任何罢免连署。」判决依据。
(六) 因 Gossiping 目前有两位板主,现正办理板主徵选作业,於今日晚上
投票截止,预计选得票最高票、次高票者担任看板第三位、第四位板主。
若板务站长判决群组败诉,申诉人 hateOnas 得予以回任,应於板主
新增前,避免板主栏位无法填上,及其一当选者需於短时间内解职的
结果,影响板务运作。
望板务站长能考量此点,先行审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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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1.50.119
※ 编辑: GeminiMan 来自: 114.41.50.119 (10/12 12:51)
1F:→ GeminiMan:徵选结果出炉,申诉人 hateOnas 是否回任并不会影响新增 10/13 07:32
2F:→ GeminiMan:板主作业。 会於审查板主资格後,均予以新增。 10/13 07:33
3F:推 ganbaday:因为ID加起来没超过38bit? 10/13 18:30
4F:推 hateOnas:是的 10/14 17:27
5F:推 coon182:所以八卦要成为PTT站史上板主最多的一板吗XDDD? 10/15 13:34
6F:→ coon182:吃相真难看 10/15 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