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miniMan (GM 名侦探抠男)
看板BoardCourt
标题Re: [申诉] Gossiping 板主 hateonas 解职案
时间Tue Oct 9 23:30:02 2012
针对此案,提出说明。
生活群组的组规。
[公告] 生活娱乐馆组规 2010 修订版
二、新增/删除板主
<删除板主>
2.若非自愿退位:须先至LifeNewboard板提出罢免连署。
0>提出罢免前必须有组务申诉纪录及小组长定案判决。
程序不符判定为无效罢免。
6>罢免原因需确实填写,并由小组长审核。
7>罢免连署之票数及理由之审核由小组长负责。
罢免案送审後,小组长得判定罢免原因无效,为无效罢免案。
8>
罢免连署中,因程序不符者或利用分身ID发起连署,其发起人於该连署发起
日起一年内不得於本群组内提出任何罢免连署。
9>
若罢免连署票数未通过,判定为罢免未通过。
从该连署发起日起一年内不得以相同之原因(事件)对相同之板主提出
罢免连署。
该组规明订,罢免理由由小组长负责审核,未确实填写,得判定为无效罢免案。
程序不符者,其发起人於该连署发起日起一年内不得於本群组内提出任何罢免连
署。
业经 Gossiping 板前板主 hateOnas 寄信询问「罢免原因未确实填写,是否视为
无效的罢免案」等群组组规的相关问题,组务回应「依组规办理,组务板已有诸多
案例可依循,仅需发起人将提案送至组务板,由组务判定并公告,该发起人一年内
不得於群组内再提出罢免连署案」。
然前板主 hateOnas 再寄信提出,该连署发起人 ghtwht 对於 Gossiping 板主
louisman 的罢免连署案有送至组务板的记录。
组务查询 L_TalkandCha 看板,查无该文章 (证据应为网页搜寻之页库存档),
无法迳自以网路备份资料作为公告的凭据。
先前罢免板主连署按均以审核票数时才判定程序上是否无效,然此作法亦容易
让连署发起人与板主均需至最後一刻才能得知审核结果。故逐渐改为连署发起
初期,提案通知组务时,即予以判定是否为有效的连署案。
该案未於连署发起人 ghtwht 连署前提出,当下由组务裁决并公告,均应将其
视为合法使用 LifeNewboard 连署系统的使用者。
故仍以後送之罢免连署案,审核连署结果,公告褫夺 hateOnas 担任生活群组内
啃瓜子聊天小组板主乙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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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68.7.118
1F:推 ganbaday:google暂存档不会无中生有,只是走过的痕迹... 10/10 12:00
2F:→ ganbaday:挖一下屍体就知道了吧? 10/10 12:00
3F:推 hateOnas:2011那篇罢免通知 罢免通知後小组长连署过於简略 10/10 22:21
4F:→ hateOnas:过於简略本应无效 一年内不可 但我不送就没有罢免无效一 10/10 22:22
5F:→ hateOnas:年内不可 实在是不合理 此为我申诉第三点理由 10/10 22:23
6F:→ hateOnas:ghtwht 2011年没有送票数审核 赞成11 反对25 是要送打脸? 10/10 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