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gbow2 (踮起脚尖的亲吻)
看板Board-Police
标题Re: [申诉] #1Sgy0Z69 (Board-Police)
时间Mon Apr 22 03:00:54 2019
申诉驳回,
将重新设定申诉人为停权之状态。
申诉人所提出之证据与理由,
系说明其如何自检举人之发言,
配合FB搜寻,找到申诉人之资料,
并主张如此之作为,
符合个资法第19条之规定。
惟如此之主张,
本局认为并无理由。
查,在板主水桶公告下,
与板主发生争执後,
竟将板主配偶之脸书连结以推文在该水桶公告下公开,
是本局认为最为严重之处。
本局阅读申诉人所附之证据,
申诉人主张其系按照检举人推文所提供之线索,
按图索骥找到了申诉人之脸书,
接着按照申诉人所提及其配偶之兴趣等等资讯,
找到了申诉人配偶之脸书。
然而,
本局认为,
检举人推文提其若干资讯之"目的"
(纵使允许其他人得知这些资讯之目的),
明显是"对於申诉人所称其配偶也是从事行销公司"这部分,
"对申诉人"作驳斥,
检举人并无任何将其配偶脸书在本站公开之意思或目的。
申诉人即使因此,再透过搜寻得到了资讯,
得知检举人之配偶并非从事行销公司,
或是因此得知仍是从是行销公司,
(此部分本局认为申诉人主张检举人配偶从事行销公司
毫无证据)
纵论此部分之蒐集系得到检举人之同意(此为假设),
但申诉人将该脸书直接公开,
亦明显超越目的。
再者,观看申诉人所提供、检举人之发言,
亦无法看出检举人有将其配偶之脸书公开之意思。
况且,
检举人非其配偶本人,
是否有权利同意将其配偶之脸书於PTT公开,
亦非常有疑虑,
申诉人亦没有提出其得到检举人配偶同意之证据。
显然申诉人主张其符合个资法第19条,
并无可采之处。
白话一点说:
为了澄清,我告诉你一些事,
就算让你因此知道我老婆的资讯,
跟我允许你直接在PTT贴出我老婆的脸书,
完全是两回事。
况且我有没有权利将我老婆脸书公开在PTT上面本身就很有问题了。
综上所述,
申诉人所称"其系透过检举人推文之内容找到资讯,
所以主张将检举人配偶之脸书公开并不违规"等语,
毫无成立之空间。
对於本站板主执行水桶职务时,
於该公告下公开该板主配偶脸书之行为,
本局完全无法接受。
认为严重影响本站板主执行职务之尊严,
申诉人所言,毫无足采,
予以驳回。
板务部看板警察局
※ 引述《asrh81 (asrh81)》之铭言:
: ※ 引述《longbow2 (踮起脚尖的亲吻)》之铭言:
: : 申诉文里通篇都只有空泛陈述,
: : 而无指明证据位置(有可能泄漏个资请另行寄站内信),
: 因大部份篇幅均涉及个人资料, 故以站内信说明之.
: 板上不另行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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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1.4.80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oard-Police/M.1555873256.A.CD1.html
修改错字
※ 编辑: longbow2 (1.161.4.80), 04/22/2019 04: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