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gbow2 (踮起脚尖的亲吻)
看板Board-Police
标题Re: [申诉] Cross-post 违规之撤销申诉
时间Mon Jun 11 04:05:04 2012
申诉人并未被本局开处罚单,
於本板亦未曾被检举。
若申诉人欲申诉板主所作之水桶处分,
请向各看板隶属之组务板申诉。
本案不受理驳回。
板务部看板警察局局长 longbow2
※ 引述《wenting2 (要加油了!)》之铭言:
: 注意:仅有相关当事人(案件检举人、被检举人)有申诉权限。
: 申诉人:wenting2
: 申诉判决:本局 CP 检举案
: 申诉理由:
: 个人由於想於暑假开始前清掉家中的余物家电, 好整理出空间, 於是近日勤於张
: 贴文章, 以免东西愈来愈多. 个人有几点想说的, 就是:
: (A)Wanhua版: 相似文章数2, 会出现在这个版, 是单纯post错了, 当时没相差几分
: 钟就自删了.
: ==> 我没有灌水, 而且这样也不算是灌水. 即: 若是灌水个人就不会自删!
: (B)Forsale版: 相似文章数2, post版固定只贴3篇, 该版的上限是5篇, 我只po 3篇
: 而已.
: ==> 这算是灌水吗? 而且重贴时, 都会自删掉先前贴文.
: (C)Neihua版: 相似文章数2, 也是固定贴3篇, 但该版是开放星期五六开放买卖文,
: 直到周六晚Neihu版大会自删所有 [买卖] 的文章
: ==> 请问这要怎麽灌水冲文章? 版大说好会帮删的, 我也可以灌水成功吗?
: 内湖版大都没意见啊!
: (D)Sijhih版: 文章数1, 该版也只整理成一篇来张贴
: ==> 若存心要灌水, 我就固定贴个3篇就好了, 需要整合成1篇吗?
: 乾脆贴3篇不是灌更多水吗? 文章数也增加更多, 不是吗?
: 再者, 汐止版是因为有地缘关系, 所以个人加上了许多赠品的部份,
: 这是Forsale版, Neihu版都没有的项目, 她也认为这是 "类似" 的文章??!
: 这种理由太主观也太牵强了!
: 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 (A)Wanhua版: 我发现手滑, 原本要post在Forsale版, 竟然post错版了, 前後不到
: 2分钟, 我就自删了, 请问要灌水会灌了马上自删吗?
: (B)2009年, Sijhih版大也是因为 "自介文一周+5篇文章"的条件, 限制个人po文章,
: 不满而送个人劣文1支, 个人前後花半年才把劣文消掉, 之後她也重新定义她原
: 先的版规, 也承认了其行为是一种误判行为!
: (C)刚去检查i一下自己的权限, 竟然是7300天不能post文在汐止版, 这是20年吗?
: 这是什麽天大的过错, 要一桶就20年? 外加一个劣, 个人已没有违反版规了啊!
: (D)个人不知道"相似标题或内容之文章 5 篇以上,且发文间隔未超过 3 天者"这
: 条限制, 也不太认为个人有达5篇, 但即使是不小心犯错, 也是初犯, 若版主愿
: 意提醒, 个人很虚心接纳并会自删, 同时以後也不会这样做, 但elyselee版主
: 一声不响就永久水桶本人, 而且後来发信要沟通, 但是她大人却留下一句:"有po
: 文就算删了还是有记录", 这样的判决太草率了吧?
: 请问: 有留下记录又如何? (这是系统在计算的po文章数, 不是po的有效文章数)
: 会赚到什麽P币或文章数吗? 发现单纯PO错版马上自删
: 所以个人立刻到此申请上诉! 她还说她个人不知道forsale版的版规, 所以不分
: 青红皂白就水桶处理了!
: (E)请问: 要累积文章的话, 本人上网这麽多年, 就算有一点P币了, 也不曾使用过,
: 或是想做什麽用途, 真不明白为何会被误解成想要冲文章的动机. 个人觉得被
: 冤枉, 即使是真正犯上了, 也是初犯, 恳望提供机会, 望版务大人们明察. 谢谢!
: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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