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croball (研究院路的紫薇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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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生命现象的两大基本要素?
时间Fri Aug 4 00:03:19 2006
※ 引述《flybell (flybell)》之铭言:
: 其实现阶段生物课本内的定义太过於贴近我们地球上的生命定义
: 我们所能观察到的世界上的生命都是拥有稳定高等层次结构与现象以及遗传物质
: 不只是这样 我们观察到的也都是有演化的历史轨迹(假设这边比较没有人会反对演化论)
: 也有感觉和调控机制 复制能力等等 但是如果我们用这种标准去寻找地球以外的生命
: 真的能够穷尽所有生命吗? 还是会有生命是无法囊括在这个定义之中的?
: 我赞同m君整理的第一个观点,生命拥有不可化约的高层次现象
: 但是第二点就未必赞同他是个必要条件了
: 因为我们可以轻易设想一个星球上拥有一个长生不老的"细菌" 他完全没有复制能力也完全
: 没有遗传物质,他老化的胞器可随时制造补充 或者从环境中摄取组装
: 假设有这样的物体存在 他又符合其他我们认为是生命的样子 譬如说他会移动 补食
: 甚至跟其他细菌沟通与反应 那麽他是生命还不是生命?
: 所以我不觉得遗传物质是个必要的东西。
本来定义就是见仁见智的事情~
如果只定义 [稳定高层级结构] 那麽是比较广义的
定义 [稳定高层级结构 + 自我复制能力] 是比较狭义的
(即使是狭义定义也可以 cover 地球上所有的生物)
这两个定义的差别在於,若是存在像原PO举出的例子
那麽会被广义的生命现象包含,但不会被狭义的包含
仔细想一下原PO 的例子,有以下的性质:
1. 所有个体皆须经由 "自然发生" 的过程出现
2. 从热力学的直觉可以知道,这种个体的寿命是有限的
寿命的长短是由环境变化,跟该个体维持恒定性的能力来决定的
(看看这个个体能在 steady-state 撑多久)
我个人是比较喜欢狭义的定义啦
因为大部分的生命现象,都需要用到自我复制这个条件
所以当我们用了广义的定义,大部分的case还要加上自我复制
还不如一开始就用狭义来的乾脆~
又狭义的生命现象跟我们印象中的语意比较相近
我 prefer 广义定义可以用别的词,像是 "准生命现象" 等等
: ※ 引述《norris0140 (健康的胖子)》之铭言:
: : Lehninger生化第四版对生命现象特徵的描述:
: : 1. 高度的化学复杂性及微观的组织系统
: : 2. 系统的从环境中取得、转换、使用能量
: : 3. 能正确的自我复制及自我组织
: : 4. 能感觉并对外在环境的变化做出回应
: : 5. 对於自身的组成都有精巧的设计并能调控其彼此间关系
: : 6. 可观察到演化上的历史轨迹
: : 我认为这样是比较周全并完整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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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你吗 你要这样的过吗
这是你吗 你错过了自己吧
就这样吗 把你自己信仰 来换别人所谓的天堂
这是你吗 是谁给了你框框
这是你吗 把你自己都遗忘
你的心 毕竟是你自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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