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sea (打呼磨牙吹泡泡)
看板BigPeitou
标题Re: [问题] 北投溪成泡脚池 该报警吗?
时间Sat Feb 21 17:44:25 2015
北投溪现在有区段是北投石自然保留区
是有法源依据的,被文资法所保护,主管机关为林务局
按第84条禁止进入
自然保留区禁止改变或破坏其原有自然状态。
为维护自然保留区之原有自然状态,非经主管机关许可,不得任意进入其
区域范围;其申请资格、许可条件、作业程序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办法,
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第九十四条第七款若破坏可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二十万
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金:
七、违反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改变或破坏自然保留区之自然状态。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第九十八条任意进入自然保留区可罚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锾:
三、违反第八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未经主管机关许可,任意进入自然保留区者。
提供你参考呀,报警是可以的,但是执法面目前还没什麽在抓就是了ˊˋ
※ 引述《Joy612 (Joy)》之铭言:
: 【已经搜寻过板上文章[/]及[z]?】 是 /北投溪
: 刚刚经过北投溪看着溪里满满的观光客在泡脚
: 真的很难过,那里是北投石的复育区,不是泡脚池啊....
: 这种情况到底该报警还是跟什麽单位说呢?
: 我没马上报警是因为前阵子在北投捷运站看到女子被两人抓着,观察一下一直在拉扯,
: 结果报警後,隔了大概半小时警察才来(北投分局慢慢走路也十分钟就到了)
: 所以不知道这种也没啥特别紧急感的事,警察会不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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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martsea: 是需要点杀鸡儆猴 02/21 17:47
2F:推 Joy612: 感谢专业回覆! 02/21 17:52
3F:推 porcupine: 推这篇! 02/22 08:11
4F:推 cathycattie: 还看过强国人坐溪中泡脚野餐… 02/24 20:28